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殺公安法討論政府僞善
 
2000年11月11日發表
 
【人民報11日訊】正當大衆期待學聯與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本週六在「政黨論壇」上脣槍舌劍之際,政府突然在立法會提出動議辯論保留現行公安法,而跟據議事規則,動議通過後立法會今屆會期內(至明年六月)不可再提出修改公安法,學聯遂憤而拒絕出席「政黨論壇」,並來文指摘政府僞善。

明報訊,當收到政府決定提交立法會動議辯論《公安條例》中有關規管公衆遊行及集會的條文,並公然利用今天只有二十四名直選議員的立法會爲橡皮圖章,欲透過辯論,要求立法會支持現有的《公安條例》的議案。我們感到相當失望和憤怒,並意識到特區政府已完完全全地封殺了檢討甚至修改公安法的良性討論空間和機會。

利用橡皮圖章失望憤怒

在這個時候,我們認爲一切所謂的「雙方加強溝通」、「達到雙方交流目的」都是騙人的。試問在一種「不檢討」、「不修訂」的大前提下,所謂的公開討論,目的何在?意義何在?這難道不是一場由政府一手包辦的政治秀嗎?

爲此,我們最終決定不出席星期六港臺節目「政黨論壇」,以表示本會強烈的抗議。但是,必須強調,我們不出席論壇,不表示我們拒絕與政府溝通、討論。只是,特區政府正正在這個時候--當社會上正醞釀着民間團體提交修改公安法議案的時候,政府毅然提出議案,用以堵塞一切市民大衆參與討論的空間。這種僞善的公關政治,我們堅決不接受。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議案,不單表明漠視我們學生的意見,甚至決意無視社會上一切異見的聲音,包括大律師公會、人權組織、議員、教師、工人、婦女、宗教、同志等人士和團體。

不出席「政黨論壇」

就此,實在不能沒有以下的質詢:

一、我們到今天,還是不明白,爲什麼政府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逃避公開與民間團體討論有關修改公安法的機會?例如拒絕出席學聯於上星期六發信邀請葉太出席中大論壇;以及,在本星期六港臺節目前急就向立法會提出議案,以強硬的態度面對與大衆公開討論的機會?

二、自今年八月起,有關公安法的討論一直成爲社會大衆關心的課題,而要求政府檢討有關違反《人權公約》和《基本法》的條文,從來不只是學聯一個團體,當中包括大律師公會、法律界學者等,爲何政府在完全沒有與民間團體接觸、溝通的情況下,斷然提交議案?難道這就是今天我們的特區政府「有特色」的民主政治?

三、葉劉淑儀多次表示,今天的《公安條例》沒有牴觸《基本法》、人權法,但就不少學者、律師等對公安法的「審批權」以及警務署長權力過大的質疑,請問局長何時有作出過正面和確實的回應?

四、政府就公安法所提出的外國例子,早前已被不少社會人士批評斷章取義、「隱善揚惡」,爲何政府要誤導公衆去接受一些在越戰時期所訂立的法例,而不說九十年代南非、昆士蘭(Queensland)等最新修訂的集會條例--「鼓勵通知」或非刑事法呢?或是九八年臺灣就限制集會遊行違憲的爭論時,司法院最終宣告:「集會遊行主管機關不得事前審查人民的政治言論,使集遊法脫離政治禁錮。」這些不是更值得我們借□嗎?爲何政府不是向寬鬆的開放原則進發,而倒頭轉向愈加收緊的方向,以加強箝制香港市民言論的自由?

沒有事事衝政府

我們不是一羣事事衝着政府去的反對者、異見者,我們只是希望自己的家有進步,社會更民主、自由。

作者朱傑靈爲: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主席(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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