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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互联网监控迫害系统首批责任人及单位名单爆光
该追查报告称,自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全面镇压以来,为了维持镇压,掩盖真相,当局对于中国的网络实施封锁,并对突破网络封锁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最残忍的迫害。2000年底,中国公安部成立了「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局」,紧接著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陆续成立了「网警」系统。从网站、网吧、互联网到个人计算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这个系统的最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封杀法轮功真相,监视法轮功学员。从1999年7月到2004年8月,经本组织不完全统计,至少已有3名法轮功学员由于上网而被迫害致死,108名法轮功学员遭监禁、非法劳教和酷刑折磨等。而这些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在网吧或在家中使用互联网或发送电邮及发表「严正声明」揭露当局的强化洗脑迫害。 鉴于此,「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各省「网警」系统及其责任人列为重点追查对象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q即日起将各省「网警」系统及其责任人列为重点追查对像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追查国际」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等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带到国外邮寄给我们。中国实行网络、电信监控,请您注意安全。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对于因受蒙蔽或胁迫而曾经参与迫害的人员,如果证实已经悔过且已停止迫害,并积极主动配合本组织的追查行动,有立功表现者,本组织将酌情考虑免于对其进一步的追查和起诉。 该追查报告所列举事实如下: 对网吧的非法监控 江泽民集团为了强制操控互联网,发动了一场非法监控互联网的「战争」,全面实施了从治安监管到内容监管。造成许多位法轮功学员在网吧上网而遭警察非法抓捕。从2002年5月开始,全面开展所谓的「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至2002年11月份,全国近20万家互联网营业场所被砍掉近半,保留的网吧被强制要求安装与公安联网的监管软件,监控系统已迅速的被推广到全国。2004年4月27日,中国文化部官员透露:到2004年底,全国各地网吧都将安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器经营管理系统」。通过这套监管系统,公安、文化行政部门将对网吧实行全程实时监控。 对聊天室的非法监控 对聊天室设定了多个关键词,其中最主要的关键词就是针对法轮功而订立的。因技术原因对法轮功学员的网络监控无法实现所谓的「精确攻击」时,当局采用了「宁可错封一片也不漏过一站」的大面积封杀手法。上网查询有关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真相和江泽民及其追随者在海外因迫害法轮功被起诉新闻的成为重点监控对象。 因上网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李长军,男,33岁,湖北省随州市法轮功学员,研究生。1999年7月毕业后分配到武汉市地税局,但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该单位辞退。先后在北京、随州、武汉等地多次被非法关押。2001年5月16日李长军在武汉与其它法轮功学员一起下载和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武汉公安机关非法抓捕与非法关押(一同被抓的还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这七人均至少是研究生学位),遭到非人虐待和迫害。经过40多天的摧残和折磨,李长军于2001年6月27日含冤去世。其亲人见到的遗体骨瘦如柴,双脸青紫,脖子紫黑,双拳紧握,牙齿变形,相貌变形,后背像烫熟了一样,惨不忍睹。 因上网被非法绑架入狱的案例: 2004年2月19日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国界组织」向国际社会谴责中国将5名法轮功学员:陈庶民、袁湫雁、黎坚、殷艳和卢正奇判刑入狱。他们因在互联网上曝光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被警察非法强暴事件,被当局以「玷污了政府的形象」为由,被判5-14年不等的徒刑。已核实的法轮功学员因上网而被重点迫害的部份案例:姚悦、孟军、王欣、董延红、李文宇、王学飞等法轮功学员,仅因在网际网络张贴关于法轮功的真相消息,分别被判3-12年不等的徒刑。 1、因通过电邮发送法轮功真像而遭迫害:姜忠,杨峰云,董才勇等法轮功学员透过电子邮件发送法轮功真相,被非法拘捕而判刑三年。 2、因上网发布消息而遭迫害:褚彤,女,34岁,清华大学微电子研究所讲师。1999年10月27日去天安门为法轮功请愿,遭警察殴打,被绑架后被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七处,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出狱后,褚彤在《明慧网》发表署名文章,揭露迫害,随后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8月她和丈夫虞超一起在北京住所遭国安秘密绑架。2004年4月22日,褚彤在北京市朝阳区被非法判刑11年,虞超被判刑9年,所谓的罪名为「在明慧网上发表文章、上网传播关于法轮功的内容等」。褚彤和虞超有一5岁的幼儿,已多年得不到父母的照料。 3、因使用互联网而遭迫害:吕国祥、刘红、王哲浩、孟健、田苗等因上《明慧网》而被非法拘捕,受到逼供、暴打、晚上用铐子吊起来等非人的折磨。在关押期间,家人还遭勒索「押金」、「罚款」等等。 4、因在网上发表「严正声明」而遭迫害:王丽娟,刘桂芙等法轮功学员因在网上发表「严正声明」揭露高压洗脑下违心签下的所谓与「法轮功决裂的保证书」,表明自己在严刑拷打下所作出的保证全部作废,而被公安非法抓走,至今下落不明。 首批被追查的各省、市部份责任人与责任单位 工作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 湖南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湖南省长治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湖南省长治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李俊芳 广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山西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福建省垃圾电子邮件专项治理协调小组 福建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浙江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安徽省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安徽省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海南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辽宁省公安厅网络员警总队 辽宁省公安厅网络员警总队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河北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河北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 张巨涛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 河北省保定市网监支队网络案件侦察科 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 江远 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网监处网络侦察行动队 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黄伟 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网监处 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支队 李俊虎 山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吉林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处 江西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贵州省公安厅 贵州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邓镇、罗卫红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公共网络安全监察处 邓君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黄重民、雷锡东 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 北京市网络安全监察处 深圳市公安局公共网络安全管理科 郑双怀、李 静 上海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上海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上海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上海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 重庆市公安局网监处 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武汉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一科 武汉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一大队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 胡连军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公共网络安全管理科 耿杰 利润华 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泰安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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