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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让“我们的孩子”在乞讨?
 
李晓阳
 
2011年2月1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最近,国内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且从关注“解救被拐儿童”发展到“保护所有儿童”。相关的探讨在与日剧增,甚至中共官方也在推动着这一事件的发展,似乎是要帮助我们从“温州钱云会案”的悲伤与愤怒中脱离,更从“中东民主进程”的激情与遐想中冷却。

几天来,也看过了许多相关的文章,忍不住也想说一说自己的想法。说到乞讨,首先想起电影《武状元苏乞儿》的经典台词:“皇上,我的丐帮人数是其实是由你决定的啦,如果你安边抚民、国泰民安,个个过上体面的日子,那有什么人还想做乞丐呢?”——诚然,现如今流浪街头乞讨的,恐不仅止于维生,更多有“欲脱贫致富者”混迹其中。但亦如这段台词中所言,若能不通过乞讨便能“过上体面的日子”,真的仍会有这各色“丐帮子弟”吗?

据传言,西方很多国家里是看不到儿童乞讨的。虽未亲见,但据出国友人所谈西方列国对儿童保护的手段来看,别说是人利用儿童乞讨,就是亲生父母照顾不了孩子,亦有社会福利部门强行介入,将孩子收归国家养育。可在“红朝”境内,官办的儿童福利院,真不知道尚有几家。是“红朝”穷得办不起更多的福利院保障儿童生活吗?每年援助各类国际邦交、免除友好国度外债的数字,似乎从未与国人交待过;是“红朝”政力不足以顾及于此吗?每逢各级“盛会”,会场所在地针对流浪人口的“清理”工作何时不是立竿见影;是相关 “法律”空白而致“无法律支持政府行为”吗?别说地方城市,就是京城在“清理”各类“上访村”时,似乎亦从未受哪种“法律支持”;是“社会有识之士”无力推动此项事业发展吗?别忘了,我们的“富豪扶困团”都已走出国门,在寻找“需要帮扶的受苦受困者”了。

纽约时代广场上轰轰烈烈上演的“国家形象片”里断然不会有各地“儿童乞讨”的镜头;每日半小时的“国家新闻”里全国人民永远是歌舞升平;各级“公仆”们面对镜头永远是解决了若干人民“致富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各类“受访民众”永远在“感激政府养活了十几亿人民”。——可是,还有哪一个“合法政府”敢说自己“养活了自己的国民”,却让那些“未成年的国民”在流落街头,要么是自力更生、要么随父母为生计乞食、要么沦为“一部份人先富裕起来的工具”。

仍会有人说,这一切都需要过程。是的,需要过程,并且这一次又和过往一样,又是民众起步,靠着国人天性的热诚在推动、弥补着那本该是“一个合法政府的份内之责”。每日里,总见GDP比同期又增长了多少百分点、国家税收比同期又提前完成了多少,“代表人利益的伟光正”真的不能少放几支焰火、少建几座楼台,去多建一些福利院、去切实提高一点社会保障能力吗?莫不是真如路人所言,应该庆幸“红朝”未收乞讨税,更应因此而“感谢国家”?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国之民众亲身实践着先贤圣训。但即使是万众同德,亦是薪火之力。收了百姓“血汗税款”却要百姓“大不了从头再来”的“伟大红朝”,若是真的只想做“不闻世事的收租婆婆”,那就莫怪这一众顺民们,迟早有一日要换个“房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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