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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害民 损福折寿(图)
【人民报消息】下面有两个清代真实小故事,可给现代人一点启示。 渎职害民 损福折寿 清代时,有一县丞候补去江苏,委任他接替前任县丞管辖四个团镇。他携带家眷赴任,到任时,前任官因病已亡故。这一年遭水灾,朝廷下令一方面免除百姓钱粮,一方面由政府发放赈济。 府台发下公文,命令他调查该辖区受灾的户口。同时府台也派了两名委员一同处理灾情。 他与这两名委员是旧交,很相投契,就留他们住在一起,每天只是饮酒作乐,把处理灾情的一切事务,全部委托给保甲、乡董和团练去办,致使他们得以狼狈为奸、勾结舞弊,冒滥欺诈,从中渔利;受灾的贫苦百姓反而得不到一点实惠。 不久,这位新任县丞夫妇两人先后无疾暴亡。委员中的一人回省出差,不到一月也死了。这位县丞还不到四十岁,以前还没有过大过错,突然遭到这样的报应,人们都说这是由于他这次赈灾中玩忽职守,涂炭受灾的苦难百姓造成的。 一震三人 报应分明 清代时,苏州有一人甲某,不孝母亲,经常辱骂殴打她。有一寡妇积蓄了百余两银子,准备存放在一店主处生利息,用来维持生计,却被某乙和某丙两人暗中看到,偷了这些银子瓜分了。 寡妇丢失了钱,忧郁而死。人们都知道是某乙和某丙干的,但因他两人是无赖,都不敢说。某甲的母亲也被折磨而死。这三人都是藩台衙门的役夫。 壬寅年夏天,外寇入侵,局势紧张。官军要从浙江开赴江苏,政府在沧浪亭设立军需供应局,该亭与郡文庙相邻。这一天藩台有公事来到军需局,随行的执事役夫等人,都分散在文庙前大树下暂歇。 当时艳阳高照,万里无云。忽然间黑云怒卷,狂风大作,雷电奔驰,刹时,一声炸雷闪过,甲乙丙三人同时被击毙在树下。有诗曰:「殴母偷银罪益高,恢恢天网总难逃。居然鼎足同遭谴,文庙门前即市曹。」 如此果报,可不凛然!知晓此事的人都说道:「人一举心动念,神明俱知。可见害人的恶因,是种不得的呀!」常言道:「使心用心,反害其身。」以警世人莫要贪图利己,谋害他人,干昧良心、伤天理的坏事。应惕励因果,行善向善,见到了善,就如同怕落到别人的后面一样;见到了不善,就如同用手去探热汤一样的可怕,修到有善无恶的境界。 自古以来,善恶有报是天理。传统文化告诉人们要敬天信神,重德向善,相信因果客观规律,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自己的良知。 (资料来源:《坐花志果》等) (有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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