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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平冤 功德无量(图)
【人民报消息】「宋至真宗之世,号为盛治,而得人亦多。」其中就有一位「多智,晓民政,善处繁剧,慎于采拔,居大任三十年,时以重德目之,为人主所优礼」,堪称时之贤材,他就是向敏中。 向敏中,字常之,宋朝开封(今河南开封市)人,为进士出身,姿表琼硕,有仪矩,性端厚恺悌,以明辩有才略,遇事敏速闻名。宋太宗时,向敏中任职大理寺,因其守廉,持正守法,使「太宗大惊异,召见,慰谕赏激,遂决于登用。」 景德二年,向敏中负责主持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在此任上,他曾受理一桩疑案: 有一位淳厚的僧人,傍晚路过一户村舍,因天色已晚,请求借宿,那家主人没有答应,他又请求睡在门外的车厢里,主人这才允许了。 这天夜里,有盗贼潜入这户人家,带着一位妇人和一个包裹跳墙出来,恰巧被尚未入睡的僧人看到。僧人心想,自己未被主人收留,勉强求宿在车厢里,明天主人一定会因为此事而怀疑自己,弄不好还要扭送官府。他为躲避可能遇到的麻烦,不待天亮便连夜逃走。 他慌慌张张地在荒野中摸黑奔跑,一不小心掉进一口枯井里,摔在一具女尸身上。真是无巧不成书,这具女尸正好就是那个盗贼带出来的妇人,大概刚刚被杀了,扔在枯井里。僧人的僧袍上沾满了鲜血,又无法攀上枯井,不能逃离现场,他叫苦不叠,却又无可奈何,只得坐以待救。 那家户主觉察出事后,跟踪而来,捉住满身血污的僧人,不由分说,连同女尸一起送到官府。在严刑拷打之下,僧人被迫认罪。他在被诱供时,编造说:「我与妇人通奸,引诱她一起出奔,因为害怕事情败露,所以又把妇人杀死,扔尸于井中。忙乱之中,自己也失足掉入井里,赃物和刀都扔在井边,不知被什么人拿走了。」 案犯既已「供认」不讳,过程也合情理,大家便都同意就此了结此案,唯独向敏中因没有查获赃物和凶器而不肯结案,他怀疑其中存在问题。 向敏中的信条是「法官考察案情,假如怀疑其中有冤,即使囚犯并不喊冤,也不可以轻易匆忙地断狱结案。」为此,他屡次追问僧人。 那僧人以为不捉到真正的杀人犯,即使说了实情,也决无幸免之理,反而要多受许多皮肉之苦(已经被前官严刑拷打过),便自认倒霉不再分辩,只是反复地说:「自己前生负此人命,现在没有什么可说的。」但是向敏中并不气馁,继续耐心地开导僧人,最终僧人被向敏中的真诚所感动,才吐露实情。 于是,向敏中秘密地派遣吏人查访作案的盗贼。有一次,吏人来到村里的小店吃饭,有个老妇人并不知道他是吏人,听说他是从城里来的,就向他打听:「僧人的案件审理得怎么样了?」 吏人谎称:「案件已了,僧人在市上被鞭死了。」 老妇人听罢,叹息道:「那么,现在若是捉到真凶,会怎么样呢?」 吏人说:「官府既已判错,即使捕获真犯,也不敢审问了。」 老妇人说:「那么,说出真贼也没什么了吧?其实,那个死去的妇人是被这个村里的某甲杀死的呀!」 吏人一听,急忙追问:「某甲现在哪里?」老妇人指明某甲的住处。 吏人迅即逮捕某甲,同时查获赃物和凶器。真相大白,僧人无罪释放。官府上下皆称颂向敏中断案如神。 (参考资料:《宋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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