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
中国高官、610头目之一的罗干正在欧洲四国访问,9月8日首站到达冰岛,被法轮功学员向冰岛国家刑事检察官递交了刑事诉状,控诉罗干“酷刑”、“反人类”、“群体灭绝”罪。 9月9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发表关于“610办公室”的调查报告第一部分:“610办公室”的成立、名称、组织结构、经费编制、主要工作,揭开“610办公室”神秘的面纱。前言 1999年6月10日,为了避开宪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在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个专职镇压法轮功的机构──“610办公室”,自中央以下,“610办公室”遍及全国城市、乡村、机关学校。该机构从成立、组织结构、隶属关系、运作和经费的各个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国政府的现有构架,并有超出中国现有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和任意使用的资源。由于该“610办公室”全面控制了所有与法轮功有关的事务,因而成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私人指挥系统和执行机构。这个不具任何法律依据的组织在性质上与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和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文革小组”相似。鉴于“610”办公室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它应对在镇压过程中普遍发生的致死、致残、酷刑、任意拘禁、劳教、判刑、罚款等非法行为负主要责任。“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现公布该“610办公室”的背景材料和部分罪行。 1、“610办公室”的成立 1999年4月25日,即法轮功群众北京和平请愿的当晚,江给政治局常委及其他领导写了一封信,信中第一次提出了“共产党要战胜法轮功”的问题。他在信中说:“难道我们共产党人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信奉的唯物论、无神论,还战胜不了法轮功所宣扬的那一套东西吗?果真是那样,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1)。 6月7日,江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中提到对法轮功“必须认真对待,深入研究,采取有力对策,中央已同意李岚清同志负责,将成立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李岚清同志任组长,丁关根、罗干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研究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具体步骤、方法和措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密切配合。”(2) 三天后,即199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成立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由李岚清、罗干等人负责,其下设立了“610办公室”。“610办公室”成立的时间早于任何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的通知文件。正式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以1999年7月20日前后连续出台的几个文件为标志的。这些文件是:中共中央7月19日的通知(3)、民政部7月22日的决定(4)、公安部7月22日的通告(5)、新闻出版署7月22日的通知(6)等。其中最早的是1999年7月19日的《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也就是说,“610办公室”的成立比中共中央的通知早了整整40天。按中共的传统,只有执掌实权的最高领导人才能这样破坏党的组织原则来达到其目的。中共历史上类似的例子有:1966年成立的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把胡耀邦免职的老人民主生活会和1989年天安门广场对学生和市民的武力镇压。根据中共的传统、江本人在党内的地位、江和其他政治局常委在公开场合对法轮功态度的差别、江给政治局常委及其他领导的信和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可以认定“610办公室”的成立完全是江个人的决定。 2、组织结构 在江的直接命令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正式成立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三名主要负责人为李岚清、丁关根、罗干,李岚清任组长(2)。 1999年6月10日,在该“领导小组”之下成立了一个办公室,命名为“610办公室”。刘京(7)、王茂林(8)曾担任过中央“610办公室”的主任。中央“610办公室”的存在可由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文件和中国媒体报道证实(9)。 此后,各省市(地)县乡四级都成立了这样的临时机构,均称为“610办公室”。7.20镇压开始后,中央“610办公室”被定为常设机构,并升格为正部级,地方610办也相应的定为司局、县处和科级。如山西省阳泉市为地级市,其“610办公室”是正县级,山东省蓬莱市是县级市,其“610办公室”则相应的是正科级(10)。 此外,在各个大学、机关和大企业中也建立了相应的“610办公室” (11)。有的在一个文件中就同时提到了中央、省、市的三级“610办公室”(12)。各级“610办公室”是在中央的明确要求下建立的。云南思茅地区行署专员在谈到机构设置时提到,“对一些中央和省委在机构限额之外有明确要求的部门,如610办公室,也要设立。”(13)。中国的组织结构是高度的中央集权,重大政策各地方政府没有立法和决定权,中央的命令会贯彻到全国,基本不存在地区差别。 3、名称和隶属关系 从中共中央到各级党委,都有一个“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其下设的常设机构叫“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叫“610办公室”,挂靠党委的政法委员会,也有少数挂靠党委办公室的,因此属于党务部门。由于党务部门直接插手行政名不正言不顺,就由国务院以下的各级政府部门成立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以后这两个办公室合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对外还是叫“610办公室”,还是挂靠党的政法委员会(14)。“610办公室”名义上隶属政法委的原因是因为政法委本身属性的不明确性和超级权力。各地的名称基本相同,有个别的例外,如在黑龙江省是“615办公室”(14),湖北省黄石市叫“处理‘法轮功’及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 ”(15)。也有一些地区的“610办公室”直接挂靠党委办公室或早已存在的“综合治理办”(10,14)。 4、权力范围 在处理法轮功事务上,“610办公室”完全是一个超级机构,除服从各级党委外,其权力在一般政府部门和公检法之上。例如甘肃庄浪县610办公室的职责包括:“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和“指导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严防“法轮功”及其邪教组织内外勾结渗透颠覆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16)。 除了直接镇压法轮功外(17)(图2),“610办公室”还插手文化(18)、教育(19)、有线电视(20)、举办展览(21)、气功(22)、妇联(16,23)、共青团(24)等团体、审查并决定发行海外节目(25)、并干涉律师办理有关法轮功的案件(26)。大庆市大同区的报告明确提出选拔任用干部“没有征询纪检、监察、审计、政法、“610”等部门意见的不研究”(27)。 “610办公室”的操作很秘密,今年以来,中共官方网页上有关610的内容已被大量删除,中共荣昌县委的一份文件是这样说的:“对内(注:在有密级的文件)使用‘中共荣昌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称谓,简称县委610办公室,对外(注:在公开无密级的文件中)使用‘荣昌县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称谓,不能出现‘县610办公室’ 称谓,公开活动中更不能使用县610办公室的牌子。”(28)。按中共惯例,这类文件只能是直接来自中央。 湖北省随州市经贸委2001年共收到204个重要文件,其中被列为“秘密”级的20个,“机密”级的2个,“通报”级的2个,只有省610办公室的一个文件被列为“绝密”级(29)。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央610办、公安部、司法部和中国科协曾经发过一个《关于举办“反对邪教崇尚文明”展览的通知》(21),然而官方媒体在关于这项巡回展览的报道中却闭口不提这项通知。事实上,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刘京在2001年2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就有意识地回避关于“610办公室”的问题(30)。 5、人员编制、来源和经费 “610办公室”的负责人一般由同级党委主管政法的副书记或政法委书记兼任,人员从各部门抽调,现在也有从社会上和大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的。如2003年河北省“610办公室”从当年毕业生中招收1名硕士研究生(31),云南省“610办公室”从当年大学毕业生中招收6名(32),湖南长沙市“610办公室”2002年公开招聘了2名(33)。 山东省蓬莱为一县级市,其“610办公室”编制为7人(10)。经费除一般工资外,还有610补贴和专项补贴。河北省人事厅和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610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的通知》(冀人发〔2003〕13号)明确指出该项津贴的发放是根据中央“4.28”全国610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34)。广州市海珠区2002年财政预算公检法司支出15,895万元,比上年增加2,790万元,增长21.29%,主要是增加工资及政法补贴和610办经费(35)。黑龙江饶河县一次拨款为610办公室购置设备(36)。广东省广州市将市公安局从化温泉干休所,转作市公安局610办公室工作基地(37)。 6、“610办公室”是一个非法组织 国务院2003年3月21日发布的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指出:“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38)。自国务院以下的各级政府都成立了相应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仍然和党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 即“610办公室”合署办公并受党的政法委领导(14)。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则不由国务院领导而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成立于2000年9月(30)(图3),比中央“610办公室”成立晚了一年多。官方关于最早的报道是2001年2月26日该办公室和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的“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事迹报告会”和2001年2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30)。 这个组织的出镜率一直不高,主要的有2001年7月联合主办了“反对邪教崇尚文明”展览(21,39)。最近的报道是2003年1月9日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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