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怕的兇手──中共公安部發言人慷慨激昂(圖)
 
夏小強
 
2010年5月1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人民網5月15日以《武和平:犯罪份子膽敢侵害師生可以依法擊斃》爲題,報導了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在新聞發佈會上回答記者的問題。

武和平說: 「如果犯罪份子膽敢再採取這種手段,我們將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槍支的規定,堅決執法,毫不客氣。」

2010年5月11日,廣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縣一楊姓男子刀殺同村兩婦一童後,再傷一幼兒,最後遭村民亂棍打死。村民把兇手的屍體綁在一根木頭上,扛到1公里外的地方焚燒掉。

在一個正常的社會,在面對歹徒殺人放火、姦淫婦女、屠戮孩童的時候,任何一個有正義良知和勇氣的人都會挺身而出,制止歹人行惡的,在面對失去理智窮兇極惡的歹徒,制止其行惡時如果造成歹徒的受傷或死亡,那也是其罪有應得和理所當然。那麼對於作爲以保護民衆生命財產安全爲工作的警察來說,制止歹人行惡甚至必要時擊斃歹徒更是其職責和份內之事。

公安部的發言人武和平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有些慷慨激昂的強調說對犯罪份子「堅決執法,毫不客氣」,似乎在告訴大家,一直以來,強大的公安武警對犯罪份子還是比較客氣和剋制的,沒有完全堅決執法,現在要動真的了。

其實武和平在這一點上說的倒還是道出了實情,公安武警要真是做到了對真正的犯罪份子「堅決執法,毫不客氣」的話,那他武和平也不會在這裏因爲頻發的兇殺案發言了。不過人們似乎也不必太在意武和平說的這些官場的空話套話和廢話,他如果不說這些話,也就不是公安部的發言人了。

但是他說的另外一句話,卻有些令人擔憂,那就是「我們將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槍支的規定」,這句話殺氣騰騰,令人感到危險撲面而來。

如果人們還沒有把記憶完全抹去的話,在那二十多年前的某某風波中的某夜晚,我們的人民軍隊就是這樣按照規定使用槍械的,只是槍口對準的是民衆和學生;在近些年全國各地不斷所發生的羣體事件中,比如廣東汕尾、貴州甕安、四川漢源、西藏、新疆等,我們的公安、武警、和人民子弟兵也都是按照這樣的規定使用槍械的,只是射殺的也是民衆。還有類似於年初貴州省關嶺縣公安局坡貢派出所副所長張磊,因瑣事用手槍射殺兩位村民的事件,也屢屢發生,開槍者都聲稱是在「執法」,擊斃的是歹徒。

鑑於歷史的教訓和血腥的事實,鑑於政府公權的濫用、對媒體的壟斷操控和對新聞真相的封鎖,鑑於政府中某些掌握了權力槍彈的人的冷血殘暴和邪惡,人們有理由相信:政府的暴力機器進行的這些所謂「堅決執法,依法擊斃」,可能比那些殘殺孩子的兇手更可怕。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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