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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王立军将被如何量刑?
 
杨宁
 
2012年9月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一场让世界大开眼界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以其被判死缓的“审判秀”刚刚落幕,另一幕同样按照当局撰写的脚本上演的王立军“审判秀”开始登场。9月5日晚,大陆各大媒体几乎在同一时间刊登了如下信息: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一案,近日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大陆检方的指控,王立军是明知薄谷开来有杀害尼尔•伍德的重大嫌疑,却违背职责、徇私枉法,以使薄谷开来不受刑事追究,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已构成叛逃罪;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违法使用技术侦察措施,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综上所言,王立军将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很明显,同审判谷开来一样,对于王立军的审判,也是只字不提薄熙来,似乎王立军的四项罪名与薄毫无关联。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所有人都不会否认,身为下属的王立军之所以“徇私枉法”完全是看薄熙来的面子,而其叛逃美领馆,交给了美国诸多高层内幕资料,也完全是被薄熙来“逼迫”所致,这背后的种种黑幕,当局显然是刻意避而不谈。而且,王立军“违法使用技术侦察措施”干了哪些事,比如窃听中共高层往来通讯,背后的主使薄熙来怎能脱了干系?至于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他人”除了薄熙来还会有谁呢?

既然王立军案有这么多疑点中共都要回避,既然已经有了谷开来的“审判秀”作为示范,王立军案的审判程序、主审法官和律师、审判词以及最终的审判结果,甚至王立军在宣判后表示认罪伏法也基本是没有任何悬念,完全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大家期待的不过是又一场稀里糊涂、让世界耻笑的“走过场审判”或“表演性审判”。

目前,作为看客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是猜猜王立军将会判什么刑。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中共刑法规定,犯“徇私枉法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叛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叛逃的,携带国家秘密叛逃的,叛逃后发表有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言论的,等等。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受贿罪”的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其中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等等。

按照中共定的脚本,王立军应该是四罪并罚。“徇私枉法罪”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叛逃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滥用职权罪”的最高刑罚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只有“受贿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

依照笔者的推断,既然审判早已与王立军“协商好”,其应该不会因为“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其理由一定是因为其有重大立功表现,至于何种立功表现,列位看官还是自己猜吧。而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比如2009年原中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州人民政府党组书记杜崇烟,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理由是其“有自首和立功表现”。

有一点需要关注的是,中共公开将王立军定性为“叛逃”,显然其举所引发的震荡让中共高层甚为恼怒,因此不判王立军死刑,那剩下的最大可能一是死缓,二是无期徒刑。从王立军吐露出的大量薄熙来夫妇的秘密以及其它重磅材料看,从谷开来被判“死缓”的前例看,笔者倾向于认为王立军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当然,这要看双方的幕后交易了。

尽管中共当局预设的这场表演性审判还没有启幕,但世界对其政治和司法制度的认知绝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同谷开来的“审判秀”一样,王立军的“审判秀”也将会草草了结,其根本目的还是要掩盖其背后的薄、周谋逆事实,以及薄、谷夫妇、王立军等参与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和贩卖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尸体等罪恶事件。显然,这样的“审判秀”只能让中共一次次在世人面前丢丑,并最终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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