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逃亡案中有案 「四二零」熱線話中有話
 
2000年12月7日發表
 
【人民報訊】大紀元12月6日電,賴昌星逃離中國大陸一年多,一直在廈門四二零專案組監控中,他多次與專案組通電話,提供線索以利北京追查貪官,並因此換取兩名同胞兄弟獲得較輕的判決。

即將於12月10日出版的亞洲週刊刊載專文披露賴昌星落網內情。報導說,加拿大的溫哥華與福建的廈門市相距一萬多公里,時差十六個小時,但十一月二十三日,當加拿大皇家騎警以違反移民法爲理由,拘捕了被北京通緝的廈門遠華走私案主角賴昌星時,一切都似乎在廈門「四二零」專案組的掌控之中。

這時是廈門當地時間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但兩天前,住在廈門市湖濱南路金雁酒店的「四二零」專案組數位人員,已經突然失去蹤影,並現身加拿大溫哥華的街頭。北京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官員表示,加拿大有關方面在採取行動之前知會了北京,「兩國警方在這件事情上,表現了很好的合作」。

文章表示,賴昌星在加拿大被拘捕,其實早在北京的意料之中,但消息在「四二零」專案組裏,仍引起一陣興奮,因爲一年多來的誘捕計劃終於初步成功。賴昌星落網之後,專案組中來自北京和廣東等地的拘捕組成員,馬上由各地飛赴廈門,商討和佈置有關工作。

一位北京官員表示,從賴昌星於去年八月下旬離開香港,經菲律賓,持香港特區護照進入加拿大溫哥華起,北京「四二零」專案組一直掌握他的行蹤,「甚至掌握每一個細節」。但是,爲免打草驚蛇,北京當局一直未採取行動,而是透過國際刑警,與加拿大警方保持著密切的聯繫,將遠在溫哥華的賴昌星置於嚴密的監控之下。

專案人員赴加與賴見面

文章說,北京當局與加拿大警方協調,設法穩住了賴昌星。據北京一位知情官員表示,專案組早在去年十月,即已與在溫哥華的賴昌星聯繫上。一年多來,除保持電話熱線聯繫外,專案組甚至派人帶賴的哥哥遠赴溫哥華與賴昌星見面。四二零專案組與賴昌星聯繫爲的是讓他產生錯覺,以爲中方不會到加拿大抓他,加拿大的法律可以保護他。同時對他實行攻心戰術,宣傳「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政策,也藉機向他了解更多涉案官員的資料,並對一些案情求證,據稱,賴昌星也以此換取了對他兄弟的寬大處理。

據了解,賴昌星除了爲自己辯解、鳴冤叫屈,還爲一些涉案官員辯護。數月前,「四二零」專案組一位毛姓負責人到廈門海關召集會議,希望有關官員交代有關情況,檢舉揭發,還特別放了一段專案組與賴昌星通話的電話錄音。廈門海關官員對賴的其中一句話印象深刻。賴昌星對專案組人員表示,他認爲楊前線和莊如順是「他見過的共產黨官員中最清廉的」。

賴贊楊前線莊如順清廉

文章指出,專案組負責與賴昌星通話者爲廈門市公安局一位本地官員,因爲他會講閩南話,所以與普通話不是很靈光的賴昌星在用閩南話交談時,就顯得比較「親切」。據悉,兩人的通話,有時是賴昌星主動打過來,有時則是廈門這邊打過去。有一次,在相當長一段時間沒有通話之後,四二零專案組掛通了賴昌星的電話,當電話這邊以「阿肥星」的匿稱向賴打了招呼後,賴也很和氣地表示:「我猜就是你的電話,那麼長時間沒聯繫了,我猜你們也該打過來了。」

聽得出來,賴昌星一點也不害怕,他認爲自己生活在一個安全的國度,心想廈門這邊也不敢把他怎麼樣,因爲電話經常通,也見過面了,北京來人都很像「君子」。就這樣,時間久了,賴昌星也似乎逐漸放鬆了警惕。

加拿大駐香港總領事館官員簡妮絲(JaniceVogtre)告訴亞洲週刊,加拿大警方是應移民部的要求,以違反移民法爲由,在賴昌星飛往東岸尼亞加拉瀑布附近賭場時將其拘捕的,賴昌星的紅顏知己曾明娜也在溫哥華本拿比都會城一個高層公寓裏,被加拿大警方帶走。

報導稱,賴昌星曾娶一妻一妾,曾明娜是其中之一。在香港時,賴的遠華國際有限公司,股東就是賴昌星和曾明娜。而賴的另兩家公司,雄輝國際和天湖實業,股東除了曾明娜之外,還有一個曾明玉。本刊去年十月報道,曾明娜和曾明玉都和賴昌星一起,於去年九月就不知去向。

北京當局一直掌握賴的行蹤甚至每一個細節,而且還與賴達成了某種合作,拘捕了幾條差點漏網的大魚,以此加上兩千多萬元的現金,換取了他兄弟的從寬發落,結果是賴的哥哥、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水強僅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兩千萬元;其弟賴昌圖則被判刑十五年。

揭陳耀慶藍甫索賄受賄

亞洲週刊引述北京知情官員透露,賴昌星與四二零專案組的合作,包括先後交代了廈門市國安局長陳耀慶、廈門市委副書記劉豐以及廈門市副市長藍甫的索賄、受賄問題,結果,當一通來自美加邊境的電話向陳耀慶要求還款五十萬時,陳隨即被「雙規」;劉豐和藍甫則已在早些時候被捕。

其實,賴昌星並不缺錢花,在離開大陸之前,已將大量的資金調往海外。北京一位官員表示,賴昌星在加拿大的一年多里,還不斷把錢匯進大陸,給有關人士作活動經費。他一直沒停止在大陸的活動,包括託人向北京高層說情,而專案組也將計就計,不但以此摸清了賴的關係網,也鬆懈了賴的防範。

中紀委七官員也被雙規

據悉,通過四二零專案組這一年多的查案,也暴露了北京有關紀檢部門的不少問題,比如有人在查案中謀取私利,中紀委的一個組就有七位司局級官員被「雙規」。

據知情人士向亞洲週刊透露,專案組由北京中央監察部長、中紀委常委何勇帶隊,其他負責人包括監察部副部長幹宇勝、公安部副部長慕新生,各小組負責人爲海關總署調查局長張國勝、中紀委孫文建以及海關總署緝私局長呂斌等。

據悉,已工作了一年多的「四二零」專案組,目前有些工作已經暫告一段落,人員也已撤走了大半。但是,隨著賴昌星在加拿大落網,有關工作似乎將繼續進行,由此將引出更多更大的案中案和案外案,老百姓也更等待著北京當局是否實踐「不管涉及到誰,都將一直查到底」的諾言。

賴昌星在加拿大落網的消息傳出後,總理朱鎔基在新加坡表示欣慰,並表示將設法引渡賴昌星返國受審。公安部長賈春旺也表示將不惜一切代價引渡賴昌星。北京領導人這些談話,似乎暗示了兩國在這個問題上已達成某種默契。

亞洲週刊表示,事實上,當賴昌星去年進入加拿大之後,加拿大警方一直應北京當局的要求進行配合,對賴昌星實行監控。當亞洲週刊特派員於十一月中旬前往溫哥華尋訪賴昌星時,溫哥華警方和移民部均以保護隱私爲由拒絕有關訪問和查詢。離賴昌星所住公寓百米距離的都會城警察局人員,也向亞洲週刊表示不知道這個人。只有加拿大負責亞太事務的國務部長陳卓瑜表示「有人向我說過這件事,賴昌星現在住在溫哥華」。他說此事應詢問司法部門,他個人不便講甚麼話。但是,就在本刊到訪加國移民部以及皇家騎警六天後,賴昌星及其紅顏知己被溫哥華警方拘捕。賴於十一月二十八日在溫哥華移民法庭出庭聆訊。

其實,在中國大陸也有人指責此次遠華案審判的政治判決意義超過了司法審判。被一審判處死刑的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莊如順在判決宣佈後,法官問及是否上訴時表示,他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還沒說完,即被法官打斷:「我是問你要不要上訴?」

莊如順一直認爲對他判決不公正。據一位知情官員稱,莊受賄的摺合人民幣五十四萬多元的物品,包括一輛汽車和一位同鄉歷年春節送他孩子的紅包共十幾萬元,「他也沒爲那個老鄉辦任何事」,那輛汽車是賴昌星借給他用的。莊如順說:「如果這算是受賄,那麼北京一大批官員都應當算受賄。」

莊如順報信另有玄機

亞洲週刊報導說,事實上,北京官員「借」車開,已成了大陸官場人所共知的做法,如果照此判例,單單北京市和中央機關就有不少官員都必須進監獄,因此,包括莊如順和前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都不服此一判決。知情官員還表示,莊如順向賴「通風報信」一說,其實是莊奉命向賴打電話。而有關莊如順擔任漳州市公安局長期間,爲一百二十一輛走私車違法辦理《罰沒證》,則是有北京中央某部門批文,並經局領導集體研究的,知情官員說:「當然,莊應負領導責任。」據悉,畢業於廈門大學中文系的莊如順現正每天寫申訴材料,其妻也在公安系統工作,在判決之後已表示將上訴。

當獲悉賴昌星在加拿大落網的消息之後,已幾乎喪失了希望和信心的楊前線的家屬,精神爲之一振,楊的一名親屬表示,關鍵人物已經抓到,事情很快可以清楚,很多問題可以因此理清,他希望當局還是應按「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實事求是地處理。

據報導,楊前線這位親屬強調,賴昌星走私的問題,早在楊前線九五年出任海關關長之前就已開始,「他不可能一上臺就把前任的做法全部推翻」。他認爲楊前線只是替死鬼。楊於九五年接任廈門海關關長,他的前任名叫秦惠中,現已退休。

楊前線的家人還不滿有關方面的做法,「在剛開始時放風聲說楊前線受賄一兩億元,後來說是幾千萬,最後公佈的只有摺合人民幣一百四十萬元」。楊前線被指受賄的物品是一輛汽車,摺合人民幣六十三萬元,以及一張虎皮,折價七十七萬七千元。

文章最後指出,對於這次遠華案的審判,廈門不少老百姓都表示失望,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中層官員質疑「爲甚麼沒有足夠的透明度,讓大家接受一次法制教育」。他說,老百姓對反走私、反腐敗是支持的,但對「違法」和「踐踏法制」的做法更加厭惡,律師行使不了律師的權利,更何況是被宣判的被告的權利?這位官員表示,現在一些人的辦案手法讓人想起文革時期的政治運動。(王健民)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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