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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李长春是文革期间的「三种人」(图)
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的文件《关于整党问题的决议》的草案中明确提出要在党内清理“三种人”。 这“三种人”中的第一种便是“造反起家的人”,是指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紧跟林彪、江青一伙拉帮结派,造反夺权,升了官,干了坏事,情节严重的人; 第二种人是“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是指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竭力宣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动思想,拉帮结派干坏事,粉碎“四人帮”以后,明里暗里继续进行帮派活动的人; 第三种便是“打砸抢分子”。 决议说区分是不是“三种人”的根据,是本人对党、对人民造成危害的事实,而不是“文化大革命”中的头衔或参加哪一个组织。
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也是文革期间的“三种人”,是专搞“打、砸、抢”的核心人物,就因为给江泽民马屁拍的响,一路官运亨通,到了广东不久就又把文革拉帮结派的那一套拿出来了,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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