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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智晟、胡佳到胡紫薇(图)
无论是高智晟、胡佳还是胡紫薇,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也是中共奥运的牺牲品。中共2001年在莫斯科申办奥运会主办权的时候,曾经承诺开放媒体和改善人权。现在中共终于有了具体的行动:所谓“开放媒体”,据新华网报导说,是奥运会期间允许美国的成人杂志《花花公子》在大陆出售;而“改善人权”大概就是把所有遭受人权迫害的人、或者为中国人权呼吁的人关进监狱,让北京变得像北韩的平壤一样,外国记者只能听到一片莺歌燕舞、歌功颂德之声。 或许有人会对高律师与胡佳先生的被捕抱有同情,因为他们的言论并不能公开在大陆的媒体上发表,影响力不如胡紫薇大,而胡紫薇却是把自己的家事放到中央台体育频道改名为奥运频道的新闻发布会上,在全世界面前砸奥运的场子、丢中国人的脸,所以她的被捕是自找倒霉。 然而谈到给中国人丢脸的问题,我们不禁会产生一个疑问:如果张斌确实是一个道德败坏的色狼,让这样的人来主持奥运会,中国人就不丢脸了吗?更进一步的疑问是:像中共这样屠杀八千万中国人、出卖数百万平方公里领土、极力破坏中国传统信仰和文化的犯罪集团,竟然要代表中国人主办奥运会,中国人难道就不丢脸吗?我们十四亿人的泱泱大国,五千年历史文化的积淀,难道就不能找到一个真正代表民意的政府来主办、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来主持我们的奥运会吗? 胡紫薇所说的“中国在能够输出价值观之前,不会成为一个大国”的言论,就是在触及这个深层的问题,也就是谁才配主持奥运会的问题。在这种拷问下,中共恼羞成怒,逮捕胡紫薇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胡紫薇的悲剧表面上是丈夫的背叛,实质上反映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就是大陆的色情泛滥与道德沦丧。胡佳为爱滋病呼吁的时候,则触及了中共“血浆经济”与官黑勾结。高律师的公开信则反映出更深层的人权迫害。他们的被捕印证了高律师的一段话:“中国和法制国家不一样,每一个小小的案件,最终都能反映出深深的制度问题。它真实的存在而且非常沉重,但你永远不知道在什么环节上去改变它。实际上当你有改变它的愿望的时候,你已经很危险了。” 高律师在写这封公开信时,也许与现在的胡紫薇一样,仍对如何改变中国存在困惑。这就回到我们几年来反复陈述的一个观点——这个制度在犯罪时,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不协同它,罪恶也就被制止了。通俗的说,就是通过退党告别中共,和平解体这个罪恶的制度和行恶的机制。这样才会对高律师和胡佳先生有所帮助,并在很大程度上预防胡紫薇的悲剧的发生。 *************************************************************** 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巡回演出,看了好福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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