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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鎮壓後首次人事異動 中共加強對藏控制
 
2008年3月3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西藏日報》三十日刊登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其中自治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丹增朗傑被免職。這是拉薩三月十四日抗暴遭遇軍隊血腥鎮壓後,當地首次做出人事異動,因此備受矚目。外界普遍認爲,此次人事異動與3·14拉薩事件,以及中共加強對西藏控制有關。

據報導,西藏人大常委會3月29日宣佈,西藏自治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丹增朗傑職務被免職,由自治區政協副主席,拉薩市委副書記、統戰部部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洛桑久美兼任西藏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丹增朗傑職務將由拉薩市委副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洛桑久美出任。

洛桑久美,藏族,一九五七年生,西藏噶爾人,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今年一月二十日並選爲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除丹增朗傑人事案外,自治區高級法院副院長索達等多位法院、檢察院中高階主管一併任免。西藏新聞網消息說,本次西藏人事任免名單如下:
  
(一)決定免去:丹增朗傑的自治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職務;決定任命:洛桑久美爲自治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兼)。
  
(二)免去:索達的自治區高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澤仁桑珠的自治區高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巴的日喀則地區中級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康春生的日喀則地區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益西康卓的阿里地區中級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達瓦桑姆的阿里地區中級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三)免去:宋康寧的自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四)任命:宋康寧爲自治區高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康春生爲日喀則地區中級法院副院長;尼瑪旦增爲日喀則地區中級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藺偉爲日喀則地區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扎西平措爲日喀則地區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扎多爲日喀則地區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次仁旺傑爲日喀則地區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白瑪次仁爲日喀則地區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邊巴爲日喀則地區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五)任命:索達爲自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那多爲自治區檢察院山南分院檢察員;張宇兵爲自治區檢察院山南分院檢察員;次仁央宗爲自治區檢察院山南分院檢察員;楊彬爲自治區檢察院山南分院檢察員;高世勝爲自治區檢察院山南分院檢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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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韻晚會巡迴演出,看了好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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