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加国提堂拟爆华机密自保
 
2000年11月29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大纪元11月29日电,厦门远华走私案中潜逃在外的主犯赖昌星,上周在加拿大被捕后,中国官方一再表示要设法引渡他回国受审。赖昌星代表律师指中国官方急于引渡,并非因赖的走私罪行,而是他在难民申请中提到大量中国官方及军方的情报活动,中国政府担心这些敏感的材料落入他国手中。

东方日报29日报导,被视为建国以来,案情最严重的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上周因涉嫌违反加拿大移民条例被捕,于当地时间周二早上九时(香港时间今晨一时)在当地提讯。提讯前夕,中国公安部长贾春旺强调会通过国际刑警与其他国家的双边合作,不惜一切将赖昌星缉捕归案。国家主席江泽民和总理朱镕基,早前亦公开表示,要将赖昌星引渡回国审讯。

据报导,赖昌星代表律师布德顿在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中国急切引渡赖昌星是基于政治因素,他将在庭上以此为辩论论据。他相信,加国政府是在中方施压下采取拘捕行动。他说,加国政府以赖昌星的难民申请不会成功为理由采取拘捕行动,这个理由十分无理。

赖昌星夫妇与两子一女于去年八月持香港特区护照进入加拿大,他今年一月寻求布德顿协助时说,收到中国特务追缉他的风声。今年六月,中国三名特工与他在温哥华会面,当时他一名兄弟亦被带来。特工警告他不要反抗,中国政府一定要逮捕他归案,并要胁说若他不回国,就处死其兄弟。三天后,赖昌星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难民申请。

报导说,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昨日表示,中国政府已注意到赖昌星夫妇被捕的消息,但不愿置评。加国驻华大使馆发言人称,中方尚未向加提出引渡要求。

文章指出,由于中加两国未有签定引渡协议,一般估计加拿大会透过港加的引渡协议,将赖昌星引渡到香港,然后再由港府将他转交中央政府处理。不过,根据港加两地的引渡协议,港府只可要求引渡在港犯事的疑犯返港受审,因此经港引渡赖昌星回国受审的安排,尚有不少技术问题要处理。

据悉,加驻港总领事馆发言人尹丽诗接受查询时,不评论是否曾与中国及港府商讨引渡事宜。她重申,加中两国无签署引渡协议,与香港则有,但赖昌星触犯加国《移民法》与引渡一事,是两宗个别事件,加国会分别处理。

香港保安局发言人则表示,至今未接获加拿大政府或赖昌星本人就案件提供协助的要求。(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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