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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五毒贩伏法
 
2000年11月16日发表
 
【人民报16日讯】明报16日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对四宗走私贩卖冰毒案件的五名主犯依法核准死刑并立即在当地执行,四案涉及的其他罪犯亦被判处有期徒刑至死缓。

最高人民法院的消息说,罪犯蒋国林、杨进怀、段必寿均为云南省施甸县人;罪犯余文荣为云南省镇康县人;罪犯茶金山为云南省云龙县人。

公安机关分别缴获他们五人走私贩卖的冰毒计达七千四百多克,其犯罪情节极为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的规定,依法判处并核准五名罪犯死刑。

其余涉案的张健康、杨开元、马英、李洪飞、吴绍伟、龙光华、赵寿光、张全保、王自保等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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