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有一段相聲,很是幽默。說的是很多人擠公共汽車,車上的乘客已經很多了,可是車外還有很多人沒能上來。這時,車外的一個人拼命讓司機不要關門,等他擠上車以後,便讓司機趕快關門,不讓他後面的人再往車上擠了。這就叫:蹬上腳蹬板兒,立刻變心眼兒。 回顧中國在國民黨統治時期共產黨的所言所行,讓我們回過頭來看一看當年共產黨的言論,再和如今的社會做一個對比,我們便發現,歷史就如一部相聲,我們被着實的幽了一默。 1. 我國當前國民的素質還很低,中國還不適宜搞民主政治。可當年共產黨這樣說: 他們(國民黨)以爲中國實現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後的事,他們希望中國人民知識與教育程度提高到歐美資產階級民主國家那樣,再來實現民主政治...正是在民主制度之下更容易教育和訓練民衆。 ---《新華日報》1939年2月25日 單說英美吧。英美是民主國家。這是人人公認的。英美人民有各種民主權利...爲了國際的地位,必須從保障基本的民主權利開步走。恐懼是懦夫,疑慮是自私,反對便是倒行。我們再度呼籲:保障人民的基本民主權利。 ---《新華日報》社論1944年2月1日 可見民主和言論自由,實在是分不開的。我們應當把民主國先進的好例,作爲我們實現民主的榜樣。 ---《新華日報》1944年4月19日 中國人民爲爭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貨,不是代用品。把....化一下妝,當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雖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願望相去十萬八千里。中國的人民都在睜着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來欺騙我們啊! ---《新華日報》1945年1月28日 「現在是非變不可了!」「但如何變呢?」「我們只要看看人家。換句話說我們一切要民主。我們一切制度、政策以及其他種種,都要向着能配合世界轉變上去改造。 ---《新華日報》1945年4月8日 2. 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絕對不能動搖。可當年共產黨這樣說: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黨治國。……因爲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良好建議,不能實行。因而所謂民主,無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解放日報》1941年10月28日 3.共產黨實行新聞管制,掌握輿論導向。可當年共產黨這樣說: 這說明英美在戰時也還是尊重人民的言論出版等民主自由的。英美兩大民主國家採取這些重大措置,正說明英美兩國是尊重和重視...及其他黨派,和他們所代表的意見和力量的...同時,(他們)也有一些批評。他的批評對不對,是另外一回事。這種民主團結的精神,是值得讚揚和提倡效法的...全國各黨派能夠融洽的爲共同目標奮鬥到底,這是英美的民主精神,也是我國亟應提倡和效法的。 ---《新華日報》1942年8月29日 法西斯的新聞「理論家」居然公開無恥地鼓吹「一個黨、一個領袖、一個報紙」的主張。它們對於「異己」的進步報紙,採取各色各樣的限制、吞併和消滅的辦法,如檢查稿件、任意刪削,威脅讀者、阻礙推銷,派遣特務打入報館、逐 漸攘奪管理權,最後則強迫收買,勒令封閉。 ---《解放日報》1943年9月1日 但是隻有建立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 (毛澤東答中外記者團) ---《解放日報》1944年6月13日 現在,假如我們承認戰後的世界是一個不可抗而又不可分的民主的世界,那麼要在這個世界裏生存,要在這個世界的國際機構裏當一個「優秀分子」,第一就是立刻在實踐中尊重「新聞自由」這種人民的「不可動搖的權利。」 ---《新華日報》1944年10月9日 統制思想,以求安於一尊;箝制言論,以使莫敢予毒,這是中國過去專制時代的愚民政策,這是歐洲中古黑暗時代的現象,這是法西斯主義的辦法,這是促使文化的倒退,決不適於今日民主的世界,尤不適於必須力求進步的中國...言論出版的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件,沒有言論出版的自由便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不民主便不能團結統一,不能爭取勝利,不能建國,也不能在戰後的世界中享受永久和平的幸福...新聞自由,是民主的標幟;沒有新聞自由,便沒有真正的民主。反之,民主自由是新聞自由的基礎,沒有政治的民主而要得到真正的新聞自由,決不可能。 ---《新華日報》1945年3月31日 要真正做到出版自由,必須徹底廢除現行檢查辦法 ---《新華日報》1945年6月26日 4.要實行普選?當年共產黨就已經要求這樣做了。 是要徹底地、充分地、有效地實行普選制,使人民能在實際上,享有「普遍」、「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則必須如中山先生所說,在選舉以前,「保障各地方團體及人民有選舉之自由,有提出議案及宣傳、討論之自由。「也就是「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的完全自由權。」否則,所謂選舉權,仍不過是紙上的權利罷了。 ---《新華日報》1944年2月2日 像林肯總統和羅斯福總統那樣的民主的政治生活中產生的領袖,是雖在戰時也一點不害怕民主制度的巡行的。他們不害怕民主的批評和指責,他們不害怕人民公意的渲泄,他們也不害怕足以影響他們的地位的全民的選舉。他們不僅不害怕這些民.主制度,而且他們堅決地維護支持這些民主制度。因此他們才被人民選中了是大家所需要的人。 ---《新華日報》1944年11月15日 一個民主國家,主權應該在人民手中,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一個號稱民主的國家,而主權不在人民手中,這決不是正軌,只能算是變態,就不是民主國家...不結束黨治,不實行人民普選,如何能實現民主?把人民的權利交給人民! ---《新華日報》1945年9月27日社論 5.六四的真相已經調查清楚了。 這件慘案的事理至爲清楚,責任也很分明:一般青年學生只不過激於愛國熱忱,憑了赤手空拳,起來要求民主反對內戰,究有何罪?而國民黨反動派竟採取殘暴手段,慘加屠戮,並在屠戮之後,爲了「嫁禍」起見,還不惜含血噴人,肆意誣衊,居心惡毒以至於此,真是史無前例。但是人民是不會受欺騙的,人民是最公正的裁判者,國民黨反動派要想一手掩盡天下耳目,徒見其日益心勞力拙而已。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7日 反動者企圖以「共黨煽動」,輕輕把「一二。一「慘案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但是七日的新民報說:「學生罷課反對內戰,當地軍警出動鎮壓……,在這情形中誰是誰非,幾乎不待判斷」,「看昆明學潮慘案,受害的卻是赤手空拳的學生,他們既無武器,更非軍隊,而竟受到武力的攻擊」;「這次慘案卻證明基本人權無保障……政府當局亟須反省」。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11日 而在重慶被打得頭破血流的青年學生們的組織與行動也被當局宣佈爲「不合法組織……妨害治安」,而加以取締。反之,那些打人的暴徒,是合法的組織,是有益治安,而應力加保護。這就是合法政府的合法措施。讓我們在這個不合法的罪名下繼續奮鬥,一直到「人民的憲法」出現的一天吧! ---《新華日報》1947年2月22日 昨天報載:慕尼黑在上週未暴動,「革命精神熾烈」,這是真的民意了,「納粹調集坦克出動鎮壓」。希特勒要有他自己的「民意」,就叫戈林去說話。真的民意出現了,希特勒就派坦克去說話了。 ---《新華日報》1944年3月15日 限制自由、鎮壓人民,完全是日德意法西斯的一脈真傳,無論如何貼金繪彩,也沒法讓吃過自由果實的人士,嚐出一點民主的甜味的。 ---《新華日報》1944年3月5日 6.你說政府有法不依?憲法是廢紙?當年共產黨就說中了。 二十年來,尤其是最近幾年,我們天天見的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政府所頒佈的法令,其是否爲人民着想,姑置不論。最使人憤慨的是連這樣的法,政府並未遵守。政府天天要人民守法,而政府自己卻天天違法。這樣的作風,和民主二字相距十萬八千里!所以民主云云者是真是假,我們卑之無甚高論,第一步先看政府所發的那些空頭民主支票究竟兌現了百分之幾?如果已經寫在白紙上的黑字尚不能兌現,還有什麼話可說?所以在政治協商會議開會以前,我們先要請把那些諾言來兌現,從這一點起碼應做的小事上,望政府示人民以大信。 ---《新華日報》1946年2月1日 7.穩定壓倒一切? 現在,官方豢養的論客們更公然地企圖恐嚇人民,說國民黨是希望中國安定的,而...卻希望天下大亂...中國共產黨,不但「要變不要亂」,而且正是要「以變止亂」...(國民黨反動派)也是希望某一種「安定」的,但那並不是全中國的安定,並不是全中國人民的安定,而僅僅是他們坐在壓迫人民的寶座上的「安定」。他們那個小集團可以統治全國、爲所欲爲的「安定」...他們的統治「安定」了,中國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老百姓就更會沒有飯吃、沒有衣穿、沒有事做、沒有書讀、沒有說話的自由、沒有走路的自由、沒有住家的自由...廢止國民黨的一黨專政! ---《新華日報》1946年5月17日社論 曾經有一種看法,以爲民主可以等人家給與。以爲天下有好心人把民主給人民,於是就有了等待這種「民主」,正如等待二百萬元的頭獎一樣。但是中外古今的歷史都證明了,民主是從人民的爭取和鬥爭中得到的成果,決不是一種可以幸得的禮物。 ---《新華日報》1945年7月3日 8.外國反華勢力亡我之心不死,要防止對我國的和平演變。 年青的民主的美國,曾經產生過華盛頓、傑弗遜、林肯、威爾遜,也產生過在這一次世界大戰中領導反法西斯戰爭的民主領袖羅斯福。這些偉大的公民們有一個傳統的特點,就是民主,就是爲多數的人民爭取自由和民主。美國現在是反法西斯戰爭中聯合國四大主要國之一,擔負了徹底消滅法西斯、消滅侵略、建立世界永久和平安全的重大責任,從美國的革命歷史,從美國人民愛好民主自由的傳統精神,從美國人民的真正利益,我們深信美國將繼續羅斯福的民主政策,不會忽視世界各處,尤其是中國人民的聲音,人民的要求。 ---《新華日報》1945年7月4日 9.強烈譴責美國干涉我國內政。強烈譴責美國的霸權行徑。 我們尊重並且願意接受美國朋友善意的批評和建議,正如我們對孤立主義提出批評,應受到尊重一樣,這也是從彼此激勵互求進步以加強兩國人民的合作出發的。我們絲毫也不心存疑懼,認爲美國朋友的批評是對中國內政的干涉。 ---《新華日報》1944年3月15日 10.中國新聞機關是共產黨的喉舌。新聞媒體還是有一定的自由的。 作統治者的喉舌,看起來象自由了,但那自由也只限於豪奴、惡僕應得的「自由」,超出範圍就是不行的。也就是說你儘可以有吆喝奴隸--人民大衆的自由,但對主子則必需奉命唯謹的,畢恭畢敬半點也不敢自由。 ---《新華日報》1946年9月1日 11.請問有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申請遊行示威被批准了? 內政部公開頒行一種限制人民遊行自由的法令,藉口是「恐稍有不慎,足以影響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寧」。據中央社訊,其要點如下:負責籌備遊行的人員,需於事前將姓名、年齡、職業、住址、遊行宗旨、集會地點、進行日期及時間經過路線等呈報當地「治安主管機關」。散發的印刷品和張貼的標語須事先送當地「治安主管機關」審查。上項法令,已由內政部發致全國各省市地方機關,本市市政府業已接到,且已分令警察局及各區公所「遵照辦理」。有了這個「法」的根據,今後各地當局更可以隨意於事先防止臨時禁止一切人民團體之遊行。人民遊行已無自由可言了。 ---《新華日報》1946年5月13日 12.國際人權組織幹什麼要譴責中國的人權?共產黨60年前就對國民黨發出過警告。 立即釋放全國政治犯!嚴懲虐待犯人、毒殺犯人的兇手!未獲釋放的政治犯應切實保證他們的生命安全,不準再有虐待和私刑拷打犯人的非法行爲。 ---《新華日報》1946年2月18日 結束語:一點兒也不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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