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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發文被判10年 國際譴責
 
2011年3月2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美國官員對中共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罪」判處維權人士劉賢斌10年監禁一事予以譴責,並敦促中共當局立即釋放劉賢斌。

BBC報導,法新社援引不具名的美國官員說,迫害和平表達政治觀點的個人的作法,與國際社會所認同的人權標準,包括北京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內容不符。

這位美國官員還表示,美國呼籲北京立即釋放劉賢斌,並尊重所有中國公民和平表達言論的自由。

與此同時,美國衆議院資深民主黨議員佩洛西表示,監禁劉賢斌顯示中共根本無視法治和人權。

經常抨擊中國人權記錄的佩洛西說,北京應當立即無條件地釋放劉賢斌,聽從中國民衆要求增加管制透明度、打擊腐敗、尊重言論自由的呼聲。

劉賢斌的妻子陳明早些時候對BBC中文網說,四川省遂寧市中級法院週五(3月25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劉賢斌10年監禁。

劉賢斌曾參與1989年北京民運和組織「中國民主黨」。他此前曾分別因「反革命宣傳煽動」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入獄。

他在去年6月底再度被捕。起訴書指出,劉賢斌在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期間在海外網站發表了一些文章,其內容「詆譭」中共政權。

針對劉賢斌的判決,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聲明說,北京當局應當立即釋放劉賢斌。

國際特赦聲明說,只因寫了文章批評中共,劉賢斌就被當局判處10年監禁,這是歪曲正義。聲明說:「劉賢斌沒有犯任何罪,他是一名良心犯,應被立即釋放。」

香港支聯會亦就劉賢斌的判決提出抗議,要求馬上釋放劉賢斌等異議和維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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