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升和鞋店擅自展示毛泽东照片遭重罚 (图)
 
2001年11月3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未经摄影家许可,擅自公开展示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的照片,北京同升和鞋店被北京市法院判处侵犯著作权,必须登报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一万二千元人民币。

中新社报导,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000年四月间,同升和鞋店在未征得大陆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吕厚民的同意,擅自在位于王府井鞋店内展示吕厚民一九五三年拍摄的毛泽东与周恩来照片。

吕厚民认为同升和鞋店侵犯著作权,向北京市第二法院提起告诉,要求同升和鞋店在「北京日报」和「中国摄影报」上公开致歉,及赔偿经济损失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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