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要求各地暴力抗法事件在24小时内报告
 
2000年11月2日发表
 
【人民报讯】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官员透露,中国今后要建立暴力抗法事件通报制度,地方高级法院对本辖区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要在得知后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且要一事一报。

中新社北京11月2日报导,这位官员说,地方暴力抗法事件要一事一报,逐案登记上报,同时抄报同级人大、公安、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维护执行秩序的力度。

他说,今后,暴力抗法事件一旦发生,人民法院将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为首策划、组织、指挥者及主要行为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肃处理。

目前,暴力抗法事件频频发生,使中共政府极为恐慌。仅今年上半年,福建、湖南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一百九十二起,执行干警一百三十三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据悉,全国三万多名执行干警每年承担着办理二百余万件执行案件的艰巨任务。

为进一步控制局势,不出现向南联盟一样的一夜变天失控的局势,中共决定建立暴力抗法事件通报制度,同时将与公安、检察机关就及时有效地制裁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联合签发通知。(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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