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三点批示 胡锦涛处理汕尾血案举措危险
 
2005年12月2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黎紫12月26日报导)2005年12月6日,中共当局出动坦克武警开枪镇压广东省汕尾市抗争维权民众,制造了又一起震惊世界的「六四血案」。

据动向杂志12月号刊登罗冰文章透露,事发后,中南海责成广东当局自己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派出中央调查组前往广东。

文章透露,据悉,胡锦涛作了三点批示:(一)专案调查事发起因;(二)事件中伤亡人数和原因;(三)对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并且,中央派员还责问广东省委、省政府:是谁下令开枪的?中央发出过四次文件严控在处理群体抗争活动中使用武器实弹,为什么会发生此次开枪事件?

文章在编后语中指出,汕尾血案发生后,胡锦涛作了几点官样文章的“指示”,派了一个中央调查组去广东,特别是责成广东自己负责处理此事,实在是一项危险的举措。

文章指出,显然胡锦涛首先是完全低估了这个案件。其实汕尾事件乃是十六年来最严重的全局性事件,是“六四”以后中国社会所积累的矛盾的一次爆发。这个爆发如果处理不当,必将导致更大的爆发。

文章说,现在广东当局正在成为众矢之的,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必将引起连锁反应。十几年积累的矛盾有如遍地火药桶,那时就不是一个省的问题了。另外,这个案子必须严厉惩办凶手,汕尾的开枪凶手难道只是武警的官员吗?让广东当局自己去“处理”,他们能惩办真凶吗?

据中共内部人士透露,在「126」东洲血案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曾秘密出现在汕尾。而针对“是谁下令开枪的”问题,美国之音日前采访北京宪政学者张祖桦说,按照中国的惯例来分析,现场镇压村民的,应该是一个“指挥部”,而能在这个指挥部发号施令的,至少应该是“政法委书记”。

文章最后指出,象这种大案,胡锦涛本来应该亲自去,至少也应派国家级的领导人去查处,然而却只派了个中央调查组去,可见胡锦涛一开始就没有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然而这个事件是一场火,弄不好会烧到自己身上,到那时可就悔之晚矣!

不过,胡锦涛更应该看到的是,汕尾血案也绝不是一个简单的谁下令开枪以及开不开枪的问题,它是共产党邪恶本性的使然,它是共产党行将灭亡前疯狂的表现。这是不以中南海意志为转移的,更不是中共最高领导人发几点指示、派几个中央调查组就能解决问题的。“天欲使其亡,必先使其狂”。不彻底摆脱共产党的邪恶控制,中国共产党员是没有未来的。正如《九评共产党》发表并引发中国大陆空前退党潮后,作者圣果在大纪元上发表的诗曰:


少小无知佩兽记,
多少人间荒唐年?
九评惊醒痴人梦,
涤尽耻辱莫等闲。
斩龙本在弹指间,
只为众生步姗姗。
世人难解慈悲意,
回头已无一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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