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六年妻子哭昏 力虹當庭表示上訴(圖)
 
2007年3月20日發表
 

「愛琴海」主編,自由作家力虹。
【人民報消息】3月19日下午2點半,寧波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浙江作家力虹(原名:張建紅)有期徒刑6年。新華社當日就此案發布了英文稿。

當天,力虹的妻子、表妹和一位朋友出庭旁聽。整個宣判過程僅持續20分鐘,力虹本人及其辯護律師李建強沒有申訴的機會。力虹當庭表示要上訴。

李建強律師當日撰寫了上訴狀。他指出:力虹是一位具有英雄之氣、英雄之魂的俠義詩人。我們當然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我們當然要上訴!

力虹妻子董敏19日夜接受大紀元採訪時哭着說:「我接受不了,根本接受不了!判得太重了!我們根本沒想到判這麼重,本來以爲會獲釋,或者至少輕判或者緩刑的,沒想到等到這麼一個結果……

「他純粹的只是一個文人,就是寫寫文章,批評當權者,揭露腐敗現象,都是憑着良心而爲,並沒有煽動顛覆什麼國家政權,這個判決太不公平了,太不公正了……」

妻子哭昏 力虹表示上訴

據董敏透露,當局曾多次欺騙家屬說:要輕判,要緩刑。

董敏自述,本來身體就不好,過年後就一直生病,這個突如其來的噩耗令她身體更加虛弱,心臟也開始難受不已。

董敏表示,明天將和李建強律師一起爲力虹案上訴。

董敏描述:「力虹今天是被三個法警反銬着押上法庭的,但他一臉正氣,令人肅然起敬。」

法庭宣判後,董敏當即放聲大哭,力虹轉身對妻子高聲喊道:不要哭,我們上訴!……三個警察架着反銬的力虹就要往外拖。力虹喊道:我要跟家屬說幾句話……警察不聽,繼續將他往外拖……董敏當場哭昏。

李建強律師當時高聲抗議:你們怎麼能這樣?還講不講人道主義?但警察置之不理,十幾個人圍着他們。李建強只好架着哭昏過去的董敏走出法庭。

董敏對記者說:「我們已經半年多沒見面了,他當時想來跟我說話,卻被警察使勁的拖走。我想過去,但我們中間攔着東西,我過不去,只能哭喊着看着他被拖走,我悲痛和絕望到極點,心如刀絞,撕心裂肺一般……」

力虹的父親已過世,母親目前還不知道消息。董敏說,「她老人家身體不好,我不敢告訴她,怕她承受不了……」

董敏幾年前失去工作,身體也一直不好,靠父母接濟。今天早上,董敏的媽媽特意買了一些力虹愛吃的魚肉蔬菜,盼着他回家。老人家知道結果後難以下嚥。力虹上大三的女兒聽到消息後很難過,不停的給媽媽打電話。

新華社發佈英文稿

新華社19日就力虹案發布了英文稿。發佈稿中稱:「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建紅,浙江寧波人,因其擔任總編輯的『愛琴海』網站,被依法關閉及其曾因從事違法行爲被行政處罰等事由,對中國政權和社會制度心懷不滿。」

「2006年5月至9月間,張建紅以『力虹』爲筆名撰寫 110多篇文章,在境外網站上發表,在其中的60多篇文章中,張建紅大肆誹謗和詆譭中國國家政權和現行社會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發佈稿還稱:「案件審理期間,法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張建紅的訴訟權利,張建紅的辯護律師也在法庭上發表了充分的辯護意見。」

力虹的友人分析:當局發佈英文稿,企圖愚弄國際社會,可見當局對此案的重視。可是他們卻連發布中文稿的勇氣都沒有,可見其心虛。中共之所以要發佈英文稿,也是迫不得已,因爲國際社會對力虹案很關注,美國國務院3月6日發表的人權報告中都提到了力虹案。海內外朋友一直很關注力虹,也持續在跟蹤此案的消息,事實是什麼,國際社會應該是很清楚的,中共只會讓國際社會再一次看清其欺騙的醜惡嘴臉。

律師:中央欽定重判

李建強律師表示,「我對寧波中院如此重判力虹百思不解。寧波中院自己要重判力虹,一定要跟通過政法委跟檢察院協調。它自己決不會在檢察院沒有起訴的理由中加上自己的私貨(罪行重大),它會通過政法委讓檢察院撤回起訴,加上這句話,這樣,它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在五年以上重判力虹了。寧波中院沒有這樣做,並且在一個月前我們詢問時,法官還說案子延長一個月。我們知道按照慣例,這是在請示上級,等待指示。在這期間,3月6日,美國國務院發表了人權報告,關於中國部份提到了力虹的案子。第二天,中共政權針鋒相對的提出了美國人權報告。13天后,力虹重判6年!這期中的邏輯關係不是耐人尋味麼?」

「如果說這只是猜測,晚上我回到賓館,路透社的一位女記者打來電話,新華社發佈了英文稿……我一下子徹底明白了:原來是中央的統一部署!近幾年來新華社統一發稿的政治個案只有4件,杜導斌案,高智晟案,蕭山教案,陳光誠案,無一例外都是中央欽定!力虹案如果是哪位『首長』劃了圈,欽定重判,哪裏還需要退回檢察院加上那四個字?原來如此!」

律師當日撰寫上訴狀

李建強律師當日撰寫了上訴狀。他指出,「判決嚴重違背法律規定,實屬褻瀆法治,枉法裁判。一審法院的所謂『罪行重大』的認定,既侵犯了公訴機關的指控權,又剝奪了上訴人及其辯護律師的辯護權,實屬荒唐之極!」

「判決書認定上訴人『無中生有,大肆捏造並廣泛散佈虛假事實,詆譭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以激起他人不滿和仇視』的所謂『犯罪事實』,純屬斷章取義,歪曲陷害」;「上訴人撰寫文章批評政府是行使言論自由權和批評建議權,對上訴人做有罪判決嚴重違憲」。

李建強表示,「我知道上訴也可能是徒勞,在這個法律被蔑視、人權被踐踏、正義被嘲弄、良知被拋棄的社會里,這份上訴狀可能會成爲掌權者竊笑的材料,會成爲他們繼續在不見天日的看守所囚禁知識良心的理由,但是我們還是要上訴!我們要窮盡所有的手段,用盡所有的權利,不圖讓執政者良心發現,只求爲歷史留下記錄!我們將記下所有的恥辱和光榮、骯髒和聖潔、卑劣和高貴,讓後人走過這段歷史長廊的時候,記住一個詩人的名字,也記住那些迫害詩人的專制者的嘴臉!」

力案前後

力虹原名張建紅,曾任中國人文思想網站《愛琴海》總編輯。他曾因參與89民運,被當局以「在六.四期間犯有反革命煽動罪」判處勞動教養兩年。力虹與友人共同創辦的《愛琴海》以敢言而著稱,向網民傳遞自由資訊,並開闢網絡平臺,讓網民暢所欲言。去年3月9日,該網站被浙江省新聞辦公室和通訊管理局強行關閉。

力虹近年來經常發表鍼砭時弊、批評中共政權的文章。他於去年9月6日晚被警察從家中帶走,9月7日被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10月12日,被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正式逮捕。

力虹於今年1月12日被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寧波中級法院祕密開庭審理。李建強律師曾對大紀元透露,法庭上沒有任何旁聽者,李虹家人去了也被拒絕進入法庭旁聽。庭上包括辯護律師、公訴人、法官、陪審員、法警在內共10人。當地警察與國保數十人也沒有被允許進去。

對於力虹被指控的罪名,李建強認爲,力虹的文章及其行爲都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不應該以刑事手段來追究。

李建強分析,在開庭前收到法院通知稱,此案「涉及國家機密」。所謂的「涉及國家機密」,主要是因爲當局不願意將力虹文章的內容泄露出去。

當局起訴力虹的根據是他所撰寫的62篇文章,內容大部份是有關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聲援高智晟律師發起的維權絕食等。李建強說,「雖然這些內容已爲國外各界了解,但是國內百姓並不一定都知道,因此當局不想泄露出去。」

力虹被抓引起海內外各界人士廣泛關注,力虹的良知和勇氣也獲得了各界的高度評價。自由作家劉逸明曾指出,「此前,力虹的文學作品雖然多爲批判現實,但語言並不算激烈,自從《愛琴海》網站被關閉,他的創作精力幾乎都耗費在了寫作政論上面,憑藉他熟練的寫作技巧和對黑暗現實的深切感悟,他一時間成爲了海外中文媒體上最引人注目的政論作家,他的政論作品不但具有高超的文學水平,而且具有一般人所無法企及的思想高度,因此,他的文章在網絡社會廣爲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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