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我2001年2月8日上午到北京上访,遭到天安门广场分局多名警察的疯狂毒打,铁棍打弯了,警棍打碎了。当我要指认打人的警察时,该分局却不让打人的警察露面。我被铐吊在栏杆上长达几个小时。当放下时,手腕上都有累累的伤痕。中午时在强烈要求下,才让我们每次两人分批上厕所。 晚上五点钟左右被押送到北京西城区看守所关押。当晚八点左右,西城区公安局预审处对我们进行提审,因是非法讯问,我拒绝说出真实姓名、住址。提审我的恶警就对我进行非人的折磨,将我用一根铁链由腰部绕一圈,然后紧锁在铁椅子上使我动弹不了。然后再猛抓住我的手指使劲向后掰,用手铐将双手铐在背后,用脚踩住手铐使身体后倾,然后揪住我的头发将我的头使劲往墙上来回撞。 我高喊“你是执法犯法,暴力逼供。”此恶警更加恼羞成怒,更加凶残地折磨我,踩手铐的脚更加用劲了,使我丝毫动弹不得后将拳头伸入我的内衣里在肋骨处来回用劲又掐又搓,边搓边说:“我这是对犯人才用的招,看你能受多久。”此刑招让人痛、麻、痒,使人说不出的难受,就这样反复几个回合的折磨我。该恶警打累了就歇会儿,并说:“我让你造成的全是内伤,外人根本就看不出来”。 此间一位预审科科长检查讯问情况,见我什么也不说,就恶狠狠地说道:“今天晚上一定要完成任务。”该恶警听后就迅速找来四五个帮手一起折磨我。由于用劲过大,连捆我的铁椅子都折断了,松开铁链后,这群恶警并不罢休,又将我打倒在地,有的用脚踩住我的头、脚。有的拧住我的胳膊,使我大字形躺在地上,由两人一齐用拳头搓我的两肋骨处,边搓边笑着说些难听的话,而该预审处的一位领导竟坐在旁边视而不见,任由这群恶警作恶。最后又以检查为由将我的衣服脱光,以达到进一步的非人折磨。 在半夜近一点时将我送回看守所。由于铁链的捆绑造成腰部受伤,两肋处疼痛难忍,我是坚持着慢慢走向监室的,回监室后牢头也不让休息,得每天站着值六个小时的班。 由于无罪关押,我绝食抗议,看守员以不遵守监规为由,让我签生死状以逃避责任。我拒签,他就用铁钥匙敲我的头,并用拖鞋跟抽我的脸,然后象重刑犯一样戴上重达数斤的刑具,使人只能半蹲着走路,身体不能直立。绝食四天时进行了强制灌食,鼻孔被捅破出血,灌食后的当天下午我就便出鲜血,不知内脏哪处被捅破。绝食六天时我出现注意力不集中,走路困难。经体检后,怕我有生命危险,半夜时开车将我扔在北京西客站路旁扬长而去。来时我身上有四百多元钱,被强行搜走,出去时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只还给我一百元钱。 这就是江泽民的“中国人权最好时期”:一个只为进京说句真话的善良公民就受到如此迫害,中国特色的人权就是这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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