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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一步!北京对五类因私出境人士“设卡”
 
2003年8月2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对五类不享受按需申领政策的北京人士出行“设卡”。

据厦门日报8月28日报导,根据公安部规定,九月一日起北京居民即可按需申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与公众考虑的角度不同,出入境管理处对“有些人应该采取管制措施”。

据悉,有五类人士在警方登记备案之列: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退(离)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二、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国有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京机构和驻京单位及其它单位中,具有北京常住户口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五、其他已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据称,管理处对这五类人士仍实行审批发证的管理方式,即申请出境时仍需出示有关单位证明。而其余近百分之九十五的北京公民九月一日即可享受到按需申领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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