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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李天一轮奸案中的四个黑影(图)
 
吴莱
 
2013年7月23日发表
 
其实李天一并不是主角,此案中四个黑影的家庭才应该是国人关注的焦点!
【人民报消息】 7月22日,李天一五人轮奸案开庭,很绝的是,五人轮奸除了李天一的名字和背景被曝光外,其他四人都被保护起来,其中一人干脆连姓什么都没透露过。可见在这些混混当中,李天一的家庭背景是最弱的,所以弱爆了! 中共一直说它的山寨国是一个法制国家,那就法治法治吧,结果露了馅儿。 别的不说,就说李天一五人轮奸案,酒店是有闭路监控系统录像的,而且原告和被告律师都有权力调看,也调看过。为什么原告律师没有退缩,而被告律师却一个个请辞了?既然有录像,而且录像都看过了,为什么此案还越搞越复杂呢?为什么梦鸽还找了个良心让狗吃了的家庭法律顾问兼发言人兰和,连辩护律师的口都封了?因为不站在理上,是为了钱而出卖良心! 新华网图片频道7月23日以《李天一律师要求查卖淫敲诈,坚持无罪辩护》为题刊登了14张图片以及文字报导。 报导说:「李某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昨日,李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梦鸽作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会议。」 报导还说:「李家法律顾问微博称,辩护律师提请法院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进行调查。」 李天一的辩护律师是谁?连名字都不敢公布出来,可见心虚到何种程度。 7月22日下午5点左右,李天一五人轮奸一案庭前会议结束,其母亲梦鸽离开海淀区法院,依旧戴着黑色墨镜,以伞遮面只字未提。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的流氓嘴脸
7月22日开庭后,没有人性的李家发言人兰和在20:55:16写了一篇博文《李天一案中案》,一共五段: 「今日上午9点,李天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本律师作为其家庭法律顾问,在庭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向媒体澄清社会流言。」 「网上关于受李案的影响,梦鸽女士工作暂时被叫停,缺席相关演出,以及李双江先生工作变动等消息,均属空穴来风、子虚乌有。经梦鸽女士授权,特向各界强调,关乎李案及其家庭成员的任何传闻未经本人核实均属谣传。所有信息非经本律师统一发布,均为讹传。请理性分析,勿以讹传讹。」 「通过求证,庭前会议上律师们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此前,我一再强调要将此问题在法庭上明确且强烈提出,并一字不差清楚地写进庭审笔录。该问题得以落实,本人非常欣慰。如果上述事实一旦查实,有关人员诬告陷害罪责难逃。」 「在法庭外,记者问我关于人物身份问题。我的回答是,身份与权利无关,任何身份的人都享有同等的公民权。」 「不着急,一切才刚刚开始。」 「法律顾问:兰和 电话:13811416498」 网友们看完这博文怎么说? *背后有撑腰的,有导演,一切是按照导演的指示去做,当然胸有成竹。 跟帖:是的,不着急,一切才刚刚开始。让我们看最后的结局,决不会称了恶人意的,说不定把党给折腾垮了! *「不着急,一切才刚刚开始」,这是宣战!向谁宣战! *向法律宣战! 向中国人民的道德底线宣战! 向没钱没势力的人民宣战!无耻的律师,你将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看律师此等语气,「不着急,一切才刚刚开始」,似乎胸有成竹,但是此案如不严惩,如若仗势欺人,那么强奸的不是某个女人,而是全国老百姓的智商和正当权利。 *应该调查的是那五个败类 请别颠倒黑白,以五个的家世背景及收入,会五人嫖娼一人?变态吧,别演了,收手吧。天一强奸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国家的法律和全国人民的智商。 *他是未成年人吗?他驾照是怎么来的?如无驾照为什么没有得到处罚?你能说明白吗?他所作所为他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不用看身份了,你们准备轮嫖法律好了! *助纣为虐,不得好死的!! *黑暗的天空,七月会下雪!强奸了法律和国民的道德底线。 *这律师不地道,看他说话那腔,一股子邪气! *兰和以为可以一战成名──他真的成名了。 *烂货,通过这个案子,你不是流芳百世,就是遗臭万年! *李家人及律师开始用种种阴招、险招,捏造各种假证,用尽种黑社会手段来污蔑受害人,应受法律的追究!!! *有才无德的律师对正义的糟蹋更狠,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兰律师,为了钱和名,你做人的良知哪里去了? *阿基米德说,给我个支点,我能撬动整个地球。刘志军说,给我个老丈人,我能撬动任何官位。邓文迪说,给我个机会,我能撬开任何家庭。兰律师说,给我足够的人民币,我可以让轮奸变成被奸。这社会连他妈的动物世界都不如了,一个案子弄的尘土飞扬,还他妈的高等动物。年代的悲哀... *如果这个案子最后是定性是卖淫嫖娼,就说明警方和检方的前期工作全是扯淡。别忘了李XX等人是按涉嫌强奸罪批捕的,难道警方和检方的前期工作能是扯淡吗? *有木有妓女拿了嫖资再敲诈的呢?我假定有。有木有一敲诈就敲50万的妓女呢?我假定有。有木有一敲诈就敲五个衙内的妓女呢?难道是一个庞大的敲诈团伙?我假定有。有木有妓女敢敲诈将军的呢?我还是假定有这么一个胆大的妓女。那这个妓女又怎么知道将军的手机呢?我假定妓女本来就是知道将军手机的。有木有将军被敲诈了不报警呢?我假定将军有所顾忌忍气吞声了。有木有敲诈不成转告强奸轮奸的呢?我还是假定有。 可是,有木有儿子被作为强奸犯被抓还不报敲诈案的父母呢?我觉得肯定不会有。有木有报了敲诈案不去仔细侦查,不抓妓女反而去抓将军儿子的民警呢?我觉得肯定不会有。有木有不拿出证据来救爱儿而让他关上几个月冤狱的父亲母亲呢?我觉得肯定不会有!有木有有了证据翻案而觉得压力太大而辞职的律师呢?我觉得肯定不会有! 既然已经关了几个月也没有的事情,怎么突然就有了呢?已经作为强奸案被抓几个月的怎么突然就成为卖淫嫖娼案了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当代方唐镜律师的卑鄙、无耻、下流、恶毒的、企图制造另一个戚秦氏的闹剧。该律师还大言不惭说将军一家很有担当,即便是作为嫖娼卖淫,即便作为无证驾驶,将军和将军夫人,这就是你们领导的样子吗?这就是老一辈文艺工作者的素质吗?你们就对得起全国人民了吗?你们向人民道过歉吗?你们有羞愧之心吗? 或许,隐藏更深的,是那四个一直穿着黄马褂的、一直未被公布衙内,和他们身后的李公公们。 *来说两句吧.李衙内家绿尸,五人轮流嫖一名卖淫女你信吗?瞧瞧梦鸽那副高傲的熊样,有其父必有其子,还要无罪辩护,真恶心。你这绿尸别助纣为虐啊!事到如今其他四个罪犯长什么样都不敢公布出来。这背后肯定有不敢示人的,有股势力在阻挡着吧。一定会关注到底,李衙内不判刑难平民愤,倒要看看怎么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倒要看看司法何其腐败! *1986年我的一个同事的弟弟为他的两个小哥们送行,强行把自己的对象(未婚妻),与三人发生性关系,结果被法院判强奸罪死刑,他的两个小哥们(均17岁)被判12年,和李案相比,依你的观点,那这个案子是法院判错了?现在是否可以起诉改判无罪?难道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因人而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为什么却可以践踏法律的威严?如果真是你说的那样,那么请你来给这个案件翻案,所有的赔偿全给你,因通过你的表现来看:你是除了脸不要,什么都要的社会垃圾。 *你不过是一个为虎作伥、欺炎附势、见钱就可以卖爹娘老婆儿女、没品没德的无耻可怜跳梁小丑而已,如此助纣为虐,等李天一无罪释放,祸害你女儿妻子,网上肯定没一个网民声援支持你,你信不?你记住这条,多行不义必自毙,好好享受吧! *富家子弟穷到需要5人合资嫖一个「卖淫女」??! *烂和:强奸你老婆或者强奸你妹妹比强奸高干家的女人伤害要少对吧? *法律顾问:兰和,如果那个受害人是你女儿,被五个人轮流嫖的话,你是什么感想。你会同意不。 *你妈的,你妈白养你了,叫你女儿让人轮奸几番后,看你是怎样的心情。 *律师要有道德底线,不要钻汉语、法律的空子,即使钻空子,也要在良心的基础上。李天一如果这次无罪,下次恐怕就是杀人了,还能无罪辩护吗?这是逆天啊!!!!!! *兰和这狗日的!为了人民币,竟能说出这种话,是不是因为天一是皇亲国戚啊,你是不懂法律,还要轮奸法律!是不是过几天原告成被告,天一无罪释放啊!律师中的人渣! *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为了金钱该律师已经偿失了起码的人格和人间道德,他甘愿被金钱俘虏,做权势的走狗,唯利是图的小人,做任何事情都不讲究公平,偿失了做人的良心,在国家遭受灾难时,他就必然会成汉奸和走狗!他最终会受到人民的唾弃! 跟帖1:没有道德的律师,无耻空为人! 跟帖2:顶你。这个律师很恶心。非常无德。 *我说你就是畜X生,你告我! *你是个律师,但我发现在你连一点点人的良知也没有了,回到农村养猪都不要你,当妓女,也不会有人点你的钟,你呀就是一个畜生,纯畜生!! *「特向各界强调,关乎李案及其家庭成员的任何传闻未经本人核实均属谣传。」如果法院公告李案***,需要兰律师核实后发布吗?说不在理的话,当什么律师啊! *昔日的检察官转行当被告辩护律师确实有其「套路」和「资源」。李府找着北了,这也是我国情特色罢了。 *臭气熏天的烂绿尸太令人恶心。拙劣的表演使人作呕。 *如果可以,我很想给你一板砖,然后让人轮了你老婆,女儿,老妈 *神马狗律师,不如叫李天二,如果那女的是你妹妹你也把她说成卖淫吗? *作为一名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应属职责所在,无可厚非。但如果明知当事人有罪,却在金钱驱使下不顾名节,巧舌如簧地为当事人推卸法律制裁,则有违职业操守;用抹黑对方、侮辱对方的方式为当事人开脱,则有违做人的基本道德。 *没心没肺,丧尽天良,配做人吗?无耻!!!!!!!!!!!! *李家绿师 五人轮流嫖一名「卖淫女」,你信吗? *这个烂律师实在太可恶了,太可恶了,太可恶了!!! *律师为了那点钱,不值!! *昧良心遭报应!△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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