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訪民橫死作曲哀悼者被判刑3年(圖)
 
2018年12月9日發表
 



廣東網絡作曲家徐琳被以「尋釁滋事罪」判有期徒刑3年。

【人民報消息】12月7日上午,廣東網絡作曲家徐琳被以「尋釁滋事罪」判有期徒刑3年,他當庭提出上訴。他的代理律師劉浩則被警告不許接受採訪,否則將被吊銷律師執照。

據悉,原籍湖南後移居廣州的徐琳長期關注人權議題並創作大量歌曲,引起當局的注意。2015年,徐琳因創作與「709案」相關的「正義律師之歌」而被公司解僱,同時遭軟禁1個月。2017年9月26日,徐琳在湖南被警方跨省抓捕,並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8年7月27日,此案公開審理,但法官並未當庭宣判。當天,各地衆多維權人士前往圍觀聲援,當局如臨大敵,法院外戒備森嚴,法警對圍觀人士大肆抓捕驅趕遣返。

12月7日,廣州南沙區法院對該案進行宣判,徐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0年9月25日止。

徐琳的代理律師劉浩表示,現在局勢特別緊張,他已經被相關部門警告,若「接受採訪就是賣國、裏通外國,就要受到處罰」,包括吊照、停止執業。

據判決書顯示,徐琳被定「尋釁滋事罪」,主要是因爲他寫了一首歌《還原真相》,在視頻畫面使用央視播出黑龍江「慶安事件」當事人徐純合在火車站遭警方毆打的監控視頻。

黑龍江「慶安事件」是指,2015年5月2日,警察李樂斌在慶安火車站開槍擊斃訪民徐純合,引發各界關注,並對當局遲遲未公佈真相進行強烈譴責。

而《還原真相》歌詞中有「……你被毆打只是在抵抗,遭到警方的毆打,他們卻說你襲擊警方,你都已經倒在地上,他們仍然要掏出手槍。還原真相,我們要還原真相……否則我們每一個人也都會躺着中槍。」

徐琳妻子王女士表示,徐琳使用的是網民提供的視頻,「火車站的視頻如果是真的,你就完全打開給人看?」

王女士還說,當局審判只是走過場,幾分鐘宣讀後就結束了。但是,徐琳當時不肯籤判決書,還說,判他了,就跟毛澤東時代的文革沒有區別。「他當庭就要求堅持上訴。」

王女士還說,當局打着民主旗號,不讓人說話,不分青紅皁白,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再這樣下去,真是沒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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