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認罪」 把中共的褲子扒下來了(圖)
 
宇心
 
2010年2月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我就兩個字:認罪!」李莊如此乾淨利落,使得倍受世人注目的案件出現一個新的戲劇性波瀾。

匪夷所思!!!這邊,李莊的辯護律師千方百計爲其做無罪辯護。那邊李莊義無反顧地認罪服法。面對全國、全世界法律界、新聞界乃至市井坊間的廣泛關注和諸多人們的支持,李莊退卻了,人們疑惑了。

許多人對此進行了猜測:有人認爲李莊是出於安全考慮,有人認爲是涉及打黑高層,有人認爲是否被吃了迷魂藥。前兩者都對。後者純粹是猜測了。筆者以前寫過不止一篇文章分析此案,認爲此案其實是一起政治案件。如果說當初重慶打黑是中共個別人的內鬥行爲,而現在則上升到了整體中共行爲的層面。李莊的有罪判決,純粹是中共爲維護「團結」、塑造公正形象,教訓日益不聽話、不講政治的律師們爲目的的政治行爲。李莊的認罪證實了這一判斷。

其實不用探聽內部新聞,全部祕密都在李莊的最後陳述中。通讀全篇,那就是一篇政治宣言文稿,是一篇承認錯誤的自我批評文章,而絕非是法律文體。當然其中蘊含的意思是耐人尋味的。

李莊的最後陳述及分析:

一、被刑事拘留及一審判決後,對我觸動很大,在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耐心教育下,我逐漸認識到,自己的行爲玷污了律師職責,缺失了作爲一名法律工作者的道德基礎。

—— 前提是在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耐心教育下。這是個非常有趣的前提。這各級領導當然少不了法院、檢察院,當然還有代表薄領導的黨政領導,各級組織當然是專有名詞即共產黨。呵呵,這就是法律外的操作了吧。李莊入獄,思想覺悟被大大提高了。不提高不行啊。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是吃素的嗎?管法律的是俺黨的兵,法律是黨的縱慾工具——招之即來,揮之即去。小小李莊在黨的耐心教育下總算明白什麼是法律了。當初幹嗎那麼魯鈍?給個棒棰當針紉(認真)。

二、刑辯律師比其他律師更要講政治掛帥,識大體、顧大局,從思想上,覺悟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今後我要努力學習,徹底訣別過去。

—— 這已經透露了底牌,將實話徹底說出了。識大體是得揣摩好黨的意圖,顧大局就是有意見惹心裏別說。從講法律到講政治,可以看到一個貌視有文化、金錢,貌視足夠強大的律師,在黑暗囚室和上頭縱容暗示的牢頭獄霸欺壓和威脅中,在無所不用其極的審訊中,在黨那無邊黑手的陰影下那無助而恐懼的眼神。所以政治上向中央保持一致了,識大體了,顧大局了,被臣服了。法律被政治強姦,不是事實向權力低頭。李莊這麼一個精明的律師,遭此一劫,立馬明白自己犯了一個低級錯誤—— 與黨的政治實權人物肉搏PK。轉而他採取了這種荒唐至極的、政治掛帥的做法,恰恰嘲弄了中共的法律和政治——既然不讓講法律,那就徹底講政治,鑽一下黨的褲襠,讓世人品味,讓自己解脫。

三、認真反思,我確確實實沒有說過樊奇杭敲詐龔剛模,我是說龔受到黑社會敲詐,這點我在受審問時專門強調過。龔剛模案沒有使律師完成正常職責,因爲我浪費了司法時間,屬於思想不純,立場不堅。

—— 前面是爲自己做的輕描淡寫的開脫,總擺脫不了後面的認罪。其實不是認罪,是認錯。「思想不純,立場不堅」是什麼罪?李莊將中共在此案中的做法打回原形—— 那本來就是政治行爲,就索性讓它毫無遮掩、赤裸裸地成爲政治吧。法律成了政治毆鬥,法庭成了政治生活會、批鬥會。呵呵,中共,認栽吧。

四、刑訴法規定,罪行法定,這是司法原則。作爲法律工作者應重視證據,調查研究,不應當衝動,盲聽偏信,不應在大是大非上執迷不決。

——罪行法定原則確實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則,但李莊話有弦外之音。其實李莊最終明白罪行是「法」定的,是制定「法」、代表「法」的黨定的。這才是大是大非。衝動,不聽黨的話,就是執迷不悟,絕對要吃大虧的。

五、緩慢的思想轉變,爲此我付出沉重代價,也爲今後的人生積累經驗,我將從中吸取教訓,追求未來應有的最高精神境界。

—— 李莊昇華了,終於有緣在黨的陽光哺育下受受教育了。當初還自恃滿腹經綸,稔熟法律,剛愎自用,想在此轟動全國的大案上一展拳腳,既揚名聲又收銀子,一舉兩得。結果還是不知黨的官場水很深、很渾。還沒紮下去,就差點嗆死。付出沉重代價後,思想轉變了。以後要追求最高境界——與黨中央始終保持一致。黨讓輸的案子,絕對不能贏;黨不讓插手的案子絕對不染指。只能給黨叫好吹喇叭,不能給黨添堵找麻煩。這才是李莊獲取的中共統治下律師業界的血淚人生經驗。

六、刑法的宗旨是制止犯罪,保護人民,我將一直牢記心中,這也是一個公民應遵守的基本準則。今後無論怎樣,我都會遵照這個宗旨,爲社會做出積極貢獻。希望二審法庭慎重對待我的上訴。

——這段話是有技巧的。怎麼理解都行。當局可以理解爲冠冕堂皇的媚語。支持李莊的朋友和同情者可以理解爲一種信念,一個伏筆。

爲了讓看不懂的人們清醒一下,在法庭上李莊還是點撥了一下。他說,他不是昨天才認罪的,「公訴人提到當庭認罪,我就怕外界認爲昨天有幾個證人上庭作證,會讓別人認爲是因爲事實確鑿就認罰,因此說明一下。我的悔罪書,是(去年)12月24日交給法庭的。在今天開庭之前,我也保證將來絕不翻供。」

李莊想讓人明白,不是事實讓他悔罪,而是法律後面的政治讓他悔罪。不翻供的承諾,不是對所謂事實的認可,而是目前不會觸及這個敏感話題。因爲李莊終於清楚,自己曾經面對的對手不僅是幾個公安、幾個檢察官、幾個法官,也不僅僅是一個薄大官人,而是整個中共。一旦將官司進行到底,那就是與整個中共宣戰。能贏嗎?

善良的人們啊,對中共的法律體系和中共尚存一絲幻想的人啊,你們讀懂李莊的認罪了嗎?你們看明白了中共的法律了嗎?你們認清了中共本來面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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