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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宗”的十六栋楼里住着多少只“老虎”
据媒体报导,这个“房祖宗”很是了得,网上一篇流传颇广的贴文这样说他:山东济南市历城区原公共安全专家分局局长程绍春,在对田庄村书记杨继军占地建楼刑事案件查处时,冻结案件,不查处。对他长期进行“保护”。程杨两人达成了深厚“关系”。2008年春天在历城区港沟镇田庄村,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田庄村的(无证)商品房16栋,进行出售出租,现在已经成立了警苑小区,物业齐全,保安人员20人左右。程局长为了答谢田庄村书记杨继军,送给杨继军一辆25万元的高档轿车,别克君越…… 尽管这个帖子披露的事实、经过不是很具体,但我们不难发见这个成精的“房祖宗”的发迹历程:利用公安局长的权力,侦办占地建楼刑事案件时,把权力变现而分赃,进而“取得”16栋楼。 这个关键的一着,大概是“房祖宗”的发财道路上的最大手笔。想必他胆敢这么干,一定是积跬步致千里、千万小恶终究成就最终大恶的。想必他是受到同行的启发的,别人能干,我也能干。想必这个时候他的官位是稳定的,是权威的,否则他不太敢冒险。想必他的上级对他是支持的、拥趸的,否则他的上司会让他好受。想必其上下左右前后,对于公权私用、公权变现,是形成了高度共识的,是有大气候、大氛围的。想必这个公安局长的宝座,是把社会上方方面面的关系、权柄、利益进行了高度整合的,每一个环节都丝丝入扣的。想必这个公安局长的头脑里,对于“舍得”运用的是炉火纯青的——16栋楼,若吃独食、独吞独占,能有好下场? 这就要说到我最感兴趣的事情了——这16栋楼里,都住了些什么人?住了多少个“老虎”? 我们假设每栋居民楼住50户,或者40户,16栋楼就是800户左右。这800套房子,“房祖宗”当然是要变卖、出租的。能允许这16栋楼、800户住家在一方土地上依法存在,想想看,这要牵动一方多少个权力部门?100个,自多不少吧?100个部门,哪个部门不上供、不输送,你能稳妥、安生?我们按照一般回扣的比率10%算吧,至少有100户左右,那么,是“房祖宗”上供的吧?也就是说,这16栋楼里,至少有100户是权柄、印把子,是土地爷、财神爷以及其他大大小小的各路神仙。 那么好了,16栋楼的所有者变现、变卖权力而获得的脏事被曝光了,被昭之天下了,有关部门何不直接全端掉其上家、下家的老窝?直接抓捕大“老虎”?再依照获取的线索,把上上下下与这16栋楼有关的所有大“老虎”一网打尽? 顺带说一下现今“苍蝇”和“老虎”的关系。现实生活中,“苍蝇”是“苍蝇”,“老虎”是“老虎”,根本就、永远就不会产生交集。可在腐败链条上,则不是这么回事——这是个类似传销的链条,“老虎”是终端,其下则依次递减、环环相扣。所谓“苍蝇”,则不过是“苍蝇”型号、“苍蝇”大小的“老虎”。顺着“苍蝇”的藤,摸“老虎”的瓜,非常轻而易举,非常得心应手。 再顺带说一下当今反腐败的难易。笔者认为,现今的反腐败,实际上非常简单,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盖源于,当今的腐败大摇大摆,明目张胆,根本就不掩饰、不遮瞒,近乎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只要不怕鱼死网破,不怕倒打一耙,不怕玉石俱焚——总之一句话,不怕共产党天下翻车,这腐败局面,一定就能够掌控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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