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11次表决背后的「天机」
 
曾仁全
 
2004年4月1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4月15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53个成员国有28票赞成,16票反对,9票弃权,投票决定不讨论美国提出的谴责中国人权纪录的议案。这是1989年以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11次通过表决,搁置批评中国人权的议案。4月15日电:中国代表团团长沙祖康15日在联合国第60届人权会议上严厉驳斥美国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无端指责,坚决反对美国提出的反华提案,并提出动议对该提案「不采取行动」。外交部发言人孔泉16日凌晨就中国「再次挫败」人权会反华提案发表谈话。他说;「美国再次提出反华提案,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享受各项权利的水平不断提高。这一点中国人民感受最深,国际社会也有公论」;「中国政府对所有主持正义、支持中国的国家表示钦佩和感谢。」 4月16日,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伯承16日发表谈话指出:「事实再一次证明,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美国反华提案,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完全是出于国内大选等方面的需要,充分暴露了美国将人权问题政治化、人权标准双重化,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利用人权攻击、诬蔑、丑化中国,企图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美国政府对中国的人权提案自然是揭了中共独裁者的老底,公开的撕开了北京政客们的伪装,北京当权者开始是恼羞成怒,声嘶力竭的站出来发言,当提案被搁置后,就带著一种胜利者的面孔:「我是流氓我怕谁?」

美国不遗余力的提出谴责中国人权纪录的议案,而且十一次被搁置,这是什么原因呢?中国当权者不是口口声声地说,美国操纵著国际社会吗?为什么没能操纵另外16个投反对票的国家和另外9个投弃权的国家也投赞成票?实际上,这本身就是中共当权者自欺欺人的说法,美国在国际社会上扮演了对独裁者不利的角色,就说美国是在操纵国际社会,如果美国在国际社会中的提案没能得到通过,就认为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再次挫败了美国。」美国等西方国家为什么在屡提案屡败的情况下,还是继续提案指责中国人权状况呢?这是一种责任,一个民主制度下政治家及政治体制的高度责任。一种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和正义感。要是美国等西方国家都不勇敢地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了,那么,独裁者们侵犯人权的行为将更加猖狂,更加的肆无忌惮,民众将更加的苦不堪言。美国等国家的提案虽然没有得到通过,但至少起到了敲山镇虎的作用。独裁者们侵犯人权的时候,至少要收敛一起。

另外16个投反对票和9个投票弃权的是哪些国家?我们不得而知,但从中国电视、网络有限的报道中我们识破了「天机」:「古巴代表说,美国提出的反华提案完全是出于政治目的,向中国施加压力,干涉内政。美国到处挑起争论,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攻击是不公正的」、「津巴布韦、毛里塔尼亚和苏丹等国代表也在发言中赞扬了中国对人类作出的重大贡献,反对在人权委员会中搞政治化的提案。」在这一刻,有头脑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哦,原来都是一些流氓加无赖的国家。」按照中国民间的说法:「乌鸦别笑猪黑。」象古巴、北朝鲜、越南及非洲的部分国家,都是独裁统治的国家,与中国独裁者是「难兄给弟」、「狐朋狗友」,都坐在一条风急浪恶、随时都有可能沉没的破船上,都同时面临著西方国家「干预」、「指责」侵犯人权的问题,自然是形成了「攻守同盟」,你为我掩丑,我为你遮羞,我们大哥别说二哥,三哥别说四哥,形成一股势力,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的票数是有限的,能把我们这些流氓国家怎么样?你美国真是个「二杆子!」算个「红苕!」真是顶著被子唱戏──费力不讨好。

在十几年的国际交往中,中国的独裁者们一直不间断地使出「杀手戟」──美其名为对亚非拉国家的经济支援,实际上是「权钱交易」──我用我的钱,买你手中的权──为我投反对票。中国有著悠久的行贿受贿、腐蚀拉拢别国的传统,从民间到官场,那些下三滥的勾当经常使用,在现在的国际事务中自然是游刃有余,牛刀小试了,常常对那些没有道义、没有尊严的穷国家、流氓国家施舍一些小恩小惠,不仅减免一些债务,而且在这些国家的元首来访当中,送上价值不菲的「纪念品」,这样,既联络了感情,又结交了一个「铁哥们」,何况,中国是个「地大物博」的国家,随便在人民身上榨取一些钱财,在国土上取舍一些资源,对那些小国家、穷国家的独裁者来说,已是汗牛充栋了。吃了别人的嘴软,拿了别人的手软,那些流氓国家、穷国家,别说叫他只是举手之劳的帮助投个反对美国提案的小票,就是叫他们帮助去杀人放火他们都肯去干。

因此,这就美国十一次提出的谴责中国人权纪录议案被搁置的主要原因。

附录美国等国家另外十次谴责中国人权案投票结果:

「1990年3月6日,人权会第46届会议以17票赞成,15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一项动议,否决了美国等国提出的中国局势议案。

「1992年3月4日,人权会第48届会议以27票赞成,15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巴基斯坦代表提出的动议,决定对有关国家提出的中国-西藏局势议案不予表决。

「1993年3月10日,人权会第49届会议以22票赞成,17票反对,1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决定对美国等国提出的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采取行动。

「1994年3月9日,人权会第50届会议以20票赞成,16票反对,17票弃权通过中国提出的一项动议,决定对西方国家提出的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采取行动。

「1995年3月8日,人权会第51届会议以21票反对,20票赞成,1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否决了由美国和欧盟提出的中国人权状况议案。

「1996年4月23日,人权会第52届会议以27票赞成,20票反对,6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一些西方国家提出的中国人权状况的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1997年4月15日,人权会第53届会议以27票赞成,17票反对,9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美国、丹麦等一些西方国家提出的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1999年4月23日,人权会第55届会议以22票赞成,17票反对,14票弃权通过了对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的动议,美国提出的中国人权状况议案未付诸表决。

「2000年4月18日,人权会第56届会议以22票赞成,18票反对,12票弃权通过了对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美国提出的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2001年4月18日,人权会第57届会议以23票赞成,17票反对,12票弃权通过了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美国提出的中国人权状况提案不予审议和表决。

2004年4月16日

(转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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