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远华案走私时间长达五年
 
2000年11月10日发表
 
【人民报讯】中央社台北十日电: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第一批二十五起案件已于本月八日一审宣判,共有十四名被告判处死刑。据中共在香港的媒体透露,这起走私案持续的时间长达五年,涉案金额至少八百亿元人民币,从中不难见到中共腐败问题之严重。

香港大公报今天在社评中指出,自去年八月开始,中共各有关部门对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展开调查。现已查明,从一九九六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大肆走私。换言之,本案走私时间长达五年。

至于走私所涉及的物品,包括: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价值人民币五百三十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三百亿元。

而该案走私及逃税手法多样,采取了进口货物不报关、伪报贸易性质、伪报货物品名等手法。还以金钱、女色等方式,腐蚀了一批中共干部,为走私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和庇护。

至于本案的后果,「不仅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诱发了大量的腐败现象,对社会政治、经济生活造成重大危害。」

社评透露,除了第一批受审宣判者外,目前该案的查处工作还在继续进行,随着整个案件查办的深入开展,还会有一批犯罪分子将受到惩处。

社评就此坦承,即使查出了远华案,大陆反走私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法人走私严重」。

也就是说,中共的党政军机关、执法和司法部门所属公司和挂靠公司,参与了走私,而且行政执法人员受贿放私、罚款放私,从而使得问题变得更为严重复杂。例如厦门特大走私案涉案人员就包括了海关、公安、武警、银行等部门的负责人,甚至有厦门市委原副书记,「使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

社评直指走私滋生腐败,腐败加剧走私,「腐败的实质是权钱交易。权力失去监督是腐败的根本原因。」所以反腐败必须铲除和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但目前中共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越是高级干部越缺少有力的监督和管理。」

这从近年所揭露出来的一些大案要案,即可见其端倪,「一些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简直到了利令智昏、利欲熏心、胆大包天、无法无天」的地步。(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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