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加國提堂擬爆華機密自保
 
2000年11月29日發表
 
【人民報訊】據大紀元11月29日電,廈門遠華走私案中潛逃在外的主犯賴昌星,上週在加拿大被捕後,中國官方一再表示要設法引渡他回國受審。賴昌星代表律師指中國官方急於引渡,並非因賴的走私罪行,而是他在難民申請中提到大量中國官方及軍方的情報活動,中國政府擔心這些敏感的材料落入他國手中。

東方日報29日報導,被視爲建國以來,案情最嚴重的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上週因涉嫌違反加拿大移民條例被捕,於當地時間週二早上九時(香港時間今晨一時)在當地提訊。提訊前夕,中國公安部長賈春旺強調會通過國際刑警與其他國家的雙邊合作,不惜一切將賴昌星緝捕歸案。國家主席江澤民和總理朱鎔基,早前亦公開表示,要將賴昌星引渡回國審訊。

據報導,賴昌星代表律師佈德頓在接受東方日報訪問時,指中國急切引渡賴昌星是基於政治因素,他將在庭上以此爲辯論論據。他相信,加國政府是在中方施壓下采取拘捕行動。他說,加國政府以賴昌星的難民申請不會成功爲理由採取拘捕行動,這個理由十分無理。

賴昌星夫婦與兩子一女於去年八月持香港特區護照進入加拿大,他今年一月尋求佈德頓協助時說,收到中國特務追緝他的風聲。今年六月,中國三名特工與他在溫哥華會面,當時他一名兄弟亦被帶來。特工警告他不要反抗,中國政府一定要逮捕他歸案,並要脅說若他不回國,就處死其兄弟。三天後,賴昌星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難民申請。

報導說,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章啓月昨日表示,中國政府已注意到賴昌星夫婦被捕的消息,但不願置評。加國駐華大使館發言人稱,中方尚未向加提出引渡要求。

文章指出,由於中加兩國未有簽定引渡協議,一般估計加拿大會透過港加的引渡協議,將賴昌星引渡到香港,然後再由港府將他轉交中央政府處理。不過,根據港加兩地的引渡協議,港府只可要求引渡在港犯事的疑犯返港受審,因此經港引渡賴昌星迴國受審的安排,尚有不少技術問題要處理。

據悉,加駐港總領事館發言人尹麗詩接受查詢時,不評論是否曾與中國及港府商討引渡事宜。她重申,加中兩國無簽署引渡協議,與香港則有,但賴昌星觸犯加國《移民法》與引渡一事,是兩宗個別事件,加國會分別處理。

香港保安局發言人則表示,至今未接獲加拿大政府或賴昌星本人就案件提供協助的要求。(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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