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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弘達爲什麼要欺騙美國議員?(上)
 
——---評「蘇家屯事件之我見」
 
老久
 
2006年8月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以前看一篇人民報的文章,說平時被大家尊敬的人權和民主人士吳弘達先生,曾經爲「蘇家屯事件」給美國國會議員們寫信,否認「蘇家屯事件」,當時我是一點兒都不相信的,因爲從邏輯上說不過去,本來大家應該算「同一戰壕的朋友」,都在關心和揭露中共在暴力摘除囚犯器官上的罪惡,怎麼也不會想到吳弘達先生會暗地裏作這種事;這種感覺就像大家都知道餘傑和郭飛雄都是中國的「人權活動家」,所以大家怎麼也不會想到餘傑會以「宗教小團體」的名義不允許郭飛雄參加布什總統對中國「人權活動家」們的會見。我萬萬沒想到,這件事竟是真的:這可真應了中國的一句老話,「同行是冤家」,國人的在這方面的嫉妒心是如此之強,往往一件事還沒幹成,爲了所謂「事情的控制權」,先就要內鬥個頭破血流;讓我們意外的是,不管是公認的揚名國內「開明才俊」,還是久居海外的「人權泰斗」,最終卻還是不能「免俗」,真讓人慨嘆不已。

幾年來,我本人寫過很多評論,多半是針對中共的謠言或中共的支持者對法輪功的污衊,沒想到今天要給反共前輩吳弘達先生的文章寫評論,我真不知道怎麼說我的感受。

一、吳弘達密信的由來及其性質

七月十八日,吳弘達先生在中國觀察網站登出了兩篇文章,「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和「我對於法輪功媒體報導蘇家屯集中營問題的認識及其經歷」,其中附上了他3月22日給「美國國會部份議員及有關人士就蘇家屯事件表明自己的看法」的信,我對此不得不相信了。從文章中可以看到,吳弘達先生對法輪功人士知道了這封信的內容是極其生氣的,因爲他寫的是封「密信」嘛,本來是當「暗箭」使來着,結果卻成了「明槍」,他怎麼不能生氣呢?有不同意見本來朋友之間可以當面提的,可是吳弘達先生大概是不把別人當朋友的,不但不當面提,還要給美國國會部份議員寫「密信」,下暗絆子,這就有點不太地道了吧。

吳弘達先生肯定不同意我說的,他寫這封信是「嫉妒心」使然,因爲他也許連這種「嫉妒心」還沒察覺到,他認爲他說的是「真理」,可是是什麼導致他認爲這些是「真理」呢?是不完全的事實,和他的「嫉妒心」,這樣說,在我看來已經是「客氣」的表達方式,由於吳弘達先生令人敬重的歷史,我還不想更嚴厲的詞。

首先,3月22日吳弘達先生給「美國國會部份議員」的密信,信中有四點理由說明「蘇家屯事件」不可信,其中頭兩條是按吳弘達先生所說是建立在調查基礎上的,這裏引用如下:

「首先,法輪功媒體稱「蘇家屯集中營」自2001年來關押了6000多名法輪功學員。但據中國信息中心記者的現場調查,該區域不存在可拘禁千餘人的監獄或類似的拘留場所或設施。」

「其二,20多年來,中國政府確實大量地摘取死囚器官,但器官摘取和移植需要相關的設施和一定的技術設備。據我們調查,所謂的「蘇家屯集中營」並不存在施行器官手術的技術性可能。」

對於他們的調查經過,吳弘達先生在其文章「我對於法輪功媒體報導蘇家屯集中營問題的認識及其經歷」中有一定描述,我也引用如下:

「同時,我立即安排國內人士到蘇家屯現場進行調查。從3月12日開始,調查人員查訪了整個蘇家屯地區。3月17日,調查人員又探訪了位於蘇家屯的兩處軍事營。 3月27日,調查人員暗訪蘇家屯的中醫血栓病醫療中心。3月29日,又對蘇家屯附近的康家山監獄進行調查。前述調查均未發現法輪功指稱的集中營的痕跡。調查人員就調查經過及結論分別於3月15日、3月17日、3月27日、3月29日、3月30日、4月4日向我提供了許多照片及文字報告。(另有專門報告)」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在3月22日吳弘達先生給「美國國會部份議員」寫的密信的時候,所謂「中國信息中心記者的現場調查」只是剛剛開始不久,只是「從3月12 日開始,調查人員查訪了整個蘇家屯地區。3月17日,調查人員又探訪了位於蘇家屯的兩處軍事營」。只有一小部份結果,還沒有正式實際接觸「蘇家屯集中營」 呢,可是吳弘達先生就已經得出那四個結論並且在那兒寫「密信」了,人們不禁會問吳弘達先生這封信是不是寫得太「猴急」了一點?既然,「3月27日,調查人員」才「暗訪蘇家屯的中醫血栓病醫療中心」,憑什麼在3月22日,吳弘達先生就能說「據我們調查,所謂的「蘇家屯集中營」並不存在施行器官手術的技術性可能」?;既然,在「3月29日」,調查人員才「又對蘇家屯附近的康家山監獄進行調查」,憑什麼在3月22日,吳弘達先生就敢說「據中國信息中心記者的現場調查,該區域不存在可拘禁千餘人的監獄或類似的拘留場所或設施」?所以,吳弘達先生這封信基本上是在沒有多少事實依據下寫的。說客氣點,吳弘達先生當時是把他的「嫉妒心」產生的「成見」施加給美國的國會議員們,想過後再用「證據」來證明這個「成見」;說不客氣點,吳弘達先生的密信是對美國國會議員們的「故意欺騙」。

這樣看來,吳弘達先生的「蘇家屯事件之我見」,是站在個人「嫉妒心」基礎上形成的東西,其立場根本是不公正的,因此也就沒有什麼價值了。當然,吳弘達先生將來的「專門報告」可以把血栓醫院和康家山監獄的情況調查,提前到3月22日以前,但是那樣會把大家對吳弘達先生剩下的尊敬完全消蝕掉。

吳弘達先生說他是支持法輪功反迫害的,我們相信這一點,我們也一直把他當一位值得尊敬的朋友,好些人曾把他當作「人權英雄」看待。在「我對於法輪功媒體報導蘇家屯集中營問題的認識及其經歷」中,「3月19日,應法輪功華府地區代表聶森教授邀請,在華府聖派屈克大遊行後,法輪功天國樂團集合在林肯紀念堂前,吳弘達先生髮表了支持退黨運動的講話」。我們相信他是真心的,而吳弘達先生「邀請王文怡女士以直接參與摘取死囚器官的中國醫生身份到國會作證。她欣然同意並表示會很快Email給我她的證詞」,本來大家都是合作和諧的朋友,可是後來卻發生了密信的事,不知道吳弘達先生自己想過發生這種事的原因沒有?吳弘達先生說「不論從個人的經歷或學識的角度,我對共產黨政權殘暴性的體會及認識應該比法輪功煉功者,尤其是其高層人士,更爲深刻」,所以我們認爲他支持退黨是真心的,可是吳先生的問題卻不是在對共產黨的認識上,而是對自己的認識上,他察覺不到自己的某種「嫉妒心」,也許他潛意識認爲:退黨是對的,我支持法輪功,儘管那是法輪功主導的活動;法輪功要死刑犯被摘器官的資料,應該給,那也可以宣傳我們的工作;法輪功學員可以給我們當證人,我們是朋友;可是法輪功的「蘇家屯事件」,這樣下去,器官移植的調查可能會被他們主導了,也許他還沒想那麼多,只是認爲器官移植的事我比你們搞的時間長,情況比你們熟悉的多,你們懂什麼?不行,我認爲這不可能,我就要私下和美國議員們說說……

二、對吳弘達密信內容的反駁

吳弘達密信中說明「蘇家屯事件」不可信的四個理由,大部份我們都不陌生,和中共健康報登載的「子烏虛有的「蘇家屯集中營事件」如出一轍,對此我已經寫了批駁的評論,而揭露中共活摘人體器官的罪惡,現在早就越過了單一的「蘇家屯事件」,加拿大的獨立調查已經證明了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是存在的,可是正因爲密信中的這四個理由是吳先生的「成見」,所以他還在不合時宜的「固執己見」,並且現在拋出來「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這些文章,我們不知道吳弘達先生是怎麼考慮的,老實說這些東西已經不能對法輪功造成什麼傷害,可是客觀上吳先生這是給中共拋出了一根「救命稻草」,雖然中共在其罪惡的海洋裏必然要沒頂,可是多一根「稻草」,會使中共多一次掙扎的機會。

「蘇家屯集中營事件」是一個驚天黑幕揭開的一角,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在中共看來是「機密中的機密」,爲了掩蓋他們的罪行,他們會不惜一切的毀滅證據,所以普通的外部調查很難發現直接犯罪的證據。也許我們可以指望高科技的嚴密的刑事調查,但是現在沒有條件。普通的外部調查雖然很難發現直接犯罪的證據,但是同時普通的外部調查也幾乎不可能推翻現有的內幕證人的證詞,因爲證人提供的是內幕情況,那些不深入到犯罪內幕之中的調查,根本就不可能知道內幕的真相。邏輯上,你不能用一件事情的外貌的確認來否定內幕證人提供的內幕情況,它們是不同層次的東西,何況時間上也有很大的差異。

舉一個例子。吳先生說「據中國信息中心記者的現場調查,該區域不存在可拘禁千餘人的監獄或類似的拘留場所或設施。」,當然3月22日他說這話的時候,實際上具體的現場調查還沒開始,我們這裏假定3月22日以後記者的現場調查支持了吳先生的言論,但是這種普通外部調查的性質,使得這種結論不可能用來否定內幕證人提供的內幕情況。比如,3月29日他們調查了蘇家屯地區的康家山監獄。康家山監獄是中共保密的很嚴格的監獄,它名義上歸瀋陽司法局管,可能有更深的內幕,在瀋陽這幾年的媒體中所有名義上講到康家山監獄的報導,其實都沒能提康家山監獄的具體情況,像是在刻意掩蓋什麼,我們只知道它這幾年經過了幾次擴建,最大一次在2003-2004年,有傳言這裏也曾關押過大批法輪功學員。那麼中國信息中心記者在康家山監獄調查到什麼程度?他進沒進去?怎樣進去的?他是隻從外部建築來作判斷,還是對康家山監獄的地下設施和山洞設施有完全的了解?;又比如,吳先生在 「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中說「據我們調查該醫院並沒有可容納二千人的龐大的祕密地下室。」,那麼這個結論怎麼來的,如果是聽說,那麼提供情況的人如果不知道「蘇家屯集中營」的內幕,那麼情況是不準的,如果提供情況的人如果知道「蘇家屯集中營」的內幕,一般他也不會說出真相的;如果是調查員深入了地下,那麼他必須深入到了該醫院所有區域的地面以下並且深入到與該院有地下連接的的所有區域的地面以下,而且通過土層檢驗證明整個區域在幾年內不可能有其他地下設施存在,否則就不能完全確定「蘇家屯集中營」沒有相應的地下設施。

對於吳先生的第二條理由:「據我們調查,所謂的「蘇家屯集中營」並不存在施行器官手術的技術性可能。」。這個結論出自搞了這麼多年的中共器官移植研究的吳先生,我就感到很奇怪了,我想問吳先生到底是那些「技術性可能」不存在?是沒有三甲醫院的牌子嗎?是沒有外科醫生還是沒有手術室?我在多次的評論中說過:

爲迄今爲止,沒有任何人說血栓醫院進行了人體器官移植,這種指控是不存在的,只是說血栓醫院的一些人和設施參與了蘇家屯集中營的屠殺和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它根本不須要什麼「具備人體器官移植這樣手術的條件和水平」,只需要有「按器官移植要求活體切除人體器官這樣手術的條件和水平」就夠了,它只提供器官供體或供體器官,至於器官移植這樣手術是在其他醫院做的。甚至於它的供體手術也是最簡單的,因爲它可以不管供體的死活,供體切口的縫合都可以無所謂。血栓醫院自己都承認它的設施設備都是按三甲醫院建立的,它的醫生一大幫都是教授,它自己是什麼「全國先進單位」「全國血栓治療中心」「全國性醫療雜誌主編單位」,它的院長是什麼「全國勞模」,這些條件,全國那些地方三甲醫院都是望塵莫及的,我看它不去評什麼三甲醫院,完全是故意裝孫子,懷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是爲了掩蓋它是個「活體器官提供中心」。我看不出來這樣一個醫院怎麼就沒有做器官供體手術的「技術性可能」,難道這麼大個醫院比一個地方部隊或者監獄的衛生所都不如?甚至於比一輛開到刑場取供體的救護車都不如?

至於吳先生的第三條理由,「蘇家屯集中營」位於遼寧省血栓中西結合醫院,該院有460名工作人員。據我們所知,此種規模的醫院其從事外科手術的醫生數目通常不會超過20人。這20人中具有器官移植技術的則不可能多過10人。據「大紀元」報導,4500名法輪功成員在這裏被摘除了器官。如果我們假定每個法輪功學員僅被摘取某一種器官,那麼這10名醫生在三年中共施行了4500例器官移植手術,即10名醫生每年1500例手術。以我個人的認知,這種報導不可信。我真不知道這些理由是吳弘達抄中共的還是中共抄吳弘達的,這個理由整個就是邏輯上的「弱智」。「蘇家屯集中營」位於遼寧省血栓中西結合醫院,並不能推出「蘇家屯集中營」做手術的醫生都得是來自血栓醫院的結論,就像如果血栓醫院掛了中醫大的一個教學醫院的牌子,你就可以認爲來實習的醫生必然是血栓醫院的內部職工嗎?地點是一回事,人員是另一回事,這點邏輯難道都不懂嗎?「蘇家屯集中營」位於遼寧省血栓中西結合醫院,或者說「蘇家屯集中營」的器官供體手術的部門位於血栓醫院,但是「蘇家屯集中營」本身不可能歸血栓醫院管,這麼機密的大事是中共610以至軍方高層直接管理的,它的人員也是他們從各地醫院及軍警單位召集的,只是因爲供體手術地點在血栓醫院,那麼它的醫生有部份來自血栓醫院,就像安妮的前夫。

可嘆的是,搞了這麼多年的中共器官移植研究的吳弘達先生,在第三條理由裏還是分不清器官供體手術和器官移植技術在「蘇家屯事件」中的區別,我不知道「有豐富器官移植研究經驗」吳先生到底在這個問題上是「真糊塗」還是「假糊塗」。

對於密信中的第四條理由的反駁我放在下一個章節。

(待續)

(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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