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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国公民投诉:遭新加坡高庭歧视(图)
 
2006年9月2日发表
 

证人、提出控告的法轮功学员及律师合影。
【人民报消息】新加坡法轮功学员中领馆前抗议案初庭审理期间,于8月31日上诉到高庭,要求高庭指示初庭接受一份联合国报告作为辩方证据。来自多个国家的支持者亦赶到高庭参加听证。由于在高庭入口处被扣押所有法轮功相关物品,包括书籍、徽章等,他们分别向本国驻新加坡的大使馆及领事馆投诉自己遭到歧视。辩护律师拉维亦于9月1日在新加坡富丽华酒店召开公开听证会,详述法轮功学员在法庭遭受的种种不公正待遇。

* 联合国报告引发的争议

据大纪元记者黄慧9月2日新加坡报导,东陵警署署长魏耀聪是本起诉案的调查官。他在8月29日出庭供证时说,他认为7月20日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对面展示的横幅“720绝食抗议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迫害”构成“侮辱”,他说迫害法轮功不是事实。在辩方律师拉维的盘问下,魏耀聪承认如果能证明迫害是事实就不构成侮辱。

拉维提出以一份联合国调查报告书为例,证明法轮功学员确实受到迫害。但控方要求报告的撰写者必须出庭以证明其可靠性,获法官同意。律师认为验证该报告的真假很容易,该相关文件在联合国网站上可以找到,为此,他上诉到高庭,要求高庭指示初庭接受联合国报告为辩方证据。律师认为,如果该联合国调查报告得到承认,本案就可以结束了,辩方获胜,但由于联合国调查报告作为辩方证物遭控方质疑,须等高庭审理之后才继续初庭的审理,而初庭法官强行在初级法院继续进行审理,这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的公平审理权。

* 发生在高庭的歧视


近百名来自多个国家的法轮功支持者合影。
8月31日,近百名来自多个国家的法轮功支持者来到高庭参加听证会。所有支持者大排长龙,除白人面孔的几名西方学员外,逐一被法庭保安记录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并翻包检查,凡是与法轮功有关的物品一律被扣押,不准带入高庭。其他出入高庭的人员则不在被检查之列。

这些被告知不允许带入高庭的物品包括:所有法轮功书籍如《转法轮》等,印有“法轮大法好”的徽章、外套,大纪元时报,甚至包括近几天报导法轮功案件的本地中文媒体《联合早报》。

澳州女画家章翠英说,“甚至连我的一本名为《慧卷万里行--女画家章翠英的传奇故事》的传单也不允许带入。我走遍全球40多个国家,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情。”

一位来自澳州的戴志珍女士说,“他们翻开我的一本笔记本,看到上面有我6岁女儿写的‘法轮大法好’,说不可以带进去。我告诉他们,这不行,我必须带笔记本进去作记录。他们看我很坚决,就向上面请示,后来才同意。”

这种公开的歧视行为引起当事法轮功学员的强烈不满。高庭听证会结束后,来自澳洲、英国、日本、美国、加拿大和台湾等地的学员分别前往各自国家驻新加坡的大使馆或领事馆投诉自己遭到歧视。

来自澳洲的安琪女士告诉记者,澳洲领馆的官员很认真地听取了他们在新加坡的遭遇,并询问需要提供什么帮助。

来自加拿大的王玉芝表示,因为使馆休假,她未能获得接见,但她回国后一定会向加拿大政府反映这件事情。

她们均表示,将保留起诉新加坡高庭的权利。

* 辩方公平审理权被剥夺

从8月28日开庭至9月1日仅盘问了控方一名证人。律师拉维表示,这几天发生了很多涉及辩方的公平审理权被剥夺的事件,严重影响了本案的正常审理。他一直都在努力争取辩方所应有的基本权利。

开庭第一天吸引了近一百人来旁听,但是庭审被安排在最小的仅12个座位的房间。拉维要求更换大一点的房间,让更多人可以进入旁听,自己的文件也不用堆积在地上。

拉维还要求控方作为主要证据的VCD的副本。他代表新加坡反对党徐顺全辩护时,控方主动将证据之一VCD交给他,为什么法轮功的却不可以。控方回答说,除非拉维能保证VCD不落在法轮功手上,因为法轮功会将录像放在网上。

以上要求均被法官拒绝。

另外,拉维作为呈堂证据的贴有法轮功学员受酷刑折磨后及涉嫌被活体摘除器官的照片的展板,在保安检查时被警察扣押。就警察不让辩护律师把他的呈堂证物带入法庭一事,律师说,在他10年的律师生涯中从未发生过这种事情。

即便在律师的投诉下,法官的介入后,警察也只是把展板交还给法庭,并没真正归还他。中午休庭时,当律师又一次随身携带展板时,警察企图再次扣押。

由于本案的控方即是新加坡警方,拉维重申这是件很严重的事情,犹如一方律师抢了另一方的证物。律师表明自己作为辩方律师已经被迫害。

他认为法庭并没有给予他的两位当事人一个公平的审讯。他希望联合国能介入,要求新加坡停止这些方方面面的无理阻挠。

(大纪元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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