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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肇事逃逸 中共毁灭人性(多图)
 
诸葛仁
 
2013年7月16日发表
 
3辆车碾压老人后逃逸,第4辆车停车报警,被判赔40万。民怒沸腾!
【人民报消息】碾死人逃逸的家伙们没被追查没有落网,主动停车报警的车主和他的保险公司却合计被判赔40万元。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缺德法院近日的缺德判决引发很大争议。不少网友认为,好人不得好报,逃逸者却逍遥法外,这是在鼓励肇事逃逸。 这是两年前发生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龙华路的一起车祸,最近缺德法官才给出了缺德判决,被网民大骂:你Y将不得好死! 多车碾压老人后逃逸 2013年7月16日新华网以《多车碾压老人后逃逸 最后1辆车停车报警被判赔》为题转载了华西都市报的文章。 华西都市报报道说:成都市龙泉驿一条道路上,多辆汽车先后撞上60多岁的曾雨成,前面的几辆车逃逸了,第一个肇事的是一辆银灰色微型货车,司机把曾雨成撞倒后逃逸,老人还没有爬起时,一辆白色卡车和一辆红色运渣车先后从他身上碾过,后来一辆红色QQ小轿车车主碾过后发现压了人,但没有跑,还主动报了警。由于找不到前面的肇事逃逸者,死者家属将最后这辆车的车主及他的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死者曾雨成无儿无女,唯一的亲人是年近90岁的老父亲曾明清。曾明清的亲属将这位小轿车车主告上了法庭。近日,2013年7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最后一辆车碾过老人时,老人还有生命体征,理由是2012年开庭时,彭友洪曾当庭陈述,他碾过老人身体时,看到老人的腿动了一下。法院认为这是一个生命体征的表现,综合其他证据,认为彭友洪碾压是造成曾雨成死亡的直接原因。法院判决最后这辆车主彭友洪赔付死者家属近40万元,其中3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 报道说:2011年10月10日晚上7点左右,住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敬老院的曾雨成,吃过晚饭后在福利院附近的龙华路散步。该路段是双向8车道,道路中心由双实线分隔,并没有规划斑马线,老人在穿过马路,在中心实线附近被一辆银灰色微型货车撞倒,该车在不远处停了一会儿之后离开了。 这辆银灰色微型货车车主没有把老人扶起来,而是观察了一下就溜走了,而这导致了被撞倒的曾雨成像2011年佛山两岁女童小悦悦一样遭遇再次碾压、再次碾压。 报道说:这一幕正好被柏合镇村民林先生看到,当时正在洗菜的他听到有碰撞声,而当他往事发现场看时,一位大爷已经倒在了路中央,微型货车停了一会便开走了。「撞人了,赶快去救人。」林先生一边喊妻子救人,一边冲下楼去救大爷,下楼过程中听到「嘭嘭」的撞击声。此时,二楼的住户隐约看见一辆白色卡车和一辆红色运渣车分别从老人身上碾过。 停车报警者被判赔40万 报道说:林先生冲到院子门口后,又找了一把遮阳伞,想冲上去用伞挡住老人。谁知,没走几步,他又看见一辆红色QQ轿车从老人身上碾过,随后,这辆红色轿车似乎意识到撞到了什么,便刹车了。 从车上下来的彭友洪看清自己撞的是一个人后,惊慌失措连忙报警。「他脸色都吓白了,连说不是他撞死的。」林先生回忆说。随后,120救护车赶到,抢救后确定老人已经死亡。 据彭友洪说,事发当晚,他驾驶一辆号牌为川A21***的红色QQ轿车,沿龙华路从龙泉方向往华阳方向行驶。车辆行驶到成环路柏合加油站路段时,他发现前方有障碍物,但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撞上后碾过去才停下。「完全没有想到路上躺着一位老人」。 经过警方鉴定,死者身上有被3辆车碾压过的痕迹。一辆白色卡车、一辆红色运渣车,还有一辆红色QQ轿车。严格的说,把曾雨成撞倒的那个银灰色微型货车车主的罪过最大,如果他把老人扶起来,就不会发生以后的事。 法院判决:红色QQ轿车碾压人致死。原因是「2012年开庭时,彭友洪曾当庭陈述,他碾过老人身体时,看到老人的腿动了一下。」抢救后确定老人已经死亡。 有人说:汽车碾压的哪怕是个包袱、是块钢条,也会动一下。但是法官一言定乾坤,赔偿40万元。 2011年的案子拖过了两年,今年该案的主审法官说:案件目击证人证言、车辆血迹检验报告等证据来看,可以确定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在彭友洪之前至少有两车对老人进行了撞击、碾压,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而彭友洪在赔付了相关费用后,对逃逸车辆享有追偿权,一旦逃逸车辆被挡获,他将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偿。 「挡获」?过了两年警方还没捉到肇事者,或者根本没去捉肇事者,主审法官让红色QQ轿车车主自己去大海捞针,抓那三个肇事者?简直是笑话。 有人说,政府的新闻网站如此报导,就是在教唆国人堕落,暗示车主撞死碾死人,千万不要停下车,要赶快跑! 民意沸腾 这条新闻2013年7月16日(07:05)刊登在新浪新闻网之后在短短不到12个小时已经有93,126人参与讨论,有13,404人评论这个事件。 「这个法官在鼓励大家肇事赶紧逃,不要管他人死活。」有9,874人支持这条评论。 「缺德的法律!守法公民不好当啊!警察为什么不去找前面几辆车?」有8,431人支持。 「一个法官的判罚不只关系到一桩案件,还关系到对社会风气的影响,南京法官的判罚直接影响了之后对倒地老人的态度。慎重 。」有7,120人支持。 「那个死人老头为什么会动一下,法官怎么不去问下医生?受到外力的时候,死的人或动物都会动的,连这个法官都一点不懂,最后一辆车的驾驶员真是冤死了。」有6,221人支持。 「典型的鼓励肇事逃逸!」有5,632人支持。 「警察应该全力追查前面车辆,不能有人负责了, 就完事。」有5,171人支持。 「彪子法官,多车辗压后怎么证明还有生命体征,这么做就是鼓励肇事逃逸!」有4,237人支持。还有很多帖子在不断的往上贴。 回顾彭宇案
彭宇案的判决让社会风气堕落!
也巧了,这个新闻中提到的彭某与南京彭宇案的冤主同姓。彭宇案的混蛋判决一夜之间让整个社会堕落了一大块,而且是不可逆转的堕落。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寿兰老太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不慎摔倒在地,正在下车的彭宇见老人摔倒,就好心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因为徐寿兰的亲属说没有带钱,彭宇还垫付了200元医药费。一个多月后,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说是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彭宇在网上喊冤。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赔偿40%损失费计45,876.36元。 据目击证人陈二春先生称,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陈二春先生回忆称,当时整个过程很平和,他和彭宇一起把徐老太扶到路边,徐老太神志清醒,还借了电话给她当警察的儿子和侄女打了电话,徐寿兰对他和彭宇连连感谢,还说「不会连累你们的」。但在第三次庭审上,陈二春先生的话被徐寿兰坚决否定。 2007年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主审法官王浩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并判断「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这是法院吗?这是法官吗?怎么「从常理分析」「并判断」就敢判「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0日内给付」! 据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甲方乙方》节目报道,在当时彭宇向派出所索要当时的笔录时,派出所长称当时笔录丢失,但留有当时用手机拍摄的笔录照片。当彭宇本人发现照片Exif信息显示照片并非来自派出所所长本人的手机时,所长不得不承认其实照片是徐寿兰当警察的儿子提供的假笔录。 中共党网人民网四川视窗认为,「彭宇被判败诉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提醒『活雷锋』在见义勇为时要保护自己。」被网友骂为「最操蛋!」 网易新闻称,「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 彭宇案的邪判迅速改变了社会 人人受害 2007年9月5日彭宇案判决后,社会上有一连串的事件发生: 2008年6月16日中午,陕西省西安市,20岁的河南小伙子张衡见一位老人倒在地上,便好心去扶起来。谁知道老人一把抱住他,说是他倒车时撞上的。事发现场很多人证明张衡是冤枉的。 2009年2月22日,江苏省南京市一名75岁南京老汉在下关区三汊河公交车站下车时,跌倒在公交车后门爬不起来,身后的乘客不敢上前救助,老汉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们不用担心。」这时才有乘客敢上前救助他。 2009年6月2日,江苏省南京市一名七旬老人倒在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市民广场地上,口吐白沫动弹不得,可是20分钟内,周围围了一圈人却没人伸出援手。最后,城管队员小赵喊来了救护车把他送到医院进行急救。 2009年8月8日,贵州省都匀市市民彭女士驾车路过夜市摊,因堵车而停车时扶起了一位摔倒在路边的老太,结果老太一下子冲上去抱住彭女士轿车的后视镜,坚称是彭女士撞的她。
80岁重庆老翁摔倒,手足抽搐。 始终没有人上去扶老人一把。
2009年9月19日,重庆一位80岁左右的老翁在重庆南坪一条商业街边的人行道上摔倒,手足抽搐。周围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也有不少人停下脚步,却始终没有人上去扶老人一把。 2010年7月10日,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阳山大桥附近一名老人骑三轮车下桥时不慎摔倒,躺倒在地爬不起来,前后长达15分钟之久。其间不少人经过该处,现场有不少人围观,但始终无人伸手拉老人一把。有人还在现场提醒其他人:「不能扶他起来啊,会沾在手上。」老人躺在马路中央约15分钟后,被120急救车接走。 2010年8月16日,广东省广州市 黄埔区长洲安新街深井码头附近,一位老伯在雨中行路时摔倒,1个小时内没有人去查看,等到120救护车前来抢救,老人已经离开了人世。记者注意到,事发地点前后20米内的几家店铺都关了门,稍远一点的店铺老板告诉记者,他也一早就看到这名老人在雨中摔倒,「确实是怕惹麻烦上身,被反咬一口,这种事情是说不清楚的。」 2010年11月23日,浙江省金华市 一名吴姓司机驾驶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并载有一名同村村民,在开到金华市婺城区瀛洲村时,在鸣叫了喇叭示意后超车过去20米后的情况下,三轮摩托车旁边两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老人突然翻车摔倒。吴姓司机马上停车将两位老人送到医院并垫付了1000元的医药费,但是老人却一口咬定是吴姓司机驾驶三轮摩托车撞了他们后才摔倒的。坐在吴姓司机的三轮摩托车上的同村村民表示司机只是超车,并没有撞到老人。在2011年6月3日,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姓司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并且要承担本次事故原告损失的70%,赔偿原告69602.4元;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后来吴姓司机不服判决结果而上诉至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8月30日中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12月15日,法院强制执行终审判决。
上海老人倒地满头是血,围观的人 打了120,却无人敢上去扶起老人。
2010年12月29日,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83岁退休老人摔倒在人行道上。附近五六人驻足围观,但没人敢出手相助。就在两名女子试图将其搀扶起来时,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让她们缩回了手,随后拨打了110、120。当医护人员到达时,老人已经停止了呼吸,孤独地躺在冰冷的马路上。 2011年7月初,海南省广州军区某测绘大队下士小刘完成测绘任务后,骑自行车返回宿营地途中,见一位老大爷昏倒路旁,急拨120急救电话,与医护人员一起将其送到医院,使其转危为安。不料老人亲属赶来后,硬说小刘是肇事者,不但逼他赔偿医药费,还说要到部队告他。小刘无奈之下,被迫从银行卡中取出3000多元付了医药费。 2011年7月15日,广东省肇庆市 肇庆青年阿华在扶起倒地的70多岁阿婆却遭诬陷,在警方提出要调监控录像后,老人和家属才主动澄清,自己摔倒与阿华无关。 2011年8月27日,江苏省如皋市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司机殷红彬在驾驶途中,看到一名年迈的老人摔倒在张黄立交桥上(高速公路),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将老太扶起后交由路过村民送医。老太石某随后指认殷红彬是肇事者,其子随即报警。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将殷红彬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车上乘客也证实殷红彬是救人而非肇事逃逸。事情经中央电视台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石某及其子在电视节目播出后突然改口,承认司机殷红彬是救人。 2011年8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汉一电动车主胡师傅因好心扶起不慎摔倒的八旬老太,反被老太认定是撞人者。就在车主自认倒霉,准备赔200元了事时,在数名现场目击者的坚持下,交警判定这起事故并非交通事故,让车主离开现场。 2011年9月3日,湖北省武汉市一位八旬的老爹爹出门买菜,在离家不足百米的地方迎面摔倒,路人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大约一个小时以后,老爹爹的家人将其送往医院,但老爹爹仍然过世了。 2011年10月20日,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岗头王村路边,一位脚穿球鞋的老人扑倒在地,侧向路面的头部口鼻流血。路人纷纷见而避之,摩托车行过都调头而去。第一位报警者江先生报警后,医生到场发现老人已无生命迹象。 2013年4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大马路与东三道街交会处财神大厦2楼的市场里,一名老人购物后突发脑梗塞昏倒,178人路过没有采取行动,其中有人跨过老人身上;仅有1人协助拨打120求救,1人现场救助并守护。 2013年6月21日,北京西站北广场一男子突发心脏病连人带电动车摔倒在路边,一路人拿走其兜内2元钱,骑走其电动车;14个路人无视,男子倒地半小时后被民警送医,但已不治。 2013年7月4日,广东省广州市,当日上午7时许,一位阿婆晕倒在越秀区德政北路十字路口不远处,在半小时的时间内有多名路人路过,却无人伸出援手,直到街坊邻居拨打了110和120,可惜为时已晚。 2006年彭宇案的判决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2013年7月「多车碾压老人后逃逸,最后一辆车停车报警被判赔」更是在毁灭人的良知。这样下去,很多人都会背负着人命,社会环境就会越来越恶劣,越来越不是人待的地方。 看看这些新闻就知道,中共邪党就是要把炎黄子孙从人变成鬼。△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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