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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讨好中共的“领馆抗议案”(多图)
7月20日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中使馆前抗议中共迫害法轮功。 【人民报消息】引起华人关注的新加坡法轮功中领馆前抗议案定于当地时间8月28日开庭审理。不久前10国律师致信新加坡资政李光耀,严词抗议李光耀以他仍有巨大影响力的新加坡政府耀藉打压法轮功以讨好中共,并要求撤除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 *李光耀和李岚清 据新加坡当地媒体报导,李光耀与李岚清颇有私交。李光耀与李岚清互称“老朋友”,今年互动频密,为推销自己的新书互相捧场。5月,李光耀的《学语致用:李光耀华语学习心得》中国版在上海发行,李岚清不但为这本书作序,而且专程出席新书发布会。作为回报,李光耀提出邀请李岚清接受由国大颁赠的名誉文学博士荣衔。7月4日李岚清带着自己的五本书来新加坡举行首发式,李光耀赞其是一位有文化、有涵养的君子。 *系列行动
6月14日,移民厅通知中国籍法轮功学员杨永丽(音)3日内必须离境。 7月10日,9名法轮功学员收到传票,被控去年10月在闹市区活动是“无准证集会”,法轮功学员称当时他们只是三三两两发传单。此案即为所谓的“无准证集会案”。 7月12日,在中领馆前持续抗议中共迫害已经1年的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因展示抗议李岚清迫害法轮功横幅被警方逮捕。 7月21日,三名在中领馆前抗议的法轮功学员黄才华、陈培育和余文忠被警方起诉“通过展示侮辱性文字进行骚扰”。其中黄才华亦是“无准证集会”案的当事人之一。至此,共有11名法轮功学员被控上法庭。此案即称为“中领馆前抗议案”。 经过多轮磋商,中领馆前抗议案定于8月28日开庭审理,“无准证集会”案分作两案,将分别于9月25日及10月开庭(具体日期待定)。 在庭审之前又发生了73岁的法轮功学员陈培育被移民厅突然遣返,而法庭为了配合遣返而做出为她“无罪”撤诉的事件。 *配合移民厅非法遣返,法庭紧急撤诉 “中领馆前抗议案”中被起诉的11名学员中有一名是73岁持5年长期社交准证的老人陈培育。 8月10日,原本定于8月28日上庭的73岁陈培育老人突然被告知移民厅取消了她的长期准证,要求她17日前离开新加坡,理由是她警方曾两次警告她,移民署长Mr Eric Tan认为她是“不受欢迎的人”。 *议员和警察部门一致封口
参与该计划的几名法轮功学员都表示,他们递交资料的请求均被拒绝,警岗的警察们表示,他们接到命令,法轮功的资料一律不接,也不能听法轮功学员讲。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告诉记者,一警察说“我们不要看资料、你们快点离开这里,拿走你们的东西,不要留任何东西在这里。我已经警告你们让你们快点走了,我这里有闭路电视,如果你们还不走的话,我就叫人来抓你们。”他还告诉记者,“他们(警察)一听说是法轮功的东西,吓得发抖,真的发抖,眼睛也不敢看法轮功的资料和图片,而是看着别处。” 之前,法轮功学员刘女士亦面见了一议员,表现与警察如出一辙,拒绝接受任何资料。该议员告诉学员,全国各个角落都有内政部的人,法轮功学员做什么他们都一清二楚,她还暗示,即使是她的一举一动也同样在新加坡内政部的监视中。 *为传召李光耀上诉高庭
当事人之一王宇一博士表示,“这些所传召的证人如果都到庭的话,大家可能看到,为讨好中共而安排的这样的一起诉讼是如何由最高层李光耀,经过内政部、警察部队行动局、东陵警署一级一级下达的,如果中间缺了哪个环节,这根链条就不完整了,故事就有遗漏。因此我坚持他们全部出庭。” 该传召证人的申请被初级法庭法官拒绝,法轮功学员因此上诉到高庭。新加坡人权律师拉维说,“为传召政要而上诉高等法庭,这在新加坡历史上是第一次”。 *李光耀父子贱卖新加坡? 8 月20日,来自欧、亚、美、加等地10国的律师和法官联署至李光耀的一封信,以罕见的严厉口吻,指责新加坡政府不尊重人民基本人权自由,认为新加坡政府对于在新加坡当地和平的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的学员的起诉行为,是协同和屈从了中共灭绝迫害法轮功的行为,要求新国政府对被违宪起诉的法轮功学员立刻撤诉,以证明新加坡是一个不屈从中共,参与和协同迫害法轮功的一个真民主国家。 (大纪元图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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