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傳播「願榮光歸香港」 評:越禁生命力越頑強(圖)
2024年5月9日發表
2019年6月12日,逾萬市民到金鐘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外請願,促請政府撤回《逃犯條例》,警方暴力鎮壓示威民眾。(宋碧龍/大紀元) |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金欣綜合報導)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由匿名人士創作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在全球廣為傳唱,被許多香港人和海外支持者喜愛,幾乎被視為「香港國歌」,但是,5月8日香港上訴法院裁定禁止傳唱《願榮光歸香港》。
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被視作「反送中運動」的「主題曲」,只要音樂響起,手拿雨傘、戴著安全帽和口罩的香港學生在濃厚的催淚彈煙幕中與警察抗爭的一幕就會出現在人們的腦海中。即使在「反送中運動」結束四年後的今天,許多學生的支持者一聽到歌曲的前奏就會忍不住激動流淚。
但是,2020年7月中共在香港強行實施港版國安法後,《願榮光歸香港》因為歌詞中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而被中共視為眼中釘,欲除之而後快。這首歌也成為當局打壓的目標,演唱或播放該歌曲幾乎等同於危害國家安全。
2019年9月11日,香港民眾在沙田新城市廣場齊唱「願榮光歸香港」。(黃曉翔/大紀元) |
2023年6月,香港律政司以「意圖分裂國家」、「侮辱國歌」等理由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但在7月遭到高等法院拒絕。
據BBC報導,原審法官陳健強認為,考慮到該等行為屬穩健的刑事司法制度下可予懲處的刑事行為,法庭並不信納禁制令會有「真正功用」。強制執行禁制令時,會與相關的刑事法律互有衝突,並認為這也可能有損動機清白的人士言論自由的權利,造成「寒蟬效應」。
但港府不服,2024年2月提起上訴,上訴法院在5月8日作出宣判。
BBC報導指出,香港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與上訴庭法官朱芬齡、彭寶琴在上訴判決書中寫道,根據特首李家超按照中國《香港國安法》有關規定簽發的「證明書」,「廣播、表演、印刷」《願榮光歸香港》的內容「構成國家安全風險」。上訴庭認為「有關的刑事行為需要馬上制止」。
判決書補充說,上訴庭同意禁制令可能產生「寒蟬效應」,但禁令內容已顧及可能牽涉言論自由權利的關注,容許某些與該歌曲有關的合法行為不受限制,例如學術活動或新聞活動。其中有可自由提出申請的條文,亦使任何受禁制令影響的人士或任何日後受影響者得以向法庭提出申請。
越禁生命力越頑強
據BBC報導,香港禁止《願榮光歸香港》的消息傳出後,人權倡議團體國際特赦組織憂慮判決讓香港的自由進一步萎縮。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評論說:「香港政府試圖禁止一首歌曲的行動既可笑又危險……是對港人言論自由毫無意義的攻擊。」
而日本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在臉書發文表示:律政司這麼做,應該是受到了來自北京的壓力。他指出:「香港當局的做法十分愚蠢」,因為「歌曲越被禁止、生命力就會越頑強」。他還說,古往今來的獨裁政權,因為作賊心虛,心裡都充滿了恐懼,既不喜歡人民說話、又不喜歡人民唱歌。他表示,香港曾是一個自由港,在近百年來,一直是大中華圈流行文化的領航者,沒想到現在淪落到流行歌曲面臨被禁的地步。
據紐約時報報導,網路安全監督組織——公民實驗室在阿姆斯特丹的研究員徐洛文表示,法院將這首歌描述為對國家安全的合法威脅是錯誤的。「要以國家安全為由對言論進行審查或侵犯,你必須能夠證明意圖和傷害,而且你提出的解決方案應該是限制最少的」。曾在谷歌擔任亞太地區言論自由問題負責人的徐洛文指出,他不認為提交的證據構成了合法的國家安全威脅。
由於《愿榮光歸香港》在國際上廣為人知,2023年在多場國際體育比賽中,曾發生被主辦單位當作中國國歌使用。香港當局因此不滿,要求谷歌刪除有關YouTube視頻,但谷歌并未遵從。截至週四(5月9日)依然可以在YouTube欣賞這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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