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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過渡政府總統致國際奧委會主席公開信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 2008-03-06
我受中國北京市200多位市民家屬的委託,將他們給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先生的公開信親手交到羅格先生你手中。爲此,我特派專使到達瑞土洛桑國際奧委會,將本函及委託信函交給你本人。 中國北京市公安局以"破壞奧運"爲藉口非法祕密抓捕的200多位北京市民,他們的家屬要求國際奧委會立即召開國際奧委會特別會議討論此事,要求國際奧委會出面制止中共惡黨這種惡行。請求國際奧委會要求中共惡黨無條件釋放這些善良百姓。這是一件嚴重侵犯人權事件。 羅格先生,原本奧運應該促進中國人權的改善,然而事與願違,中共以奧運爲藉口,加大了對中國各界人士的迫害,甚至因民衆提出「要人權,不要奧運」的口號,中共政權就將這些民衆大肆非法祕密拘捕,並將其定罪爲「破壞奧運」。你身爲國際奧委會主席應對此事件負有道義責任,應該出面與中共政權交涉釋放被非法祕密拘捕的中國民衆。 中共政權在2001年國際奧委會莫斯科會議上主動承諾要改善中國人權狀況,作爲申請2008年奧運會主辦權的條件之一,中共政權是以國家名義做出此一政治承諾的,這個承諾本身就是政治行爲。但是,中共政權獲得北京奧運會舉辦權之後,食言而肥。不但沒有改善中國人權狀況,反而變本加厲地迫害和殘摧中國人權。 非常遺憾,你身爲國際奧委會主席不但不制止中共政權的反人類罪行,你反而助紂爲虐。最近你下令各國奧委會,禁止各國運動員和工作人員在北京奧運會期間評論或批評中共政權,如有違犯此令者將受處分。我不得不指出,你這一命令是極端錯誤的,你是在幫助中共犯罪,你己處於同犯的地位。我要求你立即收回此命令,併爲此作出道歉。 你身爲國際奧委會主席,肩負國際體育發展大任,同時應承擔維護國際人權的道義責任,這是奧林匹克憲章所要求的,這亦是你不可推卸之責任。
伍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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