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大违宪!
 
张伟国
 
2002年11月2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据说宪政主义正在中国兴起,那么我们不妨从宪政的角度来看看刚刚结束的中共16大。16大是到底是离中国宪政的理想目标近了,还是远了?!

经常有人以中国的宪法来为中国的社会制度进行辩护,比如面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批评,有人马上就会根据中国宪法据理力争,的确在中国的宪法上规定的公民基本人权似乎并不比民主国家来得少;当有人批评中国无法无天的人治状况时,中共当权者也常常以中国宪法做挡箭牌,中国宪法似乎也并不缺少相关的规范;……宪法是近代社会文明的产物,也是在辛亥革命之后才引进中国去的,即使大家都知道中国大陆是一个一党专政的极权国家,其《宪法》的"法言法语"至少在字面上不容易分辨与西方民主国家宪法的区别。因此,不熟悉中国社会实际状况的人,常常会不自觉地犯这么一个错误:想当然的把中国的宪法和西方民主国家的宪法等同起来,对中国问题的观察和评论也因此"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实事胜于雄辩,你只要了解真实的中国社会,就比较容易看清中共"好话说尽"的虚假性,在今天中国大陆,宪法只是一块装扮门面的遮羞布。对于海外学者、中国问题专家或广大的华侨来说,要了解真实的中国社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过,观察刚刚结束的16大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机会。

我理解,宪政的核心应该是宪法至上的法治精神。何况中国大陆现行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以此作为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而这些是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和实现的,所以宪法又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构,因为中国排斥西方的三权分立,采用列宁主义的"议行合一"原则,全国人大也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在全国国家机构中居于首要地位。

常言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现在,我们只要做一个简单的事情:把正在进行的中共16大和每年春天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比较,实际掌权的国家领导人参与及其重视程度、对政府决策权力的部署、动员海内外舆论宣传的力度、为了配合会议进行对社会环境所作的布置、以及对法轮功异议人士镇压的力度,乃至于会议成果对中国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答案都是显而易见的,即现今中国大陆的最高国家权力机构是中囯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而不是宪法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眼下,不管你是反共的还是亲共的,恐怕没有什么人会怀疑中共16大就是中国大陆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机构"。但是,在1982年修订的宪法中,从汲取文革浩劫惨痛教训的角度,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由此可见,中共16大(其实包括在中共执政以后的各次全国代表大会)窃取了原本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构成了对现行宪法的严重践踏。明白了这中间的利害,你就会理解为什么中共统治缺少合法性、中国宪法为什么会成为一纸空文。信中国宪法为真的人难道还不能醒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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