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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遣返案審決 凸顯香港司法赤化
 
2007年4月2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十八名臺灣法輪功學員入境香港時遭暴力遣返一案經四年方審理判決。港府今年三月決定撤銷港臺法輪功學員司法覆核要求,法輪功方面認爲此事凸顯香港司法赤化程度,並決定於四月二十三日上訴,爲臺灣法輪功學員爭取人權。

民視新聞:法輪功學員遭暴力遣返 續上訴

臺灣民視新聞四月十九日報導,四年前,八十位持有香港簽證的臺灣法輪功學員,在入境香港時遭到港府以「保安理由」拒絕入境,還被暴力遣返。港府經過四年審理判決,撤銷港臺法輪功學員司法覆核要求。對於港府違反國際基本人權的做法,四名臺灣原告將繼續上訴,成爲臺港首宗人權上訴案。

律師,也是原告的朱婉琪,撕破寫着「香港法制與正義」的紙張,象徵香港的司法和民主已死。因爲四年前,包括她在內,八十名沒有犯罪紀錄,持有香港簽證的臺灣法輪功學員,要入境參加法輪功活動時,遭到港府以「保安理由」拒絕入境,還不分男女一律暴力強制遣返,禁止入境。

受害的法輪功學員控告香港入境處長「宗教歧視、非法拒絕入境」。但港府三月審理判決,卻撤銷港臺法輪功學員司法覆核要求。律師認爲這已經違反國際基本人權。

法輪功學員認爲,香港司法在中共壓力下,無視臺灣民衆的基本權利。下星期將再向香港上訴法院遞狀上訴,要求一個公道,也給香港司法一次洗刷恥辱的機會。

中央社:法輪功學員質疑香港司法愈來愈不公正

中央社四月十九日報導,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與美國執業律師朱婉琪與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王塗發今天表示,四年前八十名持有合法香港簽證的臺灣籍法輪功學員入境時遭遣返,將在四月二十三日向香港上訴法院上訴,爲臺灣爭取應有人權,卻也看出香港司法在一九九七年後,已愈來愈不公正。

朱婉琪、張清溪在王塗發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四年前八十名臺籍法輪功學員,持有合法香港簽證想入境香港,卻遭入境處官員以「保安理由」拒絕入境,超過十名以上臺籍學員遭暴力遣返,事後四名臺籍與兩名港籍代表向香港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她說,法輪功學員要求法院宣告遣返決定與暴力遣返爲非法,並賠償旅費、住宿費與懲罰性賠償,經四年審理,三月二十三日法院撤銷「司法覆核」申請,原告已決定二十三日再向香港上訴法院遞狀上訴。朱婉琪指出,從這件案例可看出,一九九七年後香港司法逐漸赤化,感受到香港司法退縮。

王塗發表示,這件事情可看出中共的「一國兩制」是謊言,他支持上訴,可挽救香港即將墮落的司法。

張清溪說,判決書指出,臺灣原告人在機場,還未進入香港,不受香港基本法保護,這種說法對香港司法是一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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