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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川普訪華之旅看美中監管和執法的不同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沈清言編譯報導)近期,福克斯新聞專欄作家大衛馬庫斯(David Marcus)在福克斯新聞網發表評論,指出中共的國家監控向美國敲響警鐘,美國的自由精神是國家核心,美國永不可淪為監控國家。文章內容如下:
觀看 Bret Baier 這週來自北京的直播,他的「特別報導」小組對中共國的國家級監控的報導會使你感到震驚。那裡的情況令人害怕。
Baier 的報導指出,在中國,如果你亂穿馬路,或是不佩戴頭盔駕駛電瓶車,監控攝像頭會抓拍到這些行為,幾乎是同一時間,你的手機上會收到一張罰單。事實上,Baier 的司機就因為違章停車了幾分鐘而收到了這樣的罰單。
這給美國人提出了一個重要問題:我們的政府完全具有相同的能力,和已經就位的、類似的設備來進行如此嚴厲的執法,倘若這樣的情形發生在美國,美國還會是美國嗎?
就執法而言,在美國社會裡有許多非官方的迴旋餘地。在紐約市清潔街道期間,雙重停車(即把車停在路邊已停好的車輛外側)不會收到警察的罰單,儘管這不符合法律。每個駕駛在I-95高速公路上的司機車速都比法律規定的最高時速超出了5到15英里。而至於說亂穿馬路,大部分的美國的城市基本上都在事實上實行一種「我行我素,路權在我」的過馬路的方式。
而這種對於不涉及暴力和不構成重罪行為的溫和且寬鬆的執法,也解釋了為甚麼每個州都保有奇怪、古老卻從來不曾實施的法律。
在特拉華州,售賣寵物皮毛是違法的。在馬薩諸塞州,在體育賽事中飆粗口是輕微犯罪。在明尼蘇達州,你可能會因為在競賽中使用塗了油的豬而被起訴。這些法律從未被撤銷的原因僅僅是因為我們停止執行它,並且沒有人在意。
如果每次一條法律通過後,隨之而來的都是一個有能力檢測幾乎是每一次違規的人工智能驅動的監視系統,那會是甚麼樣?按照法律的條文規定,你今年實際上應當收到的超速罰單有多少?
這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文化所致。我記得2019年在東京,那是在罰單能夠魔術般出現在你的手機上之前,在一條筆直的單行線馬路上,成群的人站在街道的兩邊,等待穿行。我感到不可思議,我想:「馬路的另一邊就在對面,我們來得及走過去啊,這又不是在強攻奧馬哈海灘。」
但是對於日本人而言,規定就是規定,你需要遵守它。
對於美國國內日益增長的監控設施,我們應當擔心的,是這會使我們的美國文化變得類似於亞洲文化,而我們因此為安全和秩序所要付出的代價卻太大。
上文中所描述的迴旋餘地,以及,無法否認的,我們對於權威的一種健康的不屑一顧,是標準的美國作風。事實上,當人們會自動無視不合理的法律,這幾乎可以成為政府的第四權。
對於像新冠疫情時糟糕的禁足令,以及那時進步主義者對我們應當像中國人那樣更加配合禁令的呼籲,我們確實看到了成千上萬的美國人沒有遵守這種極不合理的限制。
這種不服從的精神是我們國家的核心,我們需要思考我們擁有多少監管以及我們的政府可能會選擇如何使用它們。
就設備來說,我們的手機、電視、智能門鈴以及國家級的監控設施,這些工具已經就位。目前為止,我們的政府還未使用其來掌控和控制我們。但是他們隨時可以輕而易舉地決定成為獨裁統治。
這些對於上一代人來說還像是科幻小說的國家監控手段,如今已經成為了揮之不去的現實,拒絕承認這一點就猶如螳臂當車。
真正的論點在於我們給予國家多大的監管範圍,不只是體現在利用技術手段監管民眾,更體現在他們如何處理我們對於次級法律的越界。這是真正的挑戰,因為布萊克法律詞典中沒有「迴旋餘地」。
我們是想要生活在一個人類警察能夠判斷是否給你口頭警告而非罰單的美國,還是一個電子警察只知照章辦事的美國?
美國人民,最起碼對我來說,喜歡有人情味的「迴旋餘地」。但是我們如何保護它,說實話,是一個非常有挑戰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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