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目擊者震撼爆料:有外力推於朦朧墜樓(視頻)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程曦報導)9月21日,北京朝陽區警方發佈了於朦朧案的通報。通報中再次認定於朦朧酒醉墜樓致死,並且還對3名所謂的造謠者進行了強制措施。這份通報再度引發網民的強烈反彈。有自媒體爆料,在於朦朧墜樓當天,有民衆去到事發現場,證實於朦朧不可能是自己墜樓,除非有外力導致。
自媒體「小魚故事會」9月21日發佈了一段採訪錄音。錄音顯示,於朦朧墜樓當日早上,有民衆去了現場,並看到警察在現場進行勘察取證。
其中一位民衆表示,自己11點多去到現場,「有很多帽子(警察)在裡面撿指紋,非常細緻地在弄指紋。我看了一段,我看明白了,他們畫了一道斜槓,然後又用人來比劃,那道斜槓的動作。那個動作就是一個人在踢另外一個人,才能以那個角度。如果他(於朦朧)腳不離地的話,他(於朦朧)也是不會出來的。他除非有一個力量推了他,他被踢出來。」
這位民衆說,她親眼看到警察在現場模擬了很多動作,做了很多設想。「我看到之後回來,我也放心了。最起碼說,帽子們現在在做這些事情。」
民衆還透露,當時一個挺嚴肅的警察跟她說:「誰跟你說的?我們定論了」,「我們都現在沒有做任何的結論。」
另外一位民衆則發現,於朦朧墜樓的窗戶是內開的。「按正常人來說,我開了窗戶會往後退的。我覺得窗戶比我們家的窗戶大。而且窗戶很高,我看到1米8的人,那個窗戶的檯面都是到腰以上的。怎麼可能(摔下去)?都快到肩了。像我自己1米55,估計我就是露出個頭。」
相關視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w4v1HH231I
按照民衆親眼目睹的墜樓現場,窗戶很高,以於朦朧升高180厘米,除非有外力迫使,否則於朦朧不可能會自行墜下。
無獨有偶,發生於朦朧墜樓案的北京朝陽區陽光上東小區的一位業主也勇敢的站出來發聲。這位女業主在這個小區住了3年,剛剛賣掉自己在該小區的房子。
她說:「也曾有身高一米八左右的男性朋友來我們家做客,從窗台邊往下看小區綠化。即使他醉酒了,我也絲毫不會擔心他會墜樓,因為窗台足夠高,紗窗足夠堅固。我也去過和某樓同款的17號樓,窗台也足夠高。「
相關視頻: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P1EBMUvyzJQ
儘管這位女業主並沒有直接提到於朦朧案,但她所説的言外之意,就是否定了警方兩次認定的於朦朧酒醉墮落的説法。這位業主的發聲,同時也佐證了兩位現場目擊者的説法。沒有外力的情況下,即使于朦朧酒醉,也不可能自行墜樓。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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