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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因公殉职的优秀共产党员猝死(多图)
 
华镇江
 
2017年3月22日发表
 
从左到右:福建南平市常务副市长廖俊波、甘肃环县合道镇食药监所长孙建明、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侯铁男、成都交警二分局五大队警长唐鸿。

【人民报消息】中共政府网站新华网上刊登不少优秀共产党员猝死的消息,其实还有太多的猝死没有写出来,最奇怪的是想看看前两天的新华网首页,都不给看了。为什么?党害怕。党害怕什么?不十分清楚,反正百姓关心的、想多瞄一眼的,党都害怕。 3月19日新华网刊登消息《福建南平市常务副市长廖俊波因公殉职 曾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这篇下面还链接三篇,都是中年死的,而且都是猝死。 ◎ 48岁的福建省南平市常务副市长廖俊波是怎么因公殉职的

福建省南平市常务副市长廖俊波。

新华社福州3月19日报道,「据福建省南平市政府19日消息,18日傍晚,南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俊波同志在下乡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廖俊波,1968年8月出生,曾任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委书记。2015年6月,廖俊波荣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 48岁的廖俊波是怎么因公殉职的?新华社一个字都没有吐露。新华网责任编辑的名字绝了,是「吴颜」。「无颜见江东父老」的那个同音字。 中新网南平3月19日报道说,「记者19日从福建南平市政府部门获悉,3月18日19时30分许,长深高速建瓯小桥服务区B区出口处,一辆小车(闽H00036)撞到护栏,造成车上4名司乘人员1人重伤、2人轻伤。」 报道说,经初步了解,事发时廖俊波正赶往武夷新区公务,因雨天路滑,小车在服务区出口处发生侧滑并撞到防护栏。其中,重伤者为南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俊波(兼武夷新区党工委书记),轻伤者为市政府工作人员(无生命危险)。 司机加乘坐者一共四人,怎么少报了一位?难道是因为重伤者(死亡者)在其中官儿最大,怕被人说一个车里坐着,人家怎么无伤,你怎么死了,所以无伤的那个人就不报导了? 接报后,南平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副市长等市领导第一时间赶赴建瓯处置,并紧急协调省、市医疗专家前往建瓯抢救。还差5个月才49岁的廖俊波副市长经福建省、市医疗专家抢救无效后死亡。 ◎ 甘肃42岁镇食药监所长突发心肌梗死

2017年3月17日的报导刊登的是孙建明2011年当副乡长的照片,不知为啥?

中新网甘肃环县3月16日报道,今年1月22日,一大早,环县合道镇食药监所长孙建明就和镇长商量易地扶贫搬迁遇到的问题,准备在年前逐一落实。随后,他和工作人员进行春节前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中午时分,他泡了碗方便面,刚吃了两口,就匆匆联系工作人员去尚西坪村。在进村的路上,孙建明因突发心肌梗死,年仅42岁。 新华网刊登了一张图片,今年是2017年,奇怪的是图片是6年前的,图解是「2011年秋季,庄稼覆膜期间,时任甘肃环县合道乡副乡长的孙建明在查看当地农户覆地膜。钟欣 摄」 镇里的食物药品监查所跟「易地扶贫搬迁」完全不搭杠,所长孙建明要强拆民宅是为了镇食药监所霸占民宅吧? 中午时分,他泡了碗方便面,刚吃了两口,就匆匆联系工作人员去尚西坪村。要强拆的民宅看来是尚西坪村的,那里的农民抗议了?! 在进村的路上,孙建明因突发心肌梗死,年仅42岁。 2017年2月22日,在孙建明死了一个月,中共环县县委追授他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并发起了向孙建明学习的号召。 ◎ 黑龙江省高法执行局局长突发心脏病57岁猝死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侯铁男带着相儿!

据人民法院报2月25日报道,24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侯铁男因长期劳累,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享年57岁。 侯铁男,1960年生,中共党员,生前任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他于1985年进入法院工作,历经刑事、审监、信访、执行等多个作恶部门。自2013年担任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以来,官大干的坏事就更大了。 最高法网站报道说,2月24日上午,侯铁男召集执行局各庭室负责人开会,会议进行不久,侯铁男就感身体不适,在服下几粒速效救心丸后坚持开会布置任务。 报道最后说,同事们劝他休息一会儿,但他硬撑着把会开完才对同事说:「你们回去抓紧落实,我歇一会儿。」同事见他脸色苍白,不断渗出汗珠,坚持把他送到医院。路上,他仍在布置工作。到医院后,侯铁男陷入昏迷,11时50分,经抢救无效因心脏病去世。 侯铁男执行了什么死亡指示送了命的?接他班的那位肯定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可真要好好思量思量,在这个死亡位置上如何做才能不前仆后继啊! ◎ 成都交警大队警长44岁车祸死亡

这是唐鸿悲痛的妻子彭玲一和捧着父亲遗像的儿子唐潮做最后告别。 谁都希望全家平安,那就远离中共!

新华社成都2016年12月15日报道,成都交警二分局五大队警长唐鸿12月12日晚在出警途中遭遇车祸,13日凌晨抢救无效死了,死时44岁。 据报道,去年12月12日晚,成都交警二分局五大队警长唐鸿和年轻的协警陈龙去处理交通事故,陈龙驾驶警用摩托载着唐鸿赶往事故现场的出警途中,离要处理的事故现场不到20米处,一辆货车从左后方撞翻了唐鸿和陈龙所乘的警用摩托。唐鸿被卷到货车底下,陈龙只是左腿受轻伤,还能一瘸一拐的跑。 抢救唐鸿的医生王玮松介绍说,唐鸿伤势严重,主动脉破裂,多处骨折,还出现血气胸。「他共失血4000毫升,占人体总血量的三分之二,一般失血1000毫升就很危险。」 经过6个小时的抢救后,因失血过多,唐鸿于12月13日3时50分停止呼吸。 报道写的很感人、很英雄、很舍己为人,让人想起3月人大会议制定的一条法律,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责任人从8岁儿童到停止呼吸之前。 尽管前人大委员长万里老先生生前曾经披露《毛泽东选集》里面的话,不是毛当时的话,而是获得政权七八年之后,专门成立班子改写的,然后由毛认可,但是在大陆没人敢这么说,更多的人由于网络封锁根本就不知道。尽管第四军医大学附属西京医院的肝移植麻醉医生陈绍洋,因助恶为虐遭恶报得了肝癌痛苦死去,但是中共把这个移植器官的麻醉师树立成英雄,由西安话剧院创作话剧《麻醉师》,从今年3月10日开始从北京到全国巡演。 按照2017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的两点新修改的民法,说真话的人就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坐牢,连8岁的孩子都不许放过。所以,中共官媒的记者不但不会实事求是的报导,而且知情人为了不进监狱也会自我管制嘴巴。 网络上一直有人问,为什么中共的一些敏感职业猝死早死、得绝症的那么多?为什么中共怕提善恶有报?莫非善恶有报真的存在?!(文/华镇江)△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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