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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血!公開招兵買馬體現還政於民(多圖)
 
鄂新
 
2016年8月13日發表
 
李克強正在給政府部門換血!

【人民報消息】有境外的朋友以爲新華網的《發展論壇》是個論壇,那就隨便可以貼帖子。這當然不行,國內的人都知道。這裏是個特殊的戰場,劉雲山經常派人在這裏搞鬼。 8月13日20點19分24秒,新華網發展論壇轉載6個小時前中國政府網的圖片新聞《一圖 | 中央國家機關「招兵買馬」了!》。 想看看圖中「招兵買馬」的具體條件,結果這張圖小的無法看,放大一倍更麻煩了,字連個形兒都沒有。趕快看看貼帖子的人,筆名「夢想奇蹟」。確實,想看清楚這個圖片新聞,從而被李克強招兵買馬的,一定是在夢想奇蹟。 論壇聲明:本帖由網友上傳,只代表網友個人觀點,轉帖請註明作者及出處。刪帖申請,請郵件與我們聯繫,中介或代理機構勿擾。

帖子原圖就這麼大!
需要不需要刪這個帖?刪不刪都一樣,反正是聾子的耳朵。而且到處都有轉載,也不是隻此一家。不過,還真的只有新華網的發展論壇把圖片搞的不讓人看,很蠢的。 ◎「還政於民」的正解 「招兵買馬」就是換血,把「蒼蠅」們清理了,把真想爲老百姓辦事的、不想貪腐進監獄的人招進中央政府機關來,這絕對是件好事。 8月14日「新華聚焦」欄目裏有個新聞,《上半年7600人因「兩個責任」履行不力被問責》,這說明起碼目前有7600個空位等着願意廉潔爲民的人。中共國就是這樣一步步向中國轉化的,無震動的爆炸。 有人一直喊要習近平「還政於民」,這就是還政於民的一種具體體現。想當貪官污吏的,這個新聞不對口兒。 ◎ 把圖片中「招兵買馬」的文字敲下來 在中國政府網找到了這個清晰的圖片新聞,爲了方便各位閱讀,人民報編輯把圖片裏的文字敲了下來,如下: 近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 李克強總理對公務員提出四點希望 1、一要促進改革創新。 2、二要始終勤政爲民。 3、三要踐行法制原則。 4、四要嚴守清正廉潔。 ──2013年12月17日 李克強總理在第八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表彰大會上講話。 突出特點: 1、招考人數穩步增加 今年的公開招考的機關61個,總體計劃選拔521人,比去年增加了100餘人。其中含公開遴選職位505個,公開選調職位16個,其中以公安部增選60人爲最多(筆者注:公安部打掉的江系人馬最多)。 2、遴選職位變化明顯 從職位分佈而言,2016年公遴選招錄職位明顯更加集中,側重公安部、全國政協等辦事機關,招錄規模較大。從職位要求來看,偏向於中文、歷史、管理等專業,要求本科以上學歷,要求較高,部份職位要求研究生以上學歷。 詳細內容: 職位 1) 公開遴選職位包括處長、副處長、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和科員。 2) 公開遴選職位分爲兩類,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而是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3 開選調職位包括副處長和副調研員。 報名範圍和條件 (一) 公開遴選 報名範圍: 1)省級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省級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中央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可報名。 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羣衆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1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經歷。 除選調生外,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沒有規定的,須在本機關工作2年以上。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至時間爲2016年8月。 3) 公務員年度考覈均爲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6)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7)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身體健康。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公開選調 1、 報名範圍: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2、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下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2) 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3) 除公開選調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副處長或副調研員職位,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5年8月10日以後出生)。 4) 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 具備公務員法以及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位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 身體健康。 7) 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 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法的。 2) 曾被開除公職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受處分期間或者爲滿影響期限的。 5) 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程序 時間:2016年8月11日:00至22日18:00。 報名人員登錄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專用網址: (http://www.scs.gov.cn/gklx2016,) 或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站( http://www. scs.gov.cn ) 考試 考試分爲筆試和麵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佔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摺合總分爲100分。 ◎中組部的公告 後來,我們又發現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在8月10日刊登的《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裏面的內容更具體了,現照抄如下:
你想讓國家機關廉潔利民嗎?那你就來當其中的一員!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包括處長、副處長、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和科員。公開遴選職位分爲兩類,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二是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公開選調職位包括副處長和副調研員。 二、報名範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 1.報名範圍: (1)省級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省級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中央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羣衆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除選調生外,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沒有規定的,須在本機關工作2年以上。 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爲2016年8月。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中央級事業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或省區市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業、企業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爲基層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覈均爲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報考處長職位,須現任縣處級正職職務或具有2年以上縣(市)領導班子副職工作經歷的縣處級副職領導職務;報考副處長職位,須現任縣處級副職職務或具有3年以上鄉鎮(街道)黨政正職工作經歷的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報考處級以下非領導職務職位,須現任相同職務層次的職務。計算任職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爲2016年8月。 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正處級職位,年齡在43週歲以下(1972年8月10日以後出生);報考副處級職位,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5年8月10日以後出生);報考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0年8月10日以後出生),其中,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鄉科級副職年齡在32週歲以下(1983年8月10日以後出生),科員年齡在29週歲以下(1986年8月10日以後出生)。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6)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7)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身體健康。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想來撈一把的,沒戲了,還得坐監獄!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選調 1. 報名範圍: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2.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下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現任中央企業總部工作部門下設處室負責同志或企業總部及下屬單位相當職務層次人員;現任省(區、市)屬企業工作部門(處室)或直屬單位負責同志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現任市(地)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在中央企業地方下屬單位工作的,比照省(區、市)或市(地)屬企業現任相當職務層次人員;以及在上述國有企業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在五級、六級職員崗位,其中報考調研員職位的,須在五級職員崗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在中央和省(區、市)直屬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市(地)直屬事業單位副高級崗位2年以上或正高級崗位。 計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爲2016年8月。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3)除公開選調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副處長或副調研員職位,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5年8月10日以後出生)。 (4)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身體健康。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部門的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和《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統稱《職位表》),《職位表》可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國家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scs.gov.cn查詢。報名人員如需諮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佈的電話直接與各部門聯繫。 (二)報名 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報名採取報名人員個人意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爲:2016年8月11日8:00至8月22日18:00。報名步驟如下: 1.報名人員登錄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專用網址(http://www.scs.gov.cn/gklx2016),或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scs.gov.cn),點擊“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專題”進入報名系統,進行網上註冊,設置個人密碼,填寫詳細信息,並選擇參加筆試地點(城市)。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准考證等事項的依據,請報名人員務必牢記。 2.報名人員通過報名系統上傳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爲jpg格式,30KB以下)。 3.報名人員填報職位後,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或《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統稱《報名推薦表》),並不得進行改動。如需對《報名推薦表》的有關內容進行修改,須通過報名系統進行,且須重新下載打印。 4.報名人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將《報名推薦表》報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覈蓋章。 5、報名人員將審覈蓋章後的《報名推薦表》製作成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電子文檔須處理爲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內),並通過報名系統上傳。改報職位或退訂職位後報考新職位,需重新下載報名推薦表,審覈蓋章並再次上傳。 專門面向選調生的遴選職位,由省(區、市)黨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推薦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在報名及資格審查階段可自主選擇或修改參加筆試地點(城市),未選擇的報名人員將統一安排在北京參加筆試;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爲放棄報名資格;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面向所有符合條件公務員的遴選職位或選調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各部門收到報名人員上傳的《報名推薦表》後,進行資格審查,並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名人員可於2016年8月13日8:00至8月24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對面向所有符合條件公務員的遴選職位或選調職位,報名人員只進行網上填報、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傳《報名推薦表》的,各部門將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結果爲「不合格」的考生,可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結果爲「退回補充資料」的考生,應根據報考部門要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並重新選擇原職位報名。 (四)打印准考證 2016年9月7日8:00至9月10日18:00期間,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可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A4紙)。 四、考試 考試分爲筆試和麵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佔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摺合總分爲100分。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或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5:1。低於5:1的,經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改報其他職位。面試人選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比例一般爲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各部門經與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協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於3:1。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處級公開遴選職位和公開選調職位考案例分析與對策性論文一科(A類),主任科員以下公開遴選職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類),滿分均爲100分。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爲2016年9月11日(星期日)9:00─12:00。考試地點設在北京、呼和浩特、長春、上海、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廣州、南寧、成都、昆明、拉薩、西安、蘭州、烏魯木齊等17個城市(考生可自主選擇),考場地點詳見准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報名人員可於2016年9月30日8:00以後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看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公告。報名人員可於2016年10月8日8:00以後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看面試公告。 2.資格複審。面試前,各部門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複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資格複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面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爲100分。 各部門可根據需要增加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設置情況詳見《職位表》。測試成績佔面試成績的30%。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各部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比例一般爲2:1,對於數量在2人以上的遴選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不低於1.5:1。 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各部門將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考察組將查閱幹部(人事)檔案,覈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等情況,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各部門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並分別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考生自願放棄遴選或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後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報考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職位的,可直接任職。需要實行任職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諮詢電話:010─84233019、84233020 技術諮詢電話:010─84234344、84234359 考務諮詢電話:010─64401263 (轉載完) 如果,讀者朋友能不帶有固定不變的思維觀念去看待習近平主政的政策,您將會發現一切都與中共國時代不一樣了,發生着本質的改變。(文/鄂新)△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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