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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争端无解
钓鱼岛,日方称尖阁诸岛。二战结束前夕,美、英、中三国联合签署发表《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将战后日本主权限制于其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依此,曾于1895年经由清日《马关条约》“永久割让”给日本的台湾,交由中华民国托管;包括尖阁诸岛在内的琉球群岛,则交由美国托管;因碍于《苏日中立条约》而并没有签署《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苏联,眼看日本就要被美国击败,匆忙于战争行将结束前的1945年8月8日对日宣战,并趁机占领日本北方四岛。 1953至1958年,中共官方喉舌《人民日报》发表一系列社论和文章,指明“琉球群岛包括尖阁诸岛”;承认“这些岛屿在过去任何国际协定中均未曾被规定脱离日本”;并严正声明:所谓“中国绝不放弃对琉球的主权”的说法,是美国的捏造,是对中日两国“恶毒的挑拨”,“目的在于打击冲绳人民要求把冲绳归还日本的强烈情绪。” 1972年,美国将包括尖阁诸岛(钓鱼岛)在内的琉球群岛(后统称冲绳群岛或冲绳县)交还给日本,中共方面未提异议,不仅如此,同年,中日展开邦交正常化谈判,中共总理周恩来明确表示:“钓鱼岛的问题没有必要涉及,它与恢复邦交相比就算不了什么问题。”并对参加谈判的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说:“我并不了解尖阁列岛,没有关注尖阁列岛。”与此同时,中共却关注被苏联占领的日本北方四岛,毛泽东、周恩来和中共当局反复声明:“支持日本收复北方四岛。” 二战后相当长时间,大陆和台湾两岸政府所绘制和发布的官方地图,均未包括钓鱼岛。后因台湾方面不断提出钓鱼岛属于台湾或中华民国,台湾、香港和美国华侨界,也一直有保钓人士、保钓团体的活动,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才被动地提到钓鱼岛主权问题。邓小平时代,中共急于获得日本经援、日元贷款,对钓鱼岛,邓亲自提出“搁置争端,留给后人。” 钓鱼岛争端加剧,据称是在该岛屿周围发现富藏石油和天然气之后(最早于1967年发现)。中国、台湾、日本都宣称对钓鱼岛(尖阁诸岛)拥有主权。行政概念上,台湾方面,将钓鱼岛划归台湾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日本方面,将钓鱼岛(尖阁诸岛)划归日本冲绳县石垸市;中国大陆方面,则从未提出过钓鱼岛的行政划归。 事实上,自1895年日本将它所称的“无主地”钓鱼岛(尖阁诸岛)纳入其版图后,除1945至1972年间曾被美国托管外,其他时段,这片岛屿就一直处在日本的“实际占有”和“有效控制”之下。 发生在本月的中国民间反日抗议,各地规模以数百至数千人不等,实属近年罕见,显然是在北京当局一定程度的默许之下;否则,一旦它决意弹压,开动庞大的维稳机器,抗议活动即被碾为齑粉。 中共高层心下并非不明白,不管各方折腾得多热闹,也无法解决钓鱼岛争端。对日本而言,既然已经“实际占有”和“有效控制”,又怎么可能让出来?对中国而言,政府既然已经放话“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又怎么可能收回去?对台湾而言,地域上的钓鱼岛,近在台湾门前,而远离中日,中日两方尚自争执不休,台湾又岂能松口?对美国而言,既然已经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冲绳群岛交还日本,并涵盖于“美日安保协定”之下,又岂能变更? 除非战争,武力摊牌,否则,钓鱼岛争端无解。然而,谁敢轻启战端?即便是连年狂涨军费、狂增军备、武装到牙齿的中共集团,也未必敢轻举妄动。透视中南海的两难处境,便可窥知个中诡谲:针对民间反日示威,中共小心操控,既要让民众发泄一些怨气,挟中国民意给日本以压力;但又不能过火,不至于动摇中南海念兹在兹的稳定大局,更要防范民众倒过来把矛头指向中国政府,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与台湾、香港、美国侨界形成对照的是,在地域广袤、人口众多、民族主义盛行的中国大陆,鲜有保钓人士和保钓团体的活动。原来,凡有保钓人士或保钓团体冒头,都立遭中共当局打压,或警告,或取缔,或监控,直至赶尽杀绝。爱国乎?卖国乎?显见,在普世价值严重缺失的国度,连人民捍卫主权的权利,也遭剥夺。“保家卫国”?全看独裁者脸色行事。 香港保钓人士插上钓鱼岛的中华民国国旗,竟遭中国报章篡改为中共红旗,造假大国,令人叹为观止!连民族感情都敢恣意玩弄,爱国贼的“爱国”闹剧,令人啼笑皆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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