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譚(685):定婚店
【人民報消息】杜陵人韋固,很小就成了孤兒,一直想能早點娶妻子,但先後遇到的都不合適,始終沒能結婚。唐憲宗元和二年,他要到清河去,路上夜宿在宋城南面的一家客店裡,遇見一人為他說親,女方是清河縣司馬潘昉的女兒,約定明天早上在店西邊的龍興寺門外見面。
韋固思婚心切,第二日天還沒亮就出了門,當時,掛在天邊的月亮輝光融融,有一個老人倚靠著包袱,坐在店外的台階上,正借著月光讀一本書。韋固走上前看了一眼,見那書中的字自己都不認得,於是問道:「老先生看得是什麼書?在下從小苦讀,沒有不認識的字,就是西方的梵文,也能讀下來,只有此書中的這些字從來沒見過,這是為何?」老人笑著說:「這不是人世間的書,您怎麼會見過?」韋固又問:「那這是什麼書?」老人回答:「幽冥之書。」韋固道:「那老先生也是幽冥間的人?為何會到這裡來?」老人道:「是您來得太早了,不是我不該來。幽冥間的官吏都主管著人間之事,怎能不混跡於其中呢?如今行走在道路上的,人和鬼各佔一半,您自己分辨不出來而已。」
韋固問:「那您主管什麼?」老人道:「全天下的婚姻文簿。」韋固面露喜色道:「在下從小失去父母,常常希望可以早些結婚,多生些孩子。近十年來,也曾多方尋求伴侶,但始終不能如願。如今有一人和我約定在此處為我和潘司馬的女兒說親,這事能成嗎?」老人回答:「成不了,您妻子如今才三歲,到十七歲時才會嫁給您。」
韋固問:「您包袱裡裝的什麼?」老人回答:「是紅繩子,可以用來系住夫婦倆的腳。即使原本是生活在互為仇敵的兩個家庭,或者身份貴賤懸殊,或者海角天涯,各奔一方,只要用這繩子系在一起,那二人便永遠不能分開。您的腳已經和她系在一起了,再想找別人有什麼用?」韋固又問:「在下的妻子在哪兒?她家又是做什麼的?」老人道:「是客店北面一個賣菜老婦人的女兒。」韋固問:「可以見見她嗎?」老人道:「老婦人姓陳,經常會抱著小女孩來這裡賣菜,您能跟我一起去,我就指給您看。」
天亮後,和韋固約定的人並沒有來。老人收起書,提起包袱離開了,韋固一路追上去,跟著他來到了菜市場裡,見有一個獨眼的老婦人抱著一個三歲的小女孩也走了來,二人的穿著都極其破爛。老人指著那小女孩說:「這就是您妻子。」韋固一見,發怒道:「殺掉她可以嗎?」老人道:「此人命中注定要享受榮華富貴,並且靠著兒子成為誥命夫人,怎能殺掉呢?」說完就不見了。
韋固將一把短刀新打磨過,交給自己的一個奴僕說:「你素來能辦事,為我殺了那女孩,我賜給你萬錢。」奴僕干脆地答應了。第二天,此人便把刀藏在袖子裡走進了菜市場,在大庭廣眾之下拔出刀刺了那女孩一下,之後轉身逃走,當時市場立即亂作一團,此人竟逃脫了。韋固問他:「刺中了沒有?」奴僕回答:「本來想刺她胸口,但不小心才刺中了眉心。」後來韋固的婚姻終究一直不成功。
又過了十四年,韋固憑借父親生前的功勞,當上了相州參軍,刺史王泰又讓他兼任司戶掾,專門負責斷獄,王泰對他的表現非常滿意,於是把女兒嫁給了他,那女孩才十六七歲,容貌華美秀麗,韋固感到非常得稱心如意。只是女孩的眉心間始終貼著一顆花鈿,就是洗澡閒坐時,都不摘下來。
過了一年多,韋固忍不住逼問妻子究竟為何如此?妻子哭泣著說:「妾身是郡守的侄女,不是親生女兒。從前家父當過宋城縣令,死在了任上,當時妾身還在襁褓之中,而母親和兄長不久也相繼去世。只有一處田莊在宋城南面,和乳母陳氏住在一起,那裡離客店很近,便每天賣菜維持生活。陳氏可憐我年紀小,不忍片刻拋下我不管,因此去賣菜時也會帶上我,三歲那年,她抱著我走在市場上,突然被一個賊人刺中了眉心,留下了刀疤,所以用花鈿覆蓋著。又過了七八年,叔叔當上了盧龍縣令,我就生活在了叔叔身邊,後來叔叔便把我做為女兒嫁給了您。」
韋固問:「陳氏是不是瞎了一只眼睛?」妻子道:「沒錯。您怎麼知道?」韋固道:「要殺你的人就是我呀。」妻子道:「奇事。」韋固於是把來龍去脈全都對妻子講了,對妻子愈加尊敬。後來王氏生下了一個兒子,取名叫韋鯤,長大後當上了雁門太守,王氏被封為了太原郡太夫人,可見冥冥之中的命運,是無法改變的。宋城縣令聽說了此事,把那個客店命名為「定婚店」。——《續玄怪錄》
原文:
杜陵韋固,少孤,思早娶婦,多歧,求婚不成。元和二年,將游清河,旅次宋城南店。客有以前清河司馬潘昉女為議者,來旦期於店西龍興寺門。固以求之意切,旦往焉。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巾囊,坐於階上,向月檢書。覘之,不識其字。固問曰:「老父所尋者何書?固少小苦學,字書無不識者。西國梵字,亦能讀之。唯此書目所未覿,如何?」老人笑曰:「此非世間書,君因得見。」固曰:「然則何書也?」曰:「幽冥之書。」固曰:「幽冥之人,何以到此?」曰:「君行自平,非某不當來也。凡幽吏皆主人生之事,可不行其中乎?今道途之行,人鬼各半,自不辨耳。」固曰:「然則君何主?」曰:「天下之婚牘耳。」固喜曰:「固少孤,嘗願早娶,以廣後嗣。爾來十年,多方求之,競不遂意。今者人有期此,與議潘司馬女,可以成乎?」曰:「未也,君之婦適三歲矣。年十七,當入君門。」因問囊中何物?曰:「赤繩子耳,以系夫婦之足。雖仇敵之家,貴賤懸隔,天涯從宦,吳楚異鄉,此繩一系,終不可逭。君之腳已系於彼矣,他求何益。」曰:「固妻安在?其家何為?」曰:「此店北賣菜家嫗女耳。」固曰:「可見乎?」曰:「嫗姓陳,常抱之來賣菜於是。能隨我行,當示君。」及明,所期不至,老人卷書揭囊而行。固逐之入菜市。有眇嫗,抱三歲女來,弊陋亦甚。老人指曰:「此君之妻也。」固怒曰:「殺之可乎?」老人曰:「此人命當食大祿,因子而食邑,庸可殺乎?」老人遂隱:「固磨一小刀,付其奴曰:「汝素干事,能為我殺彼女,賜汝萬錢。」奴曰:「諾。」明日,袖刀入菜肆中,於眾中刺之而走。一市紛擾,奔走獲免。問奴曰:「所刺中否?」曰:「初刺其心,不幸才中眉間。」爾後求婚,終不遂。又十四年,以父蔭參相州軍。刺史王泰俾攝司戶掾,專鞫獄,以為能,因妻以女。可年十六七,容色華麗。固稱愜之極。然其眉間常貼一花鈿,雖沐浴閒處,未嘗暫去。歲余,固逼問之,妻潸然曰:「妾郡守之猶子也,非其女也。疇昔父曾宰宋城,終其官。時妾在襁褓,母兄次歿。唯一莊在宋城南,與乳母陳氏居,去店近,鬻蔬以給朝夕。陳氏憐小,不忍暫棄。三歲時,抱行市中,為狂賊所刺。刀痕尚在,故以花子覆之。七八年間,叔從事盧龍,遂得在左右,以為女嫁君耳。」固曰:「陳氏眇乎?」曰:「然,何以知之?」固曰:「所刺者固也。」乃曰奇也。因盡言之,相敬逾極。後生男鯤,為雁門太守,封太原群左夫人。知陰騭之定,不可變也。宋城宰聞之,題其店曰「定婚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