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張德江:10月起,滿8歲孩亂議國事可批捕(圖)
 
鄂新
新華社5月8日報道,從10月1日起實施新規……

【人民報消息】十九大在今年召開,雖然還沒有公佈召開日期,但一般是在11月初,8號左右。 新華社2017年5月8日發佈全國人大消息《10月1日起實施新規:滿8週歲孩子就是「小大人」》。 很多人都記的一個消息,因受父親被打倒牽連,習近平13歲頭戴大鐵帽挨鬥,過了幾十年再刊登出來,博得了很多網友的同情,說小小年紀竟受到這種精神肉體摧殘,實在是太不人道了。 但是,2017年3月張德江召開全國人大會議,其中一項是討論幾歲孩子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原來民法規定是10歲,但沒有人知道,也不需要知道,因爲中共從來就「無法無天」,紅太陽毛澤東「一句頂一萬句」,中共非法建政起就反覆給中國人洗腦,說它是「媽」。所以,中共國上有「太陽」照着,下有「黨媽」管着,國法是啥?老百姓沒有這個概念。 今年3月全國人大開會,要修改民法,其中就有幾歲孩子應該承擔法律責任。不知道哪個不是人的東西提出6歲孩子就應該和成人一樣承擔法律責任。所有的代表都知道,原來的民法規定是10歲,現在要修改,往上修改肯定不行,必須得往下修改,最後在大多數代表的堅持下,定爲8歲兒童必須和成人一樣承擔法律責任。新華社5月8日宣佈10月1日起實施新規。 新華社的新聞題目《10月1日起實施新規:滿8週歲孩子就是「小大人」》非常具有諷刺意味。 那段「民法」說:「多大的孩子進行哪些民事行爲,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在現行民法通則中,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最低年齡是10週歲。而將於今年10月1日實施的民法總則對此作出調整,規定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 「民法總則同時規定,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 民法雲山霧照的臭拽了半天,讓人頭暈腦脹,連新華社都煩了,寫道:「也就是說,孩子滿8週歲,從法律上講就是『小大人』了。」 什麼是「小大人」?就是在法律上把你當大人對待,雖然你是個孩子。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說:「下降限制民事行爲能力年齡最重要、最核心的,就是從小培養未成年人的權利意識、責任意識。」 大家眼睛看着的,中共國有多少個律師們因爲具有「權利意識、責任意識」而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甚至失去生命的。中共國的律師們都沒有權利、不允許爲冤案當事人辯護,中共會培養8歲的孩子有權利意識、責任意識?這不是扯蛋麼?! 不管怎麼說,實施新規,在張德江是十萬火急,因爲今年11月初召開十九大,一召開,他的中央政治局常委身份就成了過去時,他就沒有權力直接再玩什麼壞了。(文/鄂新)△ (人民報首發)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7/5/9/65444b.html
打印機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2017年5月9日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來褕鎬 曾唐軍 古成 秦勉
 
顏純鈎 胡玉 方圓 王未來
 
羅正豪 張菁 張幸子 樂消寂
 
辛月 雷鳴仁 李宇明 李志新
 
宇桐 莘月 呂眾銑 楊寧
 
盧智勳 撣封塵 良鎮雄 金言
 
陳義凱 畢穀 曉觀天下 蒂紫
 
甄桂 英慧 點睛 宇清
 
慧泉 陶罔錄 吳明則 胡立睛
 
張亦潔 鴻飛 苗青 夏小強
 
高茹之 李力平 趙文卿 姜平
 
李達成 青晴 鮑光 姜青
 
蕭良量 門禮瞰 喬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華華 戚思 喻梅
 
肖慶慶 陳東 蘇撬阱 屈豆豆
 
張目 吳萊 馬勤 伊冰
 
齊禪 諸葛仁 李曉 林立
 
黎梓 華鎮江 梁新 三子
 
倪醜 董九旺 紫巍 許靈
 
於星成 諸葛青 欣欣 林凌
 
單京京 子慧 李少華 嬌嬌
 
一位太子黨 霍湘 於沛 盧笙
 
張祁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