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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天安門廣場遭刑拘 狀告公安局長(圖)
 
2014年9月2日發表
 
9月1日上午9時,湖北省潛江市工行買斷工齡員工(俗稱銀行斷友)伍立娟狀告 潛江市公安局局長肖天樹胡作非爲一案在潛江市法院舉行。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張祁仁綜合報導)9月1日,湖北省潛江市銀行失業員工伍立娟狀告潛江市公安局局長肖天樹一案在潛江市法院開庭。很多準備參加旁聽的維權人士被當局控制在家中未能出門。 9月1日早晨8點半,伍立娟提前來到潛江市法院。她邀請的公民代理人被法庭阻止出庭,只被允許坐在旁聽席上旁聽。 伍立娟於2013年12月7日和2014年1月7日路過天安門廣場和中南海時,被北京警察攔住,查驗身份證。當警察驗出她是訪民時,直接將她押到隨候的大巴車上送往馬家樓。她兩次被押送回潛江市後被警方拘留了10天。 伍立娟表示:「我作爲公民當然有權利在天安門廣場和中南海的街上行走。我既沒有打橫幅、也沒有喊口號,我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情,憑哪一條拘留我?我今天就是要控告公安局長肖天樹濫用職權。公安局對我的拘留是非法的。」 作爲案件被告的肖天樹沒有到庭,只委派了一個派出所所長和一名警察到庭。對此伍立娟表示,肖天樹不到庭違反了「民告官」時被告官員必須到庭的規定。 庭審於上午11時結束,法官沒有讓原告、被告在庭審筆錄上簽字,也沒有當庭判決。 早在申請立案時,一名法官質問伍立娟:「你告不贏的,爲什麼還要告?」 伍立娟回答說:「我就是要用親身經歷見證湖北省潛江市司法的腐敗不公。」 伍立娟在網上發消息邀請朋友前來法院旁聽,但她的很多朋友被當局控制在家中。下午5:30她的朋友李佔林來電話告訴伍立娟,監控他的單位領導還在他家中吃飯。儘管嚴密監視,她的朋友蔡興傑和吳海嘯還是衝破了封鎖來到法庭旁聽。 2014年4月,伍立娟曾從北京請律師到潛江市打官司,結果潛江警方於4月10日將她從家中綁架,關押在黑監獄裏10天,直到開庭的前10分鐘,才將她帶到法庭上,她連鞋都沒穿。律師根本無法幫她打官司。 「周永康的殘餘勢力依然在潛江橫行。周永康的殘餘不除,老百姓就沒有安寧、公民就無法享有人權。」伍立娟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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