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舉追捕「走私皇帝」 賴昌星不改「英雄本色」
 
2000年12月6日發表
 
【人民報訊】大紀元12月6日電,被指爲中國最大貪污走私案的「福建遠華案」,涉及金額高達八百億元人民幣,主腦賴昌星以港商身分,竟視福建官員爲傀儡,單是他個人獨得的私財,高逾數百億,難怪被東周刊稱爲中國的「走私皇帝」。更奇的是的是案發後,中共大舉圍捕疑犯時,賴昌星卻得到「密報」外逃,在加拿大繼續過着富豪生活。甚至在逃亡生活中,賴昌星仍不改「英雄本色」:百萬豪宅兩易其地,賭場豪客一擲千金。

據東周刊報道,香港和澳門是了賴昌星洗黑錢之地。他將走私所得八百多億人民幣,先轉移往澳門,經由他的表弟在賭場「漂白」後,再在香港大購豪宅及股票,還將逾百億元存放於滙豐、渣打及中銀等銀行,有關款項現已被凍結。兩地多間涉案的公司,亦被中紀委調查,當中包括寶盛、中福、華榕及華泉等集團;與賴星昌合稱爲「鐵三角」的香港兩名全國政協姚志勝及許明良,亦被指爲賴賄賂官員,前者在逃,後者則被捕候審。

祕密購置六百萬豪宅

東周刊特約記者早在月前已接到消息,跟蹤藏匿於溫哥華的賴昌星,更假扮買家「睇屋」,進入賴的豪宅與他碰過面;而中央國安人員亦早已監視賴的行蹤,今次他逃亡四百日後落網,其實是中、加兩國政府合作的成果。

事前,賴曾到過溫哥華多次。有與他相熟的北京消息人士透露,賴因要疏通內地官員,近年,他從北京公安部門進出境管理處,「額外批出」多達一百五十張的來港單程證,將內地官員的子女申請來港;部分人在來港後,不久便以投資移民的身分,遷往加拿大,賴昌星更曾親自充當「領隊」,協助他們在當地安居。

去年十一月,賴昌星舉家抵達溫哥華約兩個月後,他在溫哥華西五十七街,耗資一百三十萬加元(約六百五十萬港元),購入一幢連花園面積達一萬平方尺的超級豪宅。該區是溫市著名的富人住宅區,居民原以白人爲主,但近年隨着大量華裔移民遷入,已漸「變色」。

不過,他這次置業非常神祕,除了用妻子曾明娜出面爲登記業主之外,東周刊亦查悉,整項交易均由買賣雙方私下進行,沒有透過經紀完成,所以在溫哥華地產局的中央放盤系統內,並無任何資料可供查閱。

東周刊記者私探豪宅

今年年中,東周刊接獲一封沒有署名的神祕傳真信,詳細寫明賴昌星在溫哥華西區的豪宅地址。東周刊特約記者前往查看,發現豪宅的門牌號碼是一二三八,連地庫共三層高的豪宅,門前豎立了「 For Sale」(出售)的木牌。

記者透過經紀假扮買家,進入極盡奢華的賴宅,在參觀時,記者目睹賴昌星正在屋內的家庭室,觀看內地攝製的錄影帶,賴的警覺性甚高,看見記者經過時,以凌厲的眼神瞄了記者一眼。另外,記者亦見一個年約三十多歲,身材矮小,約高五尺二、三寸,樣子清秀的女子,在屋內的中式廚房煮東西,經紀說這名女子便是賴太,相信她便是賴妻曾明娜。

其後,記者隨經紀往屋後的大車房時,又見到賴從家庭室推門步出露臺抽菸,他再次以銳利的目光盯着記者,又不時四處張望,顯示他亦知道自己面對危機四伏。其後,記者再到賴宅附近觀察,但已不見賴的影蹤。

驚弓之鳥搬家避難

據東周刊報道,今年六月五日,三名國安特工更將賴昌星的一名親人,從中國帶到溫哥華,在酒店與賴祕密會面。特工要脅賴昌星,叫他不要反抗,強調中國政府定要拘捕他歸案,更表示若未能完成任務,他們絕不會離開加拿大,嚇得賴昌星在會面後三天,即透過律師正式向加拿大移民部申請爲「公約難民」,表示自己掌握有大量代表官方及軍方情報活動的材料,亦暗示自己是中國軍情繫統的重要人物。東周刊另一個消息亦透露,賴確實是屬於中國國安系統的人員,所以才會如此有恃無恐,接近國安系統人士則對本刊表示:「無論怎樣,不論他過去是甚麼身分,有甚麼關係,現時已再沒有作用了。」

與此同時,中國政府向皇家騎警「爆料」,提供賴走私行賄的罪證。

不過,經過在溫哥華此次會面後,賴開始擔心,他除了吩咐家人不可以隨便與陌生人交談外,更整日將屋中所有的窗廉落下,最後他決定搬往另一處居住。

由於他住的獨立豪宅保安較差,出入易遭人跟蹤,惟有忍痛割價求售,今年九月十二日,終以九十九萬加元(約四百九十五萬港元)售出,蝕讓達一百五十多萬港元。兩週前,舉家搬進溫哥華附近的本那比市(Burnaby)面積一千四百平方尺的大廈單位,價值三十四萬二千加幣(約一百七十多萬港元),這幢大廈以保安嚴密見稱,每層樓均需要獨立電子密碼卡才可以進入。

千萬豪賭面不改容

雖然賴甚低調,但有人曾多次目睹他在溫哥華唐人街,以及西區百老匯街的賭場豪賭,雖然無人知道他的身分,但他每次出現必會引來鬨動。一個曾招呼過他的賭場經理指出,賴不會說英語,所以賭場每次會特意安排說普通話的荷官招呼他。他又說賴雖不喜歡賭「啤牌」(Poker),但他會光顧其他的賭桌,每次贏錢,他必定會打賞全場員工,盡顯大豪客本色。

據東方日報報導,賴昌星潛逃加拿大後,本來打算匿藏起來,過避世隱居生活,但江山易改、品性難移,嗜賭如命的性格始終未能改變,經常出入賭場,每次下注最少二千加元(約一萬港元)。他在當地的生活亦相當奢華,住洋樓、坐靚車,相對於平實生活的加國移民來說,他的出現令人矚目,結果使自己的行藏敗露。

事實上,與賴相熟者均知道他好賭,盛傳年前,他在澳門葡京賭場一個貴賓廳,一晚輸了一千多萬元,亦面不改容;《東方新地》記者在九九年亦拍攝得女星洪欣,陪伴賴昌星在香港登上「集美號」賭船消遣。

除了光顧賭場,賴昌星亦經常與妻子驅車往唐人街買菜,他尤爲喜歡吃海鮮,每次都會買很多游水靚魚及蝦蟹回家。「這兩公婆從來唔講價,不過,一定要最靚最靚的。」賴氏夫婦喜歡幫襯的海鮮檔主說。他們的華裔鄰居亦表示,賴家平日雖甚少與鄰居打招呼,但卻曾見過賴家開派對及在後園燒烤。(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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