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正體版
 
万里哭了!人大会议修改两项最重大民法(多图)
 
鄂新
 
2017年3月12日发表
 
2017年的全国人大会议现场。

【人民报消息】每年3月中共都要开两会,先开幕的是全国政协会议,两天后开幕的是全国人大会议。 ◎ 新华社公布的人大消息 2017年3月12日,新华社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获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意见,对民法总则草案作了126处修改。 其中,两项最重大修改,一个是负法律责任的「年龄下限」由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第二个是对中共树立的「英烈」必须按照中共的宣传口径,说走样了,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个就只有下限年龄,没有上限年龄。 当然,中共官方没有俺说的这么直白。咋说的?如下两部份(小标题是俺加的): 1、负法律责任的年龄下限修改为八周岁 新华社报道说,在12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了关于民法总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乔晓阳说,民法总则草案第二十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为六周岁。一些代表提出,六周年的儿童虽然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开始接受义务教育,但认知和辨识能力仍然不足,在很大程度上还不具备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建议改为八周岁为宜。也有的代表建议维持现行十周岁不变;还有的代表赞成下调为六周岁。法律委员会经研究,按照既积极又稳妥的要求,建议在现阶段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的下限修改为八周岁。 2、增加一条规定──只许中共撒谎,不许百姓澄清

只许中共撒谎,不许百姓澄清!
新华社报道说,有代表提出,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利用歪曲事实、诽谤抹黑等方式恶意诋毁侮辱英烈的名誉、荣誉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影响很恶劣,应对此予以规范。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一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报道说,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总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报道最后称,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的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草案对民众关切的诸多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特质。不少网民发表帖文认为,民法总则草案关系到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方方面面,与百姓息息相关,期待立法机关凝聚广泛共识、精心打磨,编纂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民法典。外媒也称,民法总则草案是中国的「民事权利宣言书」,表明中国已将依法治国当作头等大事。 以上两部份是3月12日新华社的报导内容。 ◎ 今年全国人大制定法律保障中共随意编造历史
我为中共国的小朋友们哭泣!

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第二十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有的人大代表赞成下调为六周岁。这太残忍了。这些「人民」代表还算是个人吗?习近平文革时挨斗是13岁,回顾这段历史读者都非常同情,说迫害习仲勋连一个小孩子都不放过,这个时代不应该再重返了。咋地,半个世纪过去了,2017年比那时候搞的更凶,把10岁的年龄下限改成8岁,还说是「表明中国已将依法治国当作头等大事」?! 新华社这个报导的第二部份内容,是从法律上保障中共非法政权可以随意编造历史,而知情者不许透露实情,否则就判刑。这确实如新华社所说,是关系到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方方面面,确实与百姓息息相关。 看到这个新闻,我不禁想:这与习近平2013年提出的复兴中华梦是背道而驰的! ◎ 历史不可辱 一个民族,要反思历史才能复兴。制定法律把反思历史、讲真话的人定罪,而不是把制造谎言、 篡改历史的人治罪,这个政权必定被推翻。 前人大委员长万里老先生生前曾经披露「毛泽东选集」里面的话,不是毛当时的话,而是获得政权七八年后,专门建立班子改写的,然后由毛认可。这不是在造假吗?按照2017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的这两点新修改的民法,说真话的人就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坐牢,连八岁的孩子都不放过! 全国人大会议虽然是江系张德江主持,但习近平有参加,这个条文习近平知道不知道?如果习知道,那他是「习核心」,他是要负责任的!(文/鄂新)△ (人民报首发)

 
分享:
 
人气:203,504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人民报网站服务条款
 
反馈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