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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国家机密的奇怪定义(视频)
 
2009年7月2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新唐人电视报导,力拓事件引起澳洲媒体的广泛关注,而《金融时报》发表了亚洲人权研究员凯恩的评论文章。题目是:北京对国家机密的奇怪定义。文章说,直到2005年,有关中国国内自然灾害的资讯还属于国家机密。即便是一些已经公开流通的资讯也会带来麻烦。师涛案就是很好的例子。

《金融时报〉作者凯恩的评论文章《北京对国家机密的奇怪定义》中写道,上个月在北京召开的人代会公布了一个国家保密法的修订案。但这个修订案的关注重点是电脑里储存及网上流通的资讯,对于国家机密定义的广泛标准并没有任何改变。

凯恩在文章中说,如果外国投资者们以前认为他们不必太关注中共在基本权利方面的作为,那么力拓事件应该使他们警醒。他指出,在中国的外国投资者通常对于在他们商业利益之外的任何法律的改革和增加透明度这些问题并不关心,也从来不努力去推动。但力拓一案显示出,当中共当局认为它的利益受到威胁时,外国投资者再不跨出商业利益的界限时,这个态度并不能保护他们。

文章说,在中国的外国公司通过力拓案在中共国家机密法律方面上了一个速成课。这个法律可以把一个极大范围内的资讯都定为国家机密,包括同“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的资讯以及十分模糊的“其他问题”。国家和地方官员可以在一些材料已经出版后决定这些材料是否为国家机密。而这些决定却不能通过法律的管道进行挑战。

力拓的四名员工,包括一名澳大利亚籍人士被指控在铁矿石价格谈判过程中窃取中国的国家机密。



新唐人电视台 http://www.ntd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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