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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學家往返天堂地獄 完成神旨意(20)(圖)
【人民報消息】大科學家史威登堡雖然是歐洲人,但細細讀他的著作,發現他說的與我們的現實生活非常貼切,他把300年前的許多人的不好思想展開給現代人看,我們發現沒什麼區別,大同小異。只不過現代人更墮落和赤裸裸。 他說,憑大量經歷他能證實,在塵世過罪惡生活的人不可能接受神的教誨,「有的人相信,在他們死後,當他們從天使聽聞神的真理時,一定會欣然接受,成爲信徒,改變生活行爲,從而被接入天國。有此想法的人,主允許他們一試,好讓他們親自體驗人死後不可能再行悔改的事實。」也就是在一些過罪惡生活的人中,在他們沒有脫掉肉身之前,利用功能讓他們體驗一下,他們的想法是不可能實現的。 史威登堡說,在試驗中,這些過罪惡生活的人,有的確能明白真理,好似欣然接受,可是他們一旦回到自己的慾望(自己的最愛)當中,便將真理拋棄,甚至加以駁斥。有的當場表示拒絕,不願傾聽。還有一些人希望自己在塵世所養成的惡的慾望被抽離,灌入天使的生命(或天國的生命)那樣的思維,把自己所有的壞思想壞行爲取而代之。 史威登堡說,就連這種願望,主亦滿足他們,可是當他們在塵世那些罪惡慾望剛被抽離,「他們就橫倒在地,不能自制。」因爲他們的生命已經是罪惡組成的了,抽離掉罪惡,他們就活不成了。 史威登堡說:此類經歷讓心思簡單的善人認識到,人死後不可能再改變他的生命,罪惡的生命不可能改寫爲良善的生命,地獄的生命不可能改寫爲天使的生命。因爲每個靈(主元神、主意識)的本質,從頭到腳,由他的愛或慾望決定。將之改變成對立的一面,等於將靈魂毀滅。天使說,將一隻夜鷹變爲一隻鴿子或一隻樂園的鳥,比將一個地獄的惡靈變成一個天國的天使還要容易。 史威登堡再一次提醒基督徒:從前面的闡述可知,人死後的景況取決於他在塵世的生活方式。我們由此推斷,沒有人能單憑神的憐憫而進入天國。 ◎ 上天國不像人想像的那麼難 史威登堡在其著作中糾正了一些人的錯誤觀念。他說一些人認爲,在人世間過通往天國的生活,即所謂的「靈性的生活」,是很難的。因爲他們聽說,要過這種生活,就得避世禁慾。他們將之理解爲放棄世俗的一切利益,特別是名利地位,只是終日虔誠地默想神、救恩、永生,一心恆務祈禱、讀經。認爲這種生活實在太枯燥無味。史威登堡說,這是對世間真正的神的信仰者的錯誤理解。 事實上,神的信仰者和其他無信仰的人一樣生活,表面看沒有什麼區別,都是吃飯睡覺上班,參加社會活動,但他們的做人標準與無信仰的人完全不一樣。 正如史威登堡說的:以理性的眼光審視人的生活,不難發現人的生活可分三重:靈性的生活、道德的生活、文明的生活。三者是可分的。有的過着文明但非道德、靈性的生活,有的過着道德但非靈性的生活,有的過着文明、道德、靈性的生活。後者是過着通往天國的生活,而前兩者只是過着塵世的生活,與天國的生活無關。 史威登堡著作中反覆強調,言行一致的重要性,他說「兩者若是分離,靈性的生活就只是空想和空談。沒了行動的支持,意願必要消退。而事實上,意願乃是人靈性的本質。」 他說,過通往天國的生活並不像人們想像的那麼難。試問,誰不能過文明、道德的生活?我們從小就已進入其中,也知之甚詳。 他說,事實上,無論善人惡人,人人過着文明、道德的生活,因爲誰也不願被視爲違背誠實公平的人。幾乎所有人都表現得誠實公平,乃至看似由衷的誠實公平。這裏面唯一有區別的是,有人言行統一,有人言行不一。 史威登堡說,這兩種人表面上看不出有什麼不同,但實際上有根本的區別。 史威登堡說:屬靈的人相信神,他行誠實公平,不僅因爲這是文明、道德的要求,也是神的要求。事實上,當他們思想神的法則而行事的時候,與天國的天使是相通的。既與天使相通相合,其內在的靈魂便是開放的。主就在不知不覺中吸引他,引導他,合乎道德文明的誠實公平就都出自屬靈的源頭。憑屬靈的源頭所行的誠實公平是真正的誠實公平,是憑心而行。 他說:表面看來,這種誠實公平與屬世之人甚至屬地獄的惡人所行的誠實公平是一樣的,其實它們迥然不同。 史威登堡說:惡人行誠實公平,是爲了名望和地位。若非畏懼法律的懲罰,害怕喪失名聲財富,他們的行爲一定會表現得十分狡猾詭詐。因爲他們不敬畏神及神的法則,缺乏內在的約束,只要獲得機會,他們就儘可能地欺騙、搶奪,以滿足內心的慾望。其內在秉性如何,到了(脫掉肉身的)靈界將清晰可見。 他說,當脫掉肉身後,所有人的面具都要揭開,其主元神、主意識是什麼樣就是什麼樣,直到永遠。這個時候,他們的行爲不再有外在的約束(即前面所說的對遭受法律懲罰、害怕喪失名利地位的恐懼),故行事瘋狂,對誠實公平嗤之以鼻。 相反,因敬畏神的法則而實踐誠實公平的人,當他們的外在層面被剝開,進入內在秉性以後,將表現得十分智慧,因爲他們與天國的天使相通,分享他們的智慧。 史威登堡說,真正能進天國世界的人,表面看起來他們在世間和其他人沒有區別,都是在過着文明道德的生活,所不同的,根本不同的是,他們在意願和思想上與神相通。 ◎ 十條誡命法則 史威登堡提到十條誡命法則,其中前三條誡命包含靈性生活(與神相通)的法則,中間四條誡命包含文明生活的法則,後三條誡命包含道德生活的法則。 他說,表面看起來,和心靈與神相的人一樣,很多自稱教徒的人也遵守這十條誡命。他們崇拜神,參加聚會,聆聽佈道,表現虔誠,不殺生,不行淫,不偷盜,不妄言,不行騙。但是,他們如此行,只是爲着自己的利益,爲要在人前顯得良善。而在心裏,他們的品性與外在的表現截然不同。因爲他們從心裏否認神,在崇拜中僞裝虔誠。私下裏,他們嘲笑教會的神聖儀式,認爲它們的目的只是爲了約束平民百姓。 史威登堡說,這種僞善是這些人全然與天國無份的原因。既然他們的心不與神相通,那麼他們表現出來的道德文明就都是假的,都是有企圖的。 史威登堡說:他們雖不殺人,卻痛恨一切阻礙其道的人,從心裏燃燒着報復的慾望。若非法律和其它恐懼的約束,他們必要殺人。既有此慾望,也就表示他們時常殺氣騰騰。他們雖不行淫,卻時常淫慾深重,因爲他們認爲行淫並無過錯,只要獲得機會,必要儘可能多地行淫。他們雖不偷盜,卻時常在心裏發出偷盜的念頭,因爲他們貪戀別人的財物,視欺騙巧取爲正當合法,只要有機會,他們就會盜竊。 也就是說,什麼是真正的壞人,不是他行動了才是壞人,不是這麼判定的。是看他頭腦中裝着什麼東西,頭腦中裝着壞東西的,沒有行動此人也是壞人,因爲若是有機會行動,此人的行爲一定是壞的。 史威登堡說,其它關於道德的誡命,不妄言,不貪戀他人財物,同樣適合。一切否認神,無信仰所立之良心的人,都是如此。他們的秉性,從(脫掉肉身)進入靈界、面具已被揭開,他們必定進入與自己臭味相投的羣體中。「此等人已與天國分離,與地獄沆瀣一氣,故恆常與地獄的人爲伍」。 看到這裏,我們明白了,有些在社會上看起來挺好的人,甚至慈善人士,死後下了地獄。原因是我們被這些人的僞善行爲所矇蔽,但神不會被騙。 史威登堡說:從心裏承認神,在生活行爲中尊重神的法則,既遵守後七條(對人要求的)誡命,也完全遵守前三條(與神相通的)誡命的人就不同了。當他們進入內在秉性,外層被剝去以後,就比在世時更有智慧。對他們而言,進入內在秉性好比從黑暗進入光明,從無知進入智慧,從痛苦進入快樂,因爲他們在神裏面,也就在天國裏面。 史威登堡還說:我說這些,是要人們明白,雖然表面看來,他們都過着一樣的生活,其實際情況卻可能各不相同。(未完待續)(文/於星成)△ (人民報首發) 相關文章: 《大科學家往返天堂地獄 完成神旨意》專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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