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贪官化公为私的十种“技巧”
 
罗善全
 
2000年10月25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检察日报25日报导,许多单位和部门里掌管人、财、物等实权的“公仆”们,利用权力化公为私的技巧十分娴熟。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机遇适当、气候成熟,便会无视党纪国法,见利忘义、竭尽全力、贪得无厌地化公为私、损公肥私、贪食公家的钱物。据笔者考证,“公仆”化公为私的技巧有以下十种。

1.公宴私客。用公宴请私客是如今爆发流行的一种恶性“传染病”。一些单位的负责人,只要是自己有求的领导干部或其家属来交办私事,所傍的大款“财神”来洽谈“生意”,捧场的狐朋狗友来“朝中”拜访,“本府”的新亲老戚来登门光临,就务必美酒佳肴相待,或在宾馆酒楼里宴会、或在自己家中宴请皆宜,当然不能由个人“放血”,惟有用公款“买单”摆平。无论是土里钻的、陆上跑的,还是水中游的、天上飞的,什么国宝珍稀禽兽全然不顾,统归在劫难逃之列。

2.公费私乐。“公仆”们频频出入色情舞厅包厢,好于接受异性按摩美容,乐于享受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糜烂生活方式,不得不以手中之权,行慷慨之为,将自己的这些开支或以各种名义,一张条子用公费报销之,或由陪同的抬轿、拍马屁者以同样方式用公费“派”之。当然还有用公费去钓鱼、赌博和借公事之机恣意挥霍公款的。

3.公款私借。一些人趁大权在握之际,有事无事地以种种理由找自己管辖的各单位肆意索借资金,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有的甚至几万元、几十万元,其还资之日却遥遥无期,一旦“气候”适宜权力调控职能的发挥,其就借机予以抵减,直至达到权钱平衡交易,全部冲销侵占,可称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如此轻易将公资化为己有,既可存入银行,长期获得巨息,又可任由家属从事入股等经营业务,从中赚得“利润”。还有的人因办私事、买大件等所需的资金,也从不动用自己的积蓄,而是挪借公家的钱打底,祈望等待“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贪为私有。甚至还有的购股票也是公款垫付,赢利归自己,亏损由单位承担,“反正不用掏本息,何乐而不为呢”?

4.公款私游。旅游是当今的时尚。有些人趁当权或离任之前,总是想着点子、变着法子,借故出差游览各地古迹名胜,有的还携妻带子,周游列国,大饱眼福,而一切费用则归公家负担。更有甚者,安排“近亲”与自己一道,不惜重金,打着各种“旗号”,施展“张冠李戴”等各类骗术申报出国,用公款到“花花世界”中放胆、放肆“观光”和“考察”,真可谓潇洒走一回了。

5.公物私占。有些单位的少数负责人趁改革之机,绞尽脑汁“移花接木”,占公家的便宜,大到电脑、公车,小到家电、建材(即房屋装修之用材)等各类公物;只要是公家的东西就想方设法占为己有,大有全盘“私有化”之势。还有的趁改革之中新旧机制转换的磨合期,或变通乱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或借故滥发福利和奖金,甚至毫无顾忌地虚报冒领和私分贪占钱物。

6.公款私送。现在的人情风越刮越凶,大有“人情大于债,头顶锅儿卖”之窘境。诸如跑官、要官要送,求人办事要送,新婚致庆要送,小孩满月、周岁、十岁要送,子女开学、参军、就业要送,新房迁居要送,旧房装修要送,悼唁丧事要送,仕途受阻要送,伤病住院要送,甚至有的领导干部患了轻微的感冒也要送……还有过年过节也要送。“关系网”如许之密之大,“要送”如此之多之杂,如何是好?惟有公钱“冲锋”!因而,一些掌管单位钱物的大小头目们“公私合营”,千方百计慷国家、集体之慨,就是单位再穷、变换魔术搞贷款,也要将公钱上百、上千,甚至上万地私送,进行感情投资,以备来日获得高升,或其他好处,也好防日后有求于人,或其他莫测。

7.公房私享。“安居”乃人生一大要事。鉴于时下住房紧张,房价日渐攀升,有不少神通广大的单位头目,紧紧抓住千载难逢的住房制度改革机遇,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力,除贿赂国资、房改等部门,居大而计少面积,低购房改住房之外,另以各种借口在配偶、子女、媳婿的工作单位等多处廉购房改住宅,背地里又做着转手高价出售或出租的房屋生意。

8.公话私用。在如今的信息时代,腰挂BP机、手提“全球通”、遨游“因特网”,是“帅”的象征。为此,无论是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还是穷得无法支付工资的集体,其主要负责人不以自己工作需要之名而佩带上了,或给上级主管和“关系户”的主要领导“派”上了这种“帅”物,其每月的上网和话费就是几人的月薪。还有隐形从事第二职业者,利用单位电话管理松懈的漏洞,为私事打长途和网上交易、教育、医疗、咨询、查阅等等,乃至越洋电话闯“红灯”。因而使公话费用支出呈直线上升趋势。也给这些单位带来了沉重的话费负担。

9.公车私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也就随之日趋激烈,交通工具的便捷性越来越明显。办私事用公车的现象也随之增多,像“联系”领导、红白喜事、迎亲送友、私事外出,还有“关系户”办事用车等,全部由公车包办已习以为常。在某些领导心里,“公车”即“专车”,“专车”即“私车”,没有什么区别,如此公私不分无疑也给自己损公肥私的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10.公财私发。有不少单位的负责人已由公仆异化为“老板”,信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谬论,趁已掌着一方权力之机,为了“先富”,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有的已经达到了疯狂掠夺的地步。如有些党政机关、执法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少数主要负责人,将“等价交换”市场法则引入工作之中,运用手中的权力与他人“换手搔痒”,大搞“给多少好处办多少事”的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等。(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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